未成年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以及财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