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工作结束,当事人可以向提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