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购买合同
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公路20xx年度基建项目 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张雪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 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 cm碎石
0.5-1 cm碎石
0-0.3 cm碎石 1-1.5 cm碎石 0.3-0.5 cm碎石 砂 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1-20xx进行检验。
四、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 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 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1.45吨折方计算。
六、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政府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
合同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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