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基础上,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现初步拟订合作条款如下:
第一条:准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在这期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等关系。
2、乙方同甲方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书】,如今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独家经营资格权益。
3、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切实强化连锁店的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协议仅代表乙方授权甲方用乙方商业字号做前期的广告宣传,如甲方项目正式开业需要使用乙方商业字号,则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加盟合约,缴纳加盟费用。
5、甲方在前期宣传中不得降低乙方公司形象,损害乙方公司利益。
第四百六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制定相关媒体推广及品牌形象的宣传工作。
2、为维护甲乙双方品牌形象与意向合作效益,甲方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广告宣传与品牌推广。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充分享有甲方品牌的宣传权力。
2、乙方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后将根据项目现实具体情况,双方详细协商合作细节,如达成一致再确定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和条款细则,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义务和法律责任。
3、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最后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复印无效。
4、本协议所有条款,特别是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方双方有义务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同业、同行泄密,否则视作违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