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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建设方案

2020-02-10 来源:九壹网

  全面彻贯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调兵山”的精神,教育局将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调兵山”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学校治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建立与时俱进的学校综治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文明、有序的育人环境,使我市教育发展“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

  1、成立教育系统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齐永贵

  副组长:刘淑娟、王庆东

  成员:马爱英、吴丹、房英、陈红军、李健、裴士国、臧福义、杨成武、李艳红

  为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开展,成立教育系统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房英兼任。

  2、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创建“平安校园”工作。

  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应高度重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完善和落实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师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积极维护校园的稳定。要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统一协调,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创建目标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有明显的改善,各种治安案件明显下降,杜绝刑事案件和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重大事故,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显著提高;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重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9月)

  新学期开学后,要立即安排动员、部署工作,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成员单位要认真遵照本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问题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9-10月)

  各校治安综治领导组成员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及自己的工作计划进行全面的问题排查和自查自纠,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制度,使问题在这一阶段得到解决。

  3、集中整治、阶段总结与申报阶段(每年10-11月)

  对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在本阶段要集中力量,依法进行整治,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集中整治结束后,就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并着手开展各级“平安校园”的申报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1-12月)

  教育局年终对教育系统“平安校园”进行检查验收,

  五、具体要求和主要措施

  1、具体要求

  (1)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要积极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保证师生交通安全。要结合综治宣传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6﹒26”世界禁毒日、119消防日以及节假日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毒品危害等多方面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自护自救能力,努力减少意外伤亡及其他事件的发生。

  2、要加强对校舍的'安全检查,切实保证校舍安全。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消除隐患,严防校舍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加强对实验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剧毒药品的管理。

  3、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切实抓好饮食卫生安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订货关、贮存制售关、餐具消毒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学生饮食中毒事件,要组织做好中毒学生的医疗医治工作,要请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化验取证。要加强食堂的管理,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对校园的渗透,切实维护校园稳定。要大力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举办图片展、观看影片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来提高师生辨别是非的能力。校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对已发现的校园传教活动,要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果断稳妥处置。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校园周边环境要经常性地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6、加强对师生心理健康的指导与服务。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面向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方法。

  2、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平安校园”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校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从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认识出发,把“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联系实际上要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

  (2)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切实抓好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对没有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安全工作出了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立足经常,重在落实。“平安校园”的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校都要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多种手段,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平安校园”的建设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建设“平安校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宣传广大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六、检查验收和评比命名

  教育局负责对各申报“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考核验收和命名。命名工作采取动态管理,每年验收一次,合格的保留称号,不合格的取消称号。

  评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的单位,将对治安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并大力宣传推广其成功经验。各学校也要对创建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本单位创建工作无法进行和影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责任人当年晋职晋级、评选先进的资格。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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