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
技术规格书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项目地址: 建设规模:
2.渗滤液处理系统技术条件
2.1渗滤液处理系统进水水质水量
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水量见下表。
表2-1 水质水量表
废水种类
水 量
3
CODCrBOD5 (mg/L) ~30000 ~350
NH3-N (mg/L) ~1200 ――
pH 6~9 6~9
SS (mg/L) ~4000 ~2000
(m/d) (mg/L)
渗滤液 冲洗废水
~225 20
~60000 ~1000
2.2出水标准
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之后排入下水道,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排放指标如表2-2:
表2-2 出水排放指标
项 目 (m/d) 排放标准
3
CODCr(mg/L) ≤500
BOD5 (mg/L) ≤300
NH3-N
pH
(mg/L) ≤35
6~9
SS (mg/L) ≤400
3.标准和规范
投标人需提供所执行国家、国际或行业标准情况。
3.1进口设备
进口设备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涉及的标准或相当标准。
3.2国产设备
国产设备的制造及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的要求。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JB2932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JB2880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 HGJ32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
ZDJ8003-87《水处理、油漆、包装技术》
3.3管路附件
管路附件符合下列要求。
JB/T74-94 《管路法兰技术条件》 GB9845 《钢制搅拌器形式及参数》 GB12224 《钢制阀门一般要求》 GB1047 《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公称直径》 JB3366 《电站设备自动化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计量泵采用美国石油协会标准API676及GB7783《计量泵试验方法》
3.4其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06年版;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2001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005年版; 当上述规范或标准对某些专用材料不合适时,也可通过需方认可,采用材料生产厂的标准。
4.系统工艺说明
4.1一般说明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由供方根据设计院技术规范书进行设计。系统应完全能够满足渗滤液处理要求,以运行可靠、操作简单及安全为原则,并保证系统能长期稳定运行。
4.2工艺流程图(供参考)
由于渗滤液的高负荷和复杂性,对处理工艺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过去国内外数十年的实践证明,单纯的生化措施不能适应渗滤液处理的要求。近年来,许多新技术应用于垃圾渗滤液处理,取得了迅速的发展。目前应用趋势较好的一类是膜技术,包括超滤、纳滤和反渗透等,本厂拟选用该类处理技术中的应用实例较多的生化+MBR+NF废水处理技术(但不限于该处理方案)。工艺流程如下。
5.供货范围
施工场地内所有设备、管道、仪器仪表、电气自控、检测照明、机械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采购、运输及安装调试,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内容,应包括确保
渗滤液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所需的其他所有设施。
为了确保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及使用寿命,供方提供一个完整的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车间内采用的工艺与设备为本套设备的核心部分,包括进出水管道(从调节池到排放口)、MBR膜生化处理系统(硝化、反硝化、超滤)、NF(纳滤)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及系统内的阀门与控制系统等。与供方所供设备相联系的管道全部由供方提供,与需方联系配合的连接管道由需方供到距供方设备中心两米处。
系统的安装、调试由供方负责。
供货方应提供工艺流程图、设备安装布置图、土建条件图、电气自控图纸(包括电子文件)、详细的供货清单等。
6.技术支持与服务
供货方向使用方提供完整、详尽的关于储存、验收、安装、调试、运行及维修方面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需方要求时应尽快补充。
供货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应包括设备和部件的检验、试验、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数据,说明书、有关图纸以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等。
供货方提供技术文件的范围也应满足本规范书其它部分的要求。
供货方需说明污水处理系统的自动控制情况及在线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供货方至少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图纸: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运行、操作说明书、质量检验证书、各部件及设备的说明书、技术参数表、电气及控制原理资料、设备基础图及有关软硬件接口资料;
供货方免费为需方提供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
在设备安装、调试正常出水达到设计指标后,由供货厂家负责运行及维护二年,再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果二年内均能连续正常地达到设计指标才能认为产品合格,方给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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