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泥工班组)
发包方: 重庆万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陈美恩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搞好重庆二郎申家岗公交站场工程建设,遵循优质、安全、高速、低耗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项目的砼、泥、付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该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层次:三层,建筑面积约 1286.44 m2,建设地点:重庆二郎申家岗。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该工程的砼、泥、付工的全部工作内容按单项工程数量乘以承包单价包干的形式总承包(不再发生计时工)。所承包的内容说明如下:
1、按照该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现行的施工规范及相应的标准,针对项目所属砼、泥、付工从凿桩头开始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与砼、泥、付工有关的工作内容;
2、从基础施工起的场地平整、基坑清理、基坑排水的集水井、排水沟及基坑支护工作。基础施工完后的土方回填。 3、搅拌机的安装、挖坑、门吊基础等;
4、与乙方承包工作相关的所需材料、机械的卸车工作(砂石、红砖、空心砖、水泥不包卸车);
5、施工场地与乙方相关的卫生清理工作(包括所有混凝土垃圾部分)。 6、浇筑砼及浇筑砼全过程所含的工作;
7、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所需砌体工作及相关的全部工作(包括砌体的放线、底座、反沿、栏板墙);
8、内外灰的粉饰、外墙砖、地面(不包括水磨石)明沟散水, 9、施工层砼及时清理及回收使用,外架上的与乙方相关的卫生清理; 10、施工层除木类和钢筋外的所有卫生工作(包括上级部门检查时所需卫生清理工作50个工日内不计算);
11、乙方施工所需的工具、用具斗车以下各种工具、用具、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等。
12、主体砼的补整、清理及主体验收时的楼面卫生工作(包括打扫卫生的工具、用具),楼面的排水处理工作;
14、主体封顶后的屋面找平、找坡、刚性层浇捣、屋面瓦的安装。 15、现场所有与乙方施工及生活的相关场地的卫生工作,如垃圾需外运,垃圾外运的装车工作;
16、砼的养护工作和红砖的湿水工作;
17、砌体所需的石灰池及浸泡石灰工作,水泥棚下垫隔离板; 18、与乙方相关的零星工作; 19、砼走模由木工凿除后的补整工作; 20、龙门桩分线及胎模放样;
以上工作内容均在承包价格范围内。甲方不再计任何计时工,如发生计时工,经甲方确认后的计时工按180元/天计算。乙方要积极主动完成,如果乙方在履行过程中不主动或回避,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请临时工完成,所发生的工资由甲方直接发放给临时工,工资标准220元/天,乙方不能有任何异议)。
第三条:施工质量要求
1、 根据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做好砼的捣制、砖墙及空心砖墙的砌体工作并保证砼的养护;
2、 楼面浇筑砼时按设计控制好标高,处理好房间的平面高差,并用直尺将高差处一次处理到位;
3、 所有楼面、楼梯均为不开找平层的处理方法,在浇筑砼时二次撮平,达到找平的效果,梯级按捣制清水,以后不粉刷(如果楼面需要找平,按找平、粉饰面积以扣除8元/m2工资计算);
4、 所有砼的浇筑要密实,如有少量的蜂窝、麻面拆除后要及时补整便于一起养护(不要过后再补,补整时按施工员的要求补整); 5、 砌体工程的隔墙砌筑时要严格按规范施工;
工程质量达不到上序要求时,按《施工现场管理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执行,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留下缺陷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按损失金额双倍作为乙方的罚款。 第四条: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有责任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并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规范、规程,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之《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全面对其安全生产负责;
2、乙方要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生产的行为,发现其安全隐患及时与项目部联系并排除隐患;
3、 坚决杜绝外架上零乱摆放材料,剩余的零散材料、机械及关工具、用具要及时清理;
4、 杜绝高空掉物现象(如果掉物,每次对相关负责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5、 上部外架没有搭设完整,不能上架作业;
6、 所使用的设备及电源线、开关箱等,保持良好的状态,经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如果有带病或不良情况时要立即修复或更换;
7、 要督促所有施工人员,坚持使用“三宝”及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 8、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措施不力,或没有认真履行以上1-7条的职责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迅速组织先送医院,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含第三者的责任和损害)由乙方负责。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事故的,经济损失累计超过贰万元,超过部分乙方负责承担50%;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一次超过三万元的,乙方
负责承担30%。 9、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及与乙方相关的材料等需按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放置,施工完后及时清理和放置。
10、 现场及生活区与乙方有关的场地应保持卫生清洁,如有垃圾应积极主动的清理;
11、 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制度,甲方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条:承包价格
根据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变更,按重庆市预算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其建筑面积,按 元/m²的综合单价包干总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该综合承包价格除本合同第二条的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外,还包括: 1、 各种津贴:工资津贴、生活补贴、节假日加班费、夜班施工补贴、赶工补贴等。
2、 劳动用品:雨雪天施工所需配备的雨衣、雨鞋、手套等。 3、 管理费用:劳务施工所需管理人员的工资和费用。
4、 安全帽:安全帽由甲方统一购买,乙方统一领取,领取时乙方按安全帽购回价格计算。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下列施工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施工过程中只支付正常生活费。
2、当乙方施工完成主体封顶并完成场地清理按已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50%。
3、当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70%。 4、剩余的工程款2011年春节前付清。
每次支付工资时,乙方要将已完成的工程量列出清单,由甲方施工员审核后按每阶段已完成工程量支付50%,乙方工作全部完成后,应办理好工程结算由甲方有关人员审定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第七条:工期要求
1、该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11月28日,在 2011年6月25日全部竣工。
2、 乙方在该项目的主体施工过程中是控制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乙方必
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进度,
3、当乙方施工进度明显影响其它工种进度时,其它工种的误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应具备的条件及责任
1、 在施工期间应配备熟悉施工图纸及规范、标准的施工员及有经验的施工班组及施工人员;
2、 特种工要持证上岗,上岗前将特种作业工作证交项目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备查;
3、 办理暂住证时所需要的职工花名册及相关的证件(身份证、计生证); 4、 乙方必须有本项目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及各种小型工具、用具等; 5、 乙方所组织的民工在进场时都必须凭有效身份证由乙方造好花名册报甲方备案,离去工地时,乙方应将离去的民工名册报甲方销案,如果没有报甲方备案的属乙方私招顾的民工,甲方对乙方私招顾的民工不负任何责任;
6、 未满期18周岁、精神病残者不得施工作业;
7、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每月不少于15天在工地安排管理; 8、 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制度,如班组之间出现打架斗殴,项目部将对有关班组罚款伍仟圆,项目部和解、调解不成再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该项目的目标管理为一次性合格工程,努力创文明工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第十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 乙方施工质量对照《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检查,达不到合格时; 2、 乙方不能按工程进度计划完成自己的相关工作,耽误相关工种的施工进度时;
3、 当乙方施工员和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有关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听从指挥时;
4、 由于乙方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顺利进行施工时; 在以上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接受。退场时工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0.70支付给乙方后,不再办理结算手续,也不再支付工程款,未办理结算部分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 甲方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连续停工30天以上且没有明显复工日期;
2、 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拖延30天以上;
以上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且可要求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第六条约定进行结算。但在停工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对终止合同时而造成甲方的工程损失不承担责任;在终止解除时如果有争议,双方可在15日内向合同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财务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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