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时间:2015-06-12
房产纠纷律师讲解房屋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房屋的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同一房屋平等的,不分份额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按照各自占有的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就是说,各个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这种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分为若干份,各共有人各自享有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整体按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具有一些相同点:两者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和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共有人的权利都基于共有物的全部。
两者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对整个物享有全部的所有权,并且对共有物的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方可实现。而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只能就其所占比例享有相应的所有权.但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转让或分割其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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