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9.06.28 2019.06.28 杭政函〔2019〕64号 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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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 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修编)的批复 杭政函〔2019〕64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修编)〉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19〕7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包括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等10区。 (二)规划期限。 近期:至2020年; 远期展望: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市民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形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达到国际标准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体系。 2.分项目标。
(1)床位目标:至2020年,市区医疗机构千人床位数达到8.4张,医院千人床位数达到7.8张;至2035年,市区医疗机构千人床位数达到9.6张,医院千人床位数达到8.4张,逐步提高专科医院和基层设施床位的比例。
(2)用地目标:至2020年,市区医疗机构人均医疗卫生用地达到0.6平方米;至2035年,市区人均医疗卫生用地达到0.8平方米。
(3)布局目标: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形成与城市发展空间格局相适应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网络,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通达、公平均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四)总体规模。
1.床位规模。至2020年,规划市区医疗机构床位数总量达到7.5万张,其中医院床位数6.9万张,其他机构床位数0.6万张;至2035年,规划市区医疗机构床位数总量达到11.5万张,其中医院床位数10万张,其他机构床位数1.5万张。
2.设施规模。至2020年,规划市区医院总数达到94所,其中新增医院1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达到160处,其中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处。至2035年,规划市区医院总数达到142所,其中新增医院6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达到250处,其中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4处。
3.用地规模。至2020年,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总规模达到600万平方米;至2035年,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总规模达到960万平方米。 (五)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和建设要求。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公共卫生机构规划布局、配置要求和建设要求,以及分区指引和专项引导要求。 (六)近期建设计划。
近期要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进一步向外围扩散,完成各分区、重点发展组团高品质医院的建设,均衡提升各区医院质量,强化专业诊疗功能。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服务能力,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撑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近期项目库。 (七)实施与保障。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实施措施,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规划细化落实,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强规划实施考核,统筹推进医疗卫生设施实施和落地。 二、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划》成果由文本、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五、《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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