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图设计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图中应表达的内容及表达规范,利于提高产品图的质量,使之更好地指导生产。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开发部的结构设计的产品图的设计。 2 内容 2.1 二维图纸 2.1.1 二维图纸必须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 2.1.2 用PRO/E软件出二维图,文件配置内容应统一, 即prodetail.dtl文件应统一,文件内容见附录A, 二维图图幅内的图框及标题栏设置应统一。 2.1.3 图纸线条宽、字体大小及线条应统一,粗实线、粗点划线线条宽约为0.5mm,细实线、波浪线、双折线、细点划线,双点划线线宽为粗实线的1/3,虚线线宽为粗实线的1/3,线段长为4mm,线段间隔为1mm。字体(数字、文字)字高3 mm,线条宽约0.35 mm。 2.1.4图纸比例按国家标准,且打印出的图纸实际比例应与标题栏中所注比例一致,不允许缩放。应根据产品结构大小,复杂程度,合理选定制图比例,不允许视图过小,结构表达不清。不允许尺寸线分布过密,难以识别。 2.1.5 图纸尺寸标注: 2.1.5.1 产品基准在图中应注出,尺寸的标注应统一基准。 2.1.5.2 图纸应尺寸齐全,正确、清晰、合理,不缺漏尺寸,尺寸线分布合理。尺寸的标注应利于模具的加工。 2.1.5.3 重要装配尺寸及重要外观、定位尺寸、必检尺寸应标注公差。其它尺寸标注未注公差等级。 2.1.5.4 必检尺寸为产品的装配、外观的关键尺寸。必检尺寸后应加序号,序号形式为数字外加圆圈。序号应按顺序排列,由左至右,由上至下,便于查阅。 2.1.5.5 不易标注的三维曲面标出最大外形尺寸。 2.1.6加强筋须标明大小端的尺寸,有斜度的部位标注尺寸时必须明确表达标注的尺寸为大端还是小端。 2.1.7 图面表达清晰明朗,去除不必要的圆弧相切线。 2.1.8技术要求的内容应包括:未注壁厚、未注圆角、未注脱模斜度、外观要求(如镜面、透明件、喷漆、蚀纹等)、装配关系及间隙、必检尺寸及其它特殊要求等。 2.1.9 外观需做皮纹的用虚线标出面积或范围。 2.1.10应标明图纸的状态,替换图纸有特殊标注(在标题栏处标注修改曰期,第N次修改)。 2.1.11 CNC加工的部位及产品可只标长、宽、高的尺寸。 2.1.12二维图应与三维图保持一致。三维图更改,二维图应同步更新。 3.2 三维立体图 3.2.1 三维立体图所有结构应用实体(Solid)表达,且不允许缺漏结构或与二维图不统一。 3.2.2 三维图上与出模方向及滑块、抽芯运动方向垂直的产品内外表面均应加脱模斜度,斜度大小以0.5°~1º为宜。加斜度前应明确产品的各分型面的位置及产品的装配、外观要求,以确定斜度的方向及大小。需插穿的位置应加1º至3º的斜度。在允许的情况下,斜度越大越好。加强筋应在保证强度的基础上大端宽度不大于壁厚的2/3,以免引起缩痕。 3.2.3 除特殊要求的尖角外,三维产品的内外形状上均应倒圆角。圆角的大小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一般最小圆角为R0.5,为保持壁厚的均匀,产品的外角应为内角加壁厚。 3.2.4 产品的三维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工艺性,参考《塑料制品设计标准》。 4.产品图审核内容 4.1.1检查2.1.5至3.2.4等16项。 4.1.2检查结构功能(工作原理、零件受力分析、干涉、动作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1.3检查零件用料的合理性。 4.1.4检查三维立体图所有零件实体(Solid)乘缩水后的二维图是否与三维图保持一致。 开发部 200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