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调研报告 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组
今年春夏以来,我们就四川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到成都、达州、广安、广元、乐山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在巴山蜀水的广袤农村,一个个新型专合组织如雨后春笋般生长壮大,千千万万个农民正逐步组织起来走向合作经济之路。这是一条走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共同富裕的光辉大道。本调研报告对四川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历史和现状进行了简要回顾,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分析,并对下一阶段专合组织的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一、四川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回顾与现状 (一)农村改革前合作经济发展的简要回顾 新中国建立后,我省合作经济和全国一样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上世纪50年代,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合作化运动,从个体农民经过互助组、土地入股的初级合作社、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高级合作社,直至发展到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以\"一大二公\"、\"政社合一\"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存在了20多年,由于在所有制上过于求\"高\"求\"纯\",规模上求\"大\",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农民群众自主经营发展致富的积极性。
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初期,我省农村改革了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承包责任制使农民个体自主经营发展致富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带来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但另一方面,许多地方的集体财产分光卖光,较大比例的农村集体经济已经名存实亡,据典型调查,60%以上的村、组没有集体收入,\"空壳村\"、\"空壳组\"普遍存在。农村实际上形成了以农民家庭独立自主经营为特征的小农经济格局,个人\"分\"的一层比较彻底,而集体\"统\"的一层基本不起作用。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90年代进入买方市场以后,单家独户的农民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越来越不相适应。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省农村各种专业协会应运而生,广大农民群众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开始了创建新型专合组织的探索。
(二)新时期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新型专合组织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展起步期。大约为整个80年代。80年代初期,我省农村专合组织随着农村改革的起步而兴起,其初始形态是农民创办的各种专业协会,其中科协、农业部门起了很大的作用,供销社也在自身改革发展过程中积极参与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的主要功能是为会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到1985年,全省农民专业协会达0.93万个,占全国七分之一,协会会员25万多人;1987年,协会发展到1.9万多个,入会农民39万余人。这一阶段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阶段,稳步发展期。大约是从90年代初期至2002年。这一阶段农村专合组织在数量上有起有落,趋于稳定,到2002年全省各类农村专合组织约8500个;从质量上看,协会服务功能从技术、信息服务向购销、加工领域拓展,出现了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专合组织。
第三阶段,快速发展期。大约是从2003年至今。党的十六大指出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2年底以来,省委高度重视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把它提到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推进四川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的高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专合组织发展问题作出重要批示。2003年全省首次召开了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发展成绩,提出了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推动全省农村专合组织进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2004年,召开了全省农村专合组织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专合组织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到2005年底,全省已有农村专合组织1.33万个,比2002年增长57.5%,年均增长16.3%,成员农户278.5万户,带动农户879.5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44.7%。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呈现多元化、多层化特点,出现了一批比较有规模、有影响的专合组织。它们已渐渐突破地域、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把土地、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理组合起来,有的还进行了资金合作。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居于全国前列,2005年初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村专合组织发展试点省。
(三)四川农村专合组织发展的新探索
1.把转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与发展专合组织相结合。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农村工作由直接行政指挥向政治领导、间接管理和综合服务为主转变。我省一些地方切实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专合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村党支部领办、引办专合组织,专合组织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农村专合组织紧紧依托和促进特色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的转变,使农村党支部有了\"大舞台\",农村专合组织有了\"主心骨\",农村产业发展有了\"好路子\"。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称之为\"支部+协会,农民得实惠\"。
2.政府支农资金开始重点投向农村专合组织。过去政府支农资金一般通过项目投放使用,资金使用效率,特别是带动性往往不十分理想。南江县等一些地方通过抓专合组织发展,把有限的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支农项目资金以及社会支农资金捆绑起来,按照一定比例与合作社社员入股资金配套,无息提供给合作社发展周转。这样,通过有限的政府支农资金作为载体,引导社会资金和农民资金投向合作社,又切实加强了对政府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合作经济事业的积极性,由要我发展变为我要发展。
3.农村专合组织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实现了发展的有效对接。我省一些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服务农民的原则,积极投入到农村专合组织发展中,为自身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五通桥区农村信用社对专合组织实行了联户担保贷款,较好地解决了专合组织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南江县南江黄羊光彩合作社将社员股金在农村信用社开设专户并接受监管,合作社起到了贷款中介、信誉认可和协助回收贷款的作用。信用社也对合作社贷款实行了利率从优、期限放长、手续从简等优惠政策。
4.农村专合组织向紧密型方向发展。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大多数为利益联结不紧密的松散型协会,目前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这种形势下,一些松散型协会、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就有了发展紧密型合作社的愿望。不少市、县因势利导,开始从政策上积极引导专合组织向紧密型合作转变。这类紧密型合作社大多以产业为依托,以资金为纽带,以股份合作和购销合作为特征,较好地实现了农民的利益联结和分工协作基础上的产业化经营,虽然目前还很弱小,但却显示了强劲的生命力。
二、农村专合组织的作用、影响与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专合组织的作用和影响
一是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村专合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扩大了经济规模,促进了技术、信息、资金、品牌、市场等资源的共享,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和农民的市场\"谈判\"地位。苍溪县生猪专业社在与加工企业进行购销谈判时,凭借其规模和质量优势,最终使企业以每公斤高于散户0.4元的价格收购社员肥猪,较好的代表了社员利益。蒲江县果品协会、隆昌县禽苗协会、五通桥养鸡协会在收集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生产、协助会员销售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专业化、产业化进程。农村专合组织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帮助农民紧紧围绕市场调整种养结构,积极发展质量好、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农畜产品,促进了\"一村一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与龙头企业、市场的联结,推动了农产品的专业化、标准化、基地化生产,加快了传统种植业向特色种、养、加工产业的转移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是促进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农村专合组织在农业技术的服务普及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社、农户,深入田间地头,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四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提高了农村商品率,促进了农民增收,尤其是成员农户效果明显。据有关部门调查,四川专合组织成员农户收入水平比一般农户高20%左右。
(二)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发展实践中的问题
一是专合组织的经营机制不完善。相当部分的专合组织没有真正建立起民主管理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规章制度往往停留在纸面上,有的专合组织负责人在较大程度上控制了专合组织,普通成员参与程度低,互助合作性质少,有的甚至演变为私人企业。
二是专合组织的结构不合理。我省农村专合组织中组织结构松散、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的专业协会过多,比较规范的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较少,集体经济数量更少。专合组织总体结构层次较低、较散,导致整体质量不高,作用发挥有限。
三是专合组织经济实力弱。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大多数经济规模不大,几乎没有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积累少,实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有的维持正常运转都困难,一旦发生市场风险,难以帮助农民渡过难关。
四是培育扶持的政策力度不够强。农村专合组织起步发展阶段亟须国家扶持,中央、省对农村专合组织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许多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措施。但总体看来,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还有差距,特别是财政、信贷和税收方面力度不够。
五是法律地位不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至今尚未立法,我省专合组织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有的建立若干年至今尚未登记。专合组织法律地位不明,
既难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一旦出现经济纠纷,又会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专合组织的规范化发展。
三、进一步推动农村专合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内容。而新农村建设中的产业发展又是根本,对集体经济十分弱的四川来说,鼓励农民走新型合作经济之路是省委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了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推动农村专合组织向质量型发展转变
鉴于我省农村专合组织仍处于数量型扩张的初级阶段,当前应进一步重视专合组织的发展质量,以质量带数量,以质量促发展,推动专合组织向质量型发展转变。建议我省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加强对省内外合作经济发展典型经验的学习交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合作经济知识的培训,着力培养合作经济工作干部、合作社辅导员和合作社带头人,争取在近年对全省的合作社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在2007年召开一次全省性的提高农村专合组织发展质量的大会,把2007年定为合作经济发展质量年。
(二)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对专合组织发展的政策支持
我省要进一步抓紧落实已经出台的农村专合组织政策,并根据新的实践研究新的政策措施。省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应建立合作经济专项基金或专项资金,发挥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合作经济的导向作用,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和广大农民对合作经济事业的投入;要改进政府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把重点向龙头企业倾斜逐步转移到向专合组织倾斜,探索把政府支农资金适当捆绑起来投向专合组织的途径。税务部门要重点研究、制定和落实对农村合作社的优惠扶持政策;工商、农业、畜牧、林业等有关部门也要加强这方面的政策研究。各地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落实政策,完善政策,用活政策,为专合组织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专合组织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农村专合组织中的引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发展商品生产,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和工作方式的重要转变。各级党组织都应重视和积极推动这个转变。特别是县一级党委,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转变的领导,积极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专合组织发展中发挥好领航作用。
(四)合理划分专业协会和合作社两大类专合组织 我省现有专业协会和合作社分类标准不清,相互交叉发展,不利于提高发展质量。为了提高专合组织的整体发展水平,我省专业协会和合作社应按照活动领域进行规范分类。可以考虑专业协会类定位为社团法人,主要在技术、信息等服务领域活动,发挥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作用,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合作社类定位为合作社法人,进入生产经营领域,成为经营实体,使其既区别于企业法人,又区别于社团法人。对一些已经进入经营领域的专业协会,要逐步改造为合作社;对一些松散型合作社,也可以转为专业协会。
(五)重视和支持专合组织向紧密型方向发展
以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为主的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能够有效地把农民组织
起来发展规模经济,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比较有利于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利益。我省要重视和积极支持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的发展,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户创办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专业协会和松散型的合作社向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转型。已经建立的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要依托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增加积累,切实为社员谋取最大利益。同时,要积极支持集体经济包括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支持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一层通过发展逐步增加积累,重视和充分发挥集体经济在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典型示范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合作社运行机制
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与其运行机制紧密联系。要按照合作社基本原则对现有合作社的运行机制进行重新塑造和完善,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试点。对新创建的合作社,从一开始就要抓紧合作社组织结构和利益机制的构建。对实行股份制的紧密型、半紧密型合作社,特别要注意处理好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一般处于强势,资本优于劳动必然损害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关系。总的看来,现阶段应实行劳动合作优先和资本适当约束的原则,在分配机制上要逐步形成合作社按社员产品惠顾额分配和按股份分配两种主要分配形式的有机结合,体现合作社的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密切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机制。
(七)合作社要办好自己的经营实体
我省农村专合组织实力弱,与其长期主要在技术、信息服务领域活动,没有及时进入经营领域有关。合作社要真正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经济的靠山,必须兴办自己的经营实体,进入购销、加工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分享购销环节和加工环节带来的增值利润,逐步增加自身积累,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和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合作社要办好经营实体,必须注重培训自己的管理人才,广泛吸引人才,提高管理水平,政府应在人才和培训方面重点给予支持。合作社建立起强大的产加销经营实体,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八)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专合组织发展中的杠杆作用
农村专合组织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是相辅相成、互惠互利的。农村信用社对专合组织的信贷支持具有重要杠杆作用,随着合作社经济整体实力增强,资金信誉度不断提高,必然大量增加信用社的优质贷款客户群,增强信用社资金运作和支农能力。建议我省总结南江县\"支部+专合+信合\"经验和五通桥区信用社对专合组织实行联户担保贷款的经验,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试点,发挥好农村信用社支持专合组织发展的资金杠杆作用。农村信用社也要把支持专合组织发展作为服务\"三农\"和拓展发展空间的突破口,最终实现合作社与信用社的双赢。
(九)加快制定合作经济地方性法规的步伐
农村专合组织的国家立法正在酝酿。为了促进我省专合组织的发展,省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要紧紧跟踪国家立法情况和进度,一方面要抓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一旦国家法规公布,我省配套性地方法规即可出台。关于专合组织的注册,我省可制定暂行规定,原则上专业协会可在民政部门作为社团法人登记,合作社可由工商部门新设合作社法人进行登记。
(十)把专合组织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农村专合组织发展直接推动了农村生产发展和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的题中之义。我省要把农村专合组织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抓农村专合组织发展促进和推动新农村建设。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的专合组织发展受制于落后的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建议各地要注意将新农村建设试点与专合组织的发展相结合,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来支持和推动专合组织的发展壮大。
组长:赵昂
成员:唐文超 何源
(提供单位:
发布时间:2007-04-06 录入用户:admin-swz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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