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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结构调整要注意的问题

2020-12-09 来源:九壹网


农业结构调整要注意的问题

农业结构调整要注意的问题

抓农业结构调整,其目的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但在基层实际调查时却发现,现在有的农民害怕调整,特别是对政府大力倡导、强力推进的农业结构调整抱有抵触情绪。其主要原因,有的农民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调整的理解有误区。但更多的是由于个别地方不切实际地进行调整,导致越调越困难、劳民伤财,农民对此抱有怨言。 新时期农业结构调整,要真正得到农民的认同、拥护与参与,取得成效,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因地制宜 农业与其他产业不同,有很强的地域性。同一个物种,在不同的地域可能表现出很大差异;甚至同一个物种在同一地域,如果自然环境与投入、管理水平不同,其产量与品质也会存在很大差异。农业结构调整,首先要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耕作栽培制度、科技管理水平、户主投入能力等,通过认真试验、示范,实地走访、调查,选择适宜的发展种类与品种新发展的物种在本地种植(或养殖),如果生长适宜、产量较高、品质良好,没有难以克服的“缺陷”,农民就容易接受,调整就容易获得成功,并取得明显效益。 突出特色 调整结构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突出“本地特色”。要找准本地潜在优势,通过扬长避短、差异竞争,使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强化与发挥,进而在市场中占稳一席之地。但有的地方在调整中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注重本地资源的发掘与利用,喜欢“走捷径”,搞“照搬照抄”、“拿来主义”,盲目“跟风”种埴或养殖。调整农业结构,需要“知己知彼”,盲目移植、照搬他人成功经验,只会造成产业趋

同,产品没有特色,没有效益。

粮食安全

近年来由于粮食生产效益偏低,不少地方在结构调整中,存在忽视粮食生产、经济效益至上的倾向。在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心里,能赚钱就是“硬道理”。调整就是要压缩“赚钱少”的粮食作物面积,扩大“能赚钱”的作物种植面积。有的地方干脆要求农民将自家田地都调整出来,改种效益尚不十分明确的经济作物、果树、花卉等,个别地方甚至不惜毁粮改种,导致粮食种植面积出现明显滑坡。

农民自愿

按照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作为土地的承包主体,享有自主安排生产、自主经营决策的权利,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调整农业结构,政府不能“包办”,只能以引导为主、扶持为辅,要坚持“农民自愿”这一基本原则。但部分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政府替农民“做主”、要求农民按照政府意图“调整”的现象。 循序渐进 农业生产受气候、土壤、栽培、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新品种、新技术必须先试验、再示范、后推广。农业结构调整,同样必须坚持试验、示范、推广“三步走”,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但有些地方在调整中急于求成,为早出政绩、快出政绩,常常不经过认真的探索与研究而急躁冒进,这样

即使是好项目,由于农民不认同,因此推进难度较大。 持之以恒 任何农产品,市场价格都会存在周期性的上下波动,因此调整农业结构不能随波逐流、见异思迁。既要摸清市场、把握市场,更要在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基础上,咬定骨干产业,持之以恒发展。要通过长期的、持续的建设与发展,使骨干产业的优势得到逐步积累与放大,主导产品的

质量与市场综合竞争能力得到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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