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随笔14那个叫许三观的人

2021-01-10 来源:九壹网
那个叫许三观的人

故事发生在中国旧时代(解放初五六十年代),那个叫许三观的男人是这个故

事的主人公,而卖血事件则是贯穿整个故事的线索。

有不少人认为这是一个悲剧,许三观是个悲剧人物。然而,对于这种看法,我却有自己的想法。所谓悲剧,是指以悲惨的结局来揭示生活的罪恶,从而激起观众的悲愤及崇敬,达到提高思想情操的目的的作品。鲁迅先生对此也有自己很精辟的理解“悲剧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通篇读完,我们可以发现人物的结局还是比较圆满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许三观是一个来自城里的小市民,他具备小市民身上所有的缺点。他无知,愚昧,他对四叔关于卖血的一番话深信不疑,比如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比如人身上的血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还是那么多;他还很贪色,趁着探病却把林芬芳睡了;他很小气,何小勇车祸死了之后他还到处幸灾乐祸......

然而,他又是一个勇敢,有担当,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真男子。他会记住每个人对他的好,也会去感恩,去报答他们。他会记住爷爷,四叔对他的好,即便自己在城里,也会常常想到他们,也会偶尔回村里看看他们,在他爷爷和四叔都去世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回过村里,没有牵挂的人,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他的一生共卖了十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许玉兰);第二次是为了还方铁匠的钱,因为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伤了,虽然已经知道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可是为了这个家不会散掉(方铁匠把家里所有的值钱的东西都搬走了);第三次是因为把腿摔断的林芬芳睡了感到愧疚,因此想要给她买点东西补一下身体,也弥补一下自己的过错;第四次是为了让孩子们吃点好的,大跃进时期,家里喝粥喝到快撑不下了,因为实在不忍心让家人们继续过这么苦,于是只好再次卖血,只为填饱一家人的肚子;第五次卖血是为了给两个下乡的儿子,不愿让他们在农村里继续吃苦,希望他们能早日调回城里;第六次卖血是为了款待二儿子的生产队队长,可是家里实在是拿不出钱来招呼别人,于是许三观再次去医院卖血,再次求李血头让他卖血,只希望能够讨好二乐的队长,让二乐早些回家,于是还拖着病怏怏的身体陪着二乐的队长喝酒,知道客人离开,知道自己累瘫;第七次到第十次卖血都是为了给一乐治病,一乐得了肝炎,东拼西凑的钱只是医药费的杯水车薪,为了救大儿子,自己更是愿意连命都搭上,一个月内卖血多次。

在这些过程中,有好多好多场景都是特别让人感动的,比如他接受一乐是自己儿子的时候,从屋里拿出刀子划破自己的脸,只为向外人表明自己的决心;比如在饥荒时期,为了“填饱大家的肚子”,他还用嘴为每个人都炒了一道菜,很凄凉、很心酸的一幕,但也是充满爱的一幕,至少大家心灵上是已经得到饱的满足了;再比如他为了给大儿子治病时,一路卖血到上海的场景,他一次又一次不顾别人的劝说,也不顾自己身体的安危,一心想着要将自己的血卖掉去救一乐,就算搭上自己的命也在所不惜。当时真的特别害怕他会死在途中,特别担心他会撑不到最后。还好他最终顺利到了一乐所在的医院,还好一乐没有“死”,还好苦日子总算熬到头了。

还记得最后一次许三观试图卖血的时候,那时,他们家已经不缺钱了,可是啊,人就是这么奇怪,一个靠着卖血度过人生一个又一个转折点的人,现在好日子来了,却还是想着要去卖血,但是,这一次的原因,只是为了再去一次胜利饭店吃一次炒猪肝,再喝一次黄酒。也许是因为以前苦日子过多了吧,知道一切来

之不易,于是认为去一次胜利饭店还是一件很奢侈的事,只有去卖了血才有足够的理由,因为炒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又或者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还很结实,就像他逢人就说的“我身体很好”。

许三观的故事到此落下了帷幕。而那个叫许三观的人,那个并不完美的男子,那个愿意为家人牺牲自己一切的男人却一直都在。具体是谁,相信在你的心里已有答案浮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