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计
第一条 审计目的与范围
(1) 财务收支审计目的
为了加强局(中心)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安全。
(2) 财务收支审计范围
财务收支审计包括企业财务收入与成本、费用支出,以及与财务收支事项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二条 审计的主要内容
(1) 销售收入审计
审查销售收入的完整性、真实性。
① 审查销售收入的确定是否合规,有无隐瞒或虚构销售收入的现象;
② 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收入不入账、价外加价、价外返利等非法形成小金库,甚至贪污问题;
③ 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是否真实、正确、是否按规定冲减当期收入等;
④ 审查商品销售是否符合市局(公司)卷烟相关规定,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及行业相关规定。
(2) 销售成本
审查销售成本的合规、合法性。
① 销售成本的范围和界限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将购置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列入成本;
② 审查各计算期成本计算方法是否一致,有无任意改变成本虚假的问题;
③ 审查成本计算方法的正确性,卷烟成本是否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成本。
(3) 期间费用
① 审查三项费用的列支真实性
检查费用列支相关附件,有无附件不齐,依据不充分,审核不严的现象;
检查费用报销时间,有无延迟报销,与会计期间不一致;
检查有无核算不规范,到处乱列费用,以逃避预算,造成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可
比现象。
② 费用分摊和计提的正确合理性
审查通过摊销、计提形成的费用,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计提金额是否正确完整;
管理费用中支出的各项税金的计算是否正确;
检查卷烟费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③ 审查费用开支内容的合规、合法性
审查三项费用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
检查单位费用管理办法、报销标准及审批程序是否合规有效,检查有无无合同、协议、白条报销现象,检查有无大额现金报销现象。
④ 审查重大费用开支项目
审查工资性费用的真实合规性,检查其工资管理的审批、计提、发放、结余情况;
审查保险费用的合规合法性,检查有无违反规定为职工购买除基本保险和补充保险以外应由个人负担的其他商业保险项目;
对一些重点费用项目如广告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项目,应扩大检查范围。
(4) 其他业务收支
审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核算范围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隐瞒、转移等截留利润的现象。
(5) 营业外收支
审查营业外收入及支出范围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无违反规定随意计列营业外收支的情况;审查营业外收入是否及时、完整入账,有无入账不及时或截留收入转作账外小金库的情况。
(6) 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主要为上级拨款和地方财政补贴,重点检查上级拨款和地方财政补贴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费用开支是否规范。
① 审查其核算范围是否为上级和地方政府拨入的专款专用款;
② 审查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③ 审查其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④ 审查罚没烟返还资金是否用于烟草打假、打私方面;
⑤ 审查打假经费返还资金是否用于烟草专卖局组织烟草打假行动所需经费的补助;
(7) 其他相关项目审计
① 现金
审查库存现金的实有数,账实是否相符,有无溢缺;
有无白条抵库、有无超出银行核定的限额;审查收入的现金是否及时入账,有无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或贪污情况;
审查支付的现金是否真实,有无假收据、假发票或用发票的副联报销、贪污情况;现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记录是否正确、合规;
审查现金的收付业务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行业九不准规定。
② 银行存款
审查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总账是否相等;
审查是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是否及时处理;
审查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的收支有无异常现象,有无虚收、虚付或收付均不入账的情况;
审查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合法性、正确性;
检查有无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及行业资金管理规定。
③ 其他货币
审查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方式存入银行的款项是否真实,结算是否及时;
检查否对相关票据建立备查簿,并逐笔登记,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④ 应收款项
检查销售给卷烟零售客户的卷烟货款否存在赊销现象;
对其他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应收账款,是否经领导批准,并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偿还日期;
审查应收及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是否属于正常业务而形成的,有无违反规定对行业外单位或个人拆借资金问题,有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问题;
检查应收款项是否定期核对,并及时组织结算、催收。
⑤ 存货
检查商品、物资等采购、销售、领用、发放、盘点、保管等管理制度,评价其有效性;
检查存货核算范围和金额是否正确,有无违反规定进行核算问题;
审查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正确,并保持一致;
实际盘点,核实存货账面余额及结存数量的真实性、正确性;
检查盘盈、盘亏及报废的存货是否经过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计入当期损益。
⑥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实存量,是否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有无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的问题。
审查购建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计划和预算,是否符合分级审批制度和市局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是否进行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审批,是否符合招投标制度,是否超计划、超规模投资。有无盲目购建、追求豪华、不讲实效问题;新增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否真实,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同时验证新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证明。
检查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管和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审查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额计算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任意扩大折旧范围、随意改变折旧方法、多提或少提折旧的问题。
检查是否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名称等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并定期盘点。
检查固定资产修理需求是否定期上报市局,相关审批程序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相关收入是否及时入账。
审查固定资产的报废、盘盈、盘亏、转让的处理是否经过批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手续是否齐备,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处理问题。报废资产的残值及转让固定资产的价款是否及时全部入账,有无私设小金库问题。
第三条 审计方法
采取详查与抽查法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等。
第四条 审计报告
(1) 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审计主要内容和环节、存在的问题、相关管理建议等。
(2) 审计报告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财务收入的完整性、真实性;
成本及费用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盈亏状况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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