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完全给予个人,一切悉听尊便,毫无规章制度。刘工缺乏管理能力,既想用权又想避免矛盾,引发冲突。无法管理由小组里形成以王工为首的非正式群体,带来工作效率的下降,完成不了工作目标。
2、文中提到刘工“业务能力不差,但缺乏创新性;四平八稳,从不与人争吵,是有名
的老好人,对领导过于谦卑,引起很多人的非议”。根据领导特性论的“十大条件论”他缺乏:合作精神、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负责能力、承担风险能力,这些都指出了刘工不具备成为一个优秀领导者的潜质。
3、王工的“富有创新精神,设计工作一直出色”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后来“改变孤
芳自赏,目空一切的态度,对同事友好热情,传授经验”等体现了“十大条件论”的合作精神、组织能力、授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尊重他人的领导特性论。所以王工的性格特点具备一个成为优秀领导者的潜质。他之所以拒绝出任组长,递上辞呈去另一家企业发展,有两点:1、针对“李工和领导关系好”的传闻,担心在单位继续做下去,难免日后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耽误自身的发展。2、因为由于之前的原因组内组员的工作士气都已经被他带坏,如果他出任组长他认为也很难再把组员重新带上正轨。故而另谋高就。
4、在管理四分图基础上是一张9等分的方格图,横轴表示:领导者对生产的关心程度;
纵轴表示:领导者对人的关心程度。在评价领导者时,可根据其对生产的关心程度和对人的关心程度,在图上寻找交叉点,这个交叉点的方格就是他的领导方式。本案例的院长我认为是一种贫乏型的管理行为。组内组员出现问题已经有了一个月,院长都没有去发现表现了他对工作关心程度的不够。对新人组长刘工基于服从而非信任授予其组长职责,没有充分授权。这些都表明院长对人的关心程度信任程度都是不高的。这样的领导方式会导致最终的失败。
5、在本案例中刘工根本没有去行使他的职位权力:惩罚权、奖赏权、合法权。刘工也
缺乏自身应拥有的模范权、和专长权。所以才会使得组内崩溃。从本案中我看到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必须要起到带头作用,调动下属的积极性,还要有良好的素质,懂得知人善用,为员工提供希望,关心员工。有远见,有风度。这样才不会成为失败者。领导者的权利分为职位权利和个人权利。职位权利即领导者的职位所赋予其法定的权利。任何人只要处于某一职位上,就自然获得了这种权利。这种权利主要包括“惩罚权、奖赏权和合法权,带有很大的强制性,下级不得不服从。个人权利也称“非职位权利”。他是由领导者自身的某些特殊条件才具有的。个人权利包括:模范权和专长权。这种权利不随职位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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