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建筑特点
一、穴居
《易·系辞》曰:“上古穴居而野处”。旧石器时代原始人居住的岩洞在北京、辽宁、贵州、广东、湖北、江西、江苏、浙江等地都有发现,这种大自然所天然赐予的洞穴是当时用作住所的一种较普遍的方式。进入氏族社会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房屋建筑也开始出现。但在环境适宜的地区,穴居依然是当地氏族部落主要的居住方式,只不过人工洞穴取代了天然洞穴,且形式日渐多样,更加适合人类的活动。例如在黄河流域有广阔而丰厚的黄土层,土质均匀,含有石灰质,有壁立不易倒塌的特点,便于挖作洞穴。因此原始社会晚期,竖穴上覆盖草顶的穴居成为这一区域氏族部落广泛采用的一种居住方式。同时,在黄土沟壁上开挖横穴而成的窑洞式住宅,也在山西、甘肃、宁夏等地广泛出现,其平面多为圆形,和一般竖穴式穴居并无差别。山西还发现了“低坑式”窑洞遗址,即先在地面上挖出下沉式天井院,再在院壁上横向挖出窑洞,这是至今在河南等地仍被使用的一种窑洞。随着原始人营建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技术提高,穴居从竖穴逐步发展到半穴居,最后又被地面建筑所代替。
二、巢居
《韩非子·五蠹》曰:“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孟子·滕文公》曰:“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因此推测,巢居是地势低洼气候潮湿而多虫蛇的地区采用过的一种原始居住方式。《礼记》载:“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缯巢\",可见“巢者与穴居”也非因地域而截然分开。
在近年的考古工作中,一批原始社会公共建筑遗址被发现,如浙江余杭县土筑祭坛,内蒙古大青山和辽宁喀左县东山嘴石砌方圆祭坛,辽西建平县境内的神庙等。这些发现,使人们对神州大地上先民的建筑水平有了新的了解,他们为了表示对神的敬之心,开始创造出一种超常的建筑形式,从而出现了沿轴展开的多重空间组合和建筑装饰艺术,这是建筑史上的一次飞跃。从此建筑不仅具有了它的物质功能而且具有了精神意义,促进了建筑技术和艺术向更高层次发展。
中国原始社会建筑
距今五六十万年前的早更新世中期,中国就已出现了多处旧石器文化。
在许多天然洞穴中曾发现使用火和粗制石器的遗迹, 例如在北京房山周口店就曾发现人类远祖居住的山洞。洞内出土了人的骨骼化石、骨器和原始装饰品。
在当时,山洞高于河面,是理想的藏身和保存火种之地,只是山洞完全处于天然状态,也正如《易·系辞》所说的“上古穴居而野处”。
依古代文献中“构木为巢”、“冬居营窟,夏居巢”等记载,表明当时巢居形式亦已存在。
此外,在东北地区还发现了由兽骨堆积的围合体,据信是旧石器时期的建筑遗迹。由于这时期的资料极为匮乏,因此这里所涉及的中国原始社会建筑,仍着重于新石器时期这一范畴。
新石器时期建筑遗址的分布
中国新石器时期(公元前6000~前2000年)遗址迄今已发现一千余处,分布几乎遍于全国。由于起迄年代、文化内涵、生产水平和自然条件的不尽相同,使得它们的发展产生若干区别。当时社会生产的主流,已由原始的渔猎和采集,逐渐转变为较固定的农业耕作,并出现了纺织、制陶等手工业和一定的社会劳动分工。社会结构也由单纯血缘组合与人数较少的原始人群,进化到关系复杂与人口较多的氏族部落。在建筑方面,已知有群居的聚落,供生产与生活用的窑址、公共房屋、住所、窖穴和畜圈,供防御的垣墙、濠沟,原始崇拜所需的祭坛、神庙和神像以及公共墓地等。
1.黄河流域新石器文化遗址
属新石器文化早期遗址的,有河南新郑的裴李岗遗址(公元前5550~前4900年)、河北武安的磁山遗址(公元前5400~前5100年)、甘肃秦安的大地湾遗址(公元前5200~前4800年)等。它们共同的特点是,聚落面积不甚大,一般为1~2万平方米,已经使用半地穴房屋,墓葬集中置于聚落近旁。这些文化大体散布在今日的甘肃东部、陕西西部、河南中部及河北南部一带。
新石器中期可以仰韶文化(公元前5000~前3000年)为代表,它首先发现于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该文化分布范围很广,西至青海、甘肃交界处,北抵长城沿线及黄河河套地区,东及河南东部,南达湖北西北。遗址已超过一千处,有代表性的除仰韶村外,还有陕西西安的半坡、临潼的姜寨,河南郑州的大河村、陕县的庙底沟,山西石楼的岔沟等。所发现聚落遗址均有一定的规模和布局以及多种建筑类型。
河南郑州大河村新石器中期多室型房屋遗址龙山文化(公元前2900~前1600年)最早发现于山东章丘龙山镇城子崖,是仰韶文化的继续,分布在今山东全境、河南大部、陕西南部与山西西南一带。与仰韶文化的住房相比较,这时有相当多房屋的面积有所缩小。
但这时的某些聚落已扩大为城市。建筑除半地穴外,还出现了地面房屋。建筑的室内陆面与墙面涂以白粉,个别建筑的下面还使用了夯土台基。这种夯土技术的扩大使用,表现为城子崖的古城围垣。
就黄河地区而言,仰韶文化中期和龙山文化中晚期,是文化辉煌发展的最高阶段。
2.长江中、下游新石器文化遗址
长江中游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有首见于湖北京山县的屈家岭文化、湖北天门县的石家河文化。其时代约处于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之间,分布范围大抵在湖北中部、湖南北部及河南西南。建筑已大多为平面方形或长方之地面房屋,并有套间及长达三十间的连屋,结构用草泥垛墙及木柱梁。值得注意的是,还发现大规模的聚落与密集聚落群,以及最大占地面积达一平方公里之古城多座,这些古城大多已有夯土城墙、护城河及水门。
长江下游则以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公元前5000~前4000年)及同时的嘉兴马家浜文化、余杭良渚文化(公元前3300~前2200年)为代表。它们分布在杭州湾、舟山群岛及太湖沿岸一带,其特点是使用了有异于中原的干阑式建筑。这种下部架空的结构,适合于炎热潮湿和多虫蛇蚊蚋的江南水乡,其渊源可能来自远古的“构木为巢”的巢居形式。此外,余杭瑶山遗址的夯土祭坛,也是十分重要的发现。
3.内蒙古大青山及辽西地区新石器文化遗址
分布在今内蒙古东南、辽宁西部、河北北部及吉林西北一带的红山文化(公元前3500年前后),首先发现于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后遗址,具有与前述诸新石器文化的不同特点。以包头市东的阿善遗址为例,其居住房屋的外墙及聚落围垣均用石砌,其西侧台地
上另有由块石堆砌之祭坛。而辽宁牛河梁遗址更发现了“女神庙”及泥塑神像残迹。
新石器时期建筑的技术、艺术成就
当时人们的生产工具还很落后,劳动的技能和知识也都尚在启蒙阶段,但通过长期艰巨的努力,还是创造了许多新的建筑形式和内容。其建筑成就具体表现在:
第一,古人以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了聚落、居住建筑、陶窑、祭坛等多种前所未有的建筑形式,为后代建筑的发展奠定了最早和最基本的基础。
第二,在结构上,窑洞、木梁架和干阑三种类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发展,基本确立了以后几千年中国传统建筑的土木结构形式,特别是木梁架式样,更成为中国建筑结构中的主流。其构造也从绑扎发展到榫卯。
第三, 聚落选址时注意近水、向阳、不受旱涝、易于防御,还注意把聚落分为居住区、生产区和墓地。这些经验,是通过长期实践取得的,对日后各种村镇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四,施用于筑墙垣、坛台、屋基的夯土技术,对后代建筑影响至大。而土坯砖、木骨泥墙、烧烤地面、白灰面及室外散水等建筑材料与技术的应用,不但大大改善了当时建筑的使用及人们的生活条件,而且还为后世长期所沿袭。
第五,审美观念亦已反映到建筑中。例如室内墙面涂以白灰,不但增加了亮度,也增加了美观。牛河梁女神庙遗址中的彩绘泥片,更表明了多种色彩和图案的装饰已不限于陶器,而是扩大到建筑中了。
第六,环绕向心、中轴对称、主次分明等建筑布局原则及若干基本几何形体的应用,已大量应用于或体现在聚落、祭坛和居住建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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