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租合同
转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房东方:(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商铺地址:
甲方将其租赁的位于上海市 区 路 号的商铺在良好状态下,转租部分给乙方用于 使用。 二. 商铺面积:
转租该商铺的使用面积约为 平方米。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商铺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装修免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乙方免房租之装修期。 四. 租金:
1.数额: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整,后 年租金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另行协商确定,应付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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