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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出货管理流程

来源:九壹网
质量管理文件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层次管理文件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ZH/SC003-2011 D.0 2011-09-26 成品出货管理流程 1.0 目的

修订状态 生效日期 为了确保客户和企业自身利益,对成品出货流程进行规范,确保出货成品数量的准确性、时间的及时性及产品运输防护同安全的有效监控性。 2.0 范围

所有公司产品的出货管理。 3.0 职责

3.1 仓库负责产品物质进出的管理;负责账目管理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的数据、报表等信息。

3.2 质检部负责出货产品出库前的检验工作。 3.3 生产部负责出货产品的审核、管理工作。

3.4 销售部负责出货产品的流程跟踪及与客户间的协调工作。 4.0 程序要求

4.1 成品仓管员接到销售部提供由财务开具的《发货单》后,认真核实单中产品品号、品名、规格等是否一致,并确认相关人员的签名是否齐全。

4.2 成品出货所用承运商为与销售部人员签订协议的承运商。装货车辆到厂后,成品仓管员须核实司机及车辆信息。如有异常须立即向上级反馈并最终确认。货柜须核对订仓号、货柜号、车牌号、出货资料是否一致,接下来检查运输车辆及货柜的七点:前板,左侧,右侧,底面,顶板,箱顶,内/外门,底部外架等有无破损、脏污及其它不明物体等影响货物贮存的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向上级反馈,并要求承运方解决。

4.3 装货车辆资料核实及卫生条件符合标准后,仓库应立即着手装货前准备工作。装车时必须由相关仓管员监督及核对所装货物内容同出货通知文件上内容的一致性。装货过程中,若出货通知文件遇临时变更,须第一时间知会成品仓主管及销售人员,如装货作业己正在操作须立即停止,待信息统一后方可继续。装货操作人员必须为成品仓主管级以上指定人员。装货及装柜过程中相关仓管员不得离开现场,确保装货质量、数量等信息准确。

4.4 搬运过程中须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所有搬运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产品

页脚内容质量管理文件防护、搬运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严禁在货物上踩踏,野蛮装卸、倒置及其它有损货物的行为。

4.5 装货车辆必须全程盖好蓬布,以防突然降雨淋湿货物。装货后,监装人员必须将货物单独及车辆(包含车牌号码)、货物一起拍照存档。

4.6 为了便于厂区管理,减轻相关部门操作难度,分配如下:中山村厂区由化验室担任监装职责负责拍照;开发区由销售员或跟单员担任监装职责负责拍照。所有照片以“车牌号码加年月日”的命名方法按照销售人员分文件夹保存,保存期限为12个月。

4.7 对于客户有特殊拍照方法等要求的货物成品,不受上诉4.6条款厂区分配的限制,统一规定由销售员或跟单员担任监装职责负责拍照。

4.6 由监装、仓库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拍照保存发货信息后的运输车辆,如果客户反馈数量不符、包装破损等信息,原则上由运输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页脚内容质量管理文件 拟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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