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3、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0、应急管理制度 11、事故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各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切实保证安全经营活动,保障职工在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全体员工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 1.3.
企业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法规,
并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4.
企业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制
度分清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2.主要负责人(经理)的安全职责
是本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安全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巡查和监督任务,排查本企业的安全隐患。 负责安全设备、消防设施的监护工作。
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安全管理台账的登记、保管工作。 拒绝违章指挥,阻止冒险作业。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 采购员岗位安全职责
危险化学品采购前,必须查验、确认供货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包装、容器的生产许可证,核对所采购产品是否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之内;严禁向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向供货单位索取资质证明(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并按要求分类归档备查。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告知供货方对所采购货品的相关要求:包装要求(符合安全储运且外包装标志清晰规范),随货同行的相关资料(如CSDS、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委托运输单位、车辆、人员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明等)。 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 拒绝违章指挥、阻止冒险作业。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 销售员岗位安全职责
应熟悉了解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有害因素及经营储运环节安全知识。
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及安全防范技能。 查验购买方的相关资质和备案手续。 检查承运方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手续。 及时回收货款。
向购买方宣传安全常识和安全防护知识。 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不隐瞒、不慌报。 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购销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销售、运输和仓贮的整个购、销管理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采购员、销售员负责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采购、供应,运输、存储及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经国家安全部门批准的经营危险化学品类别、品种,不得购销经营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和淘汰的危险化学品。
3、采购人员必须审查拟供货的企业是否经国家相关安全部门批准的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从无证企业或个人采购危险化学品。
4、销售人员必须审查买方具有经国家相关安全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等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应。
5、购销人员必须委托经国家相关安全部门批准的具有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其驾驶员、船员、押运人,装卸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其运输工具车辆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定点专业生产企业生产。并经定期检测、检验合格。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禁止运行区域。不得委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或个人承运。 6、购销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和场公司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消防要求,要求仓贮人员
必须具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资质。
7、采购人员对其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标签,销售人员对其销售的产品必须向用户提供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如未向用户提供上述说明书,用户在使用中误用或发生人身或安全事故,销售人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8、购销人员必须对其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建立购销台账,做到购销品种、质量、数量、金额无误,账物相符。产品的包装完好、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记,安全技术说明书完整无缺。对购、销、运输和仓贮过程中发生的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及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查处不得隐瞒。否则追究其责任。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经公司领导批准的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内容含供货单位、品名、质量、数量、用途、包装要求、价格、运输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仓库管理人员、提货单交承运单位提货,货到由仓贮管理人员根据合同验收。 3、根据合同副本验收由运输单位送来货物无误后,签收回单并开具入库单,交采购员办理报销手续。记录入库台帐。
4、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交仓贮管理人员一份。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5、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6、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发票、收据等 相关资料。
7、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剧毒危险化学品还应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对运输和出入库及仓库保存期间发生的包装破损、丢失、被盗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报区安监局及当地派出所备案。采购、销售、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人员均应及时处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诿。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严禁明火(包括吸烟、生活明火)。
2、经营场所安全防火距离之内不得有使用明火的操作和设施。
3、如因施工、修缮需要动火的,必须按安全要求对相应物品进行转移、防护处理后,经检查确认合乎要求,备好消防器材之后,在有专人监护之下,方可动火。
4、定期对所配备的消防、防护器材、用品进行检查、维护、检测,以保证能正常使用。 5、经常对经营场所进行清理,不使杂物、废品物品在经营场所内堆积。
6、所有人员必须掌握所经营物质的物化性能;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危险品特性,以及掌握如何防火、防爆、防腐、防中毒等方法。
7、严防物料的跑、冒、滴、漏,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液体、经营过程中主要部位,禁止明火作业。
8、作人员对本工序原料,产品的性质,必须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防毒面具等,发生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经营场地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除油污、杂物等易燃物。
五.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费用是指本公司按照年度销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专门用于安全投入的资金。 2、本公司安全费用按年计算,标准为:
①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4%提取;
②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③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提取; ④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3、安全费用由本公司自行提取,专户核算,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安全费用使用、支出范围:
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②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③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④安全技能培训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⑤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安全费用的税务处理办法及具体会计核算,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拒绝任何单位和部门以任何形式从本公司提取安全费用。
7、按提取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根据规定的使用范围制定年度使用计划,纳入本公司预算管理。
8、每一年度终了,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形成报表、备案,接受监督。
六.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①对安全经营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②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③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⑤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 2、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企业经理提名,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3、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①事故责任者。
②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③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④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⑤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⑥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⑦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⑧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者。 ⑨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惩罚类型
①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 ②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③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处罚程序
处罚由经理提出,报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
3、新员工入职前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岗位工作和学习。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令、法规和规定。
(2) 企业的性质、经营特点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经营物质的特性、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 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5)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6) 以往的事故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5、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企业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适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与本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本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安排努力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做好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
8、员工须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除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不得缺席,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工作考勤之内。
9、安全教育培训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安排上岗。 10、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方面的学习培训。 11、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成绩按其优劣进行必要的奖惩。
八.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经理因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巡查。
3、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要有排查时间、地点、人员和排查内容、(事故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整改结果,形成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4、一般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较大或重大事故隐患,一时无法整改的,应制定事故隐患
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得到治理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职责 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登记,确定。 2、范围与评价方法
①由安全管理员协同经理对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 ②明确每次或每项评价活动的目的。
③确定评价范围,应覆盖所有活动、区域如经营活动、储存设施等。 ④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方法要适用。
⑤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目标等要求制定评价准则,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 2、风险评价
①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办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
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②依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3、控制措施
①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②控制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4、风险控制
①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风险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②对确定的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③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十、应急管理制度
1、职责
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预案的编制、演练。 安全管理员协助经理做好应急救援管理和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 2、应急救援
经理为本企业应急救援的指挥员,全体员工兼职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器材
①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如下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a抢险抢修器材:干粉灭火器、沙土等
b 个体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雨鞋等 c应急照明:手电筒等。
②企业设立应急电话,并保证全天24小时畅通。
4、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企业按规定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全体员工了解应急预案内容: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十一、事故管理制度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经理报告。对各类重大事故,经理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2、 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7天内。
3、 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20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5、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公司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6、 对重大事故,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十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专项资金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金保证。
2、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3、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4、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6、企业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7、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8、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员工和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员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9、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员工。
10、企业要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1、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休或调离 职业危害岗位员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保存期限一年。
12、员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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