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学生平时综合成绩评分表 学校:_________(教务处公章)
姓 名 专业 测评时间 班级 年 月 日 学号 辅导员(签字) 测评 20 ~20 期限 分表一 测评总分统计 总分 学生学业评价(50%) 智力素质 加减分 能力素质评价(35%) 基本能力素质 创新素质 其他奖励和扣分(15%) 加分 扣分 合计
第一部分
学生学业评价(50%)
分表二 智力素质评分表
平均学分绩点= ,折合后的专业成绩得分: (平均学分绩点乘以10,小数点后三位) 平均绩点分专业排名名次 分表三 智力素质加减分评分表 加 分 标 准 加 分 依 据 1. 通过CET-3考试,加5分;通过CET-4考试,加10分;通过CET-6考试,加20 分。 2.非计算机专业通过全国或省级计算机考试,达到二级标准,加5分;达到三级 标准,加10分。各级别取得优秀的,再加5分。 3.专业类认证达到国家级的,加10分, 省级8分。以专业资质证书为准。 加分 扣 分 标 准 扣 分 依 据 加分 所学全部课程中,有1门不及格课程 扣2分,累积计算。 奖 励 分 分值小计 原始加分-扣分= 总分 第二部分
能力素质评价(35%)
分表四 能力素质评分表
加 基本能力素质 分标准 加分依据 加分 扣分标准 扣分依据 1.受到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等处分的,一次扣5分。 (注: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无论是否已撤销处分,无参加本次专升本考试资格。) 扣分 1. 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者加20分;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省级以上者加15分,市级加10分,校级加8分; 被评为优秀团员、各类积极分子和各类优秀队员者,省级以上者加12分,市级加9分,校级加7分;一人只按最高奖级别计分一次。 2. 所在班、支部或团队,被评为国家、省级、市级、学校先进集体或团队的,如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标兵寝室等,每人分别加20分、10分、8分、5分。获 得荣誉时的班长、团支部书记或团队负责人等,再加3分。同一集体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3.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者加20分,受到学院 表彰的,加10分;集体表彰成员相应减半加分。 4. 已成为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加 2分 加分标准 加分依据 1、论文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国家级权威核心期刊及以上,每篇计30分。论文发表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每篇计25分。论文发表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每篇计20分。论文发表在其他公开出版期刊/国内学术会议,每篇计15分。计分标准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为准。以第二作者身份 发表论文按60%每篇计分;;以第三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按40%每篇计分,以第四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按20%每篇计分,以第五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按10%每篇计分,第五作者以后身份发表者不计分。期刊资格认定以学校科技处认定为准。在报刊等出版物发表作品、稿件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参加专业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奖者不分排名先后均可取得相应分值。主要包括:“挑战杯”各项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器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大学英语及写作竞赛等。校级以上专业性学习竞赛必须由学校部处 (教务处、团委等)组织或认可。加分标准:国家级一等奖30分,省级一等奖20分,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分别在一等奖基础上递减3分计。校市级一等奖10分,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分别在一等奖基础上递减2分计。 3.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负责人加20分,参与者加10分。参与学校或市级创新基金项目,取得一定成果,负责人加10分,参与者加5分。参与学院学生科研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负 责人加5分,参与者加3分;一般项目负责人加3分,主要成员加1分;结题者,负责人加3分,主要成员加1分;未结题或中途放弃者,视其情况按加分标准减分。 2.寝室无故晚未归,每次扣5分;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违禁物品,每次扣5分;最差寝室室长扣5分成员扣2分 加分 加分标准 加分依据 加分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按照排名第一按20分计算;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品种权的,按照排名第 一按10分计算,排名靠后,依次递减5分计算。排名换算分数最低以2分计。 创新素质加分 5、在正规出版社出版著作等,每部计50分,独著一部计50分,两人合著的按照第一30分、第二20分分别计 算。多人合著的,第一排名30分,第二排名15分,第三排名5分,最低2分。 分值 小计 原始加分—扣分= 总分
第三部分
其他奖励和处罚分(15%)
分表五 其他奖励和处罚评分表
加分标准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按参加次数加分。院级团队5分,校级团队10分,市级团队20分,省级团队30分,国家级团队40分。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负责人加30分,参与者加10分。获得学校或市级表彰的,负责人加10分,参与者加5分。参与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并表彰的,负责人加5分,参与者加3分。 3.参加院级以上体育竞赛、文体比赛等的运动员、获奖者及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每项次加分。集体项目非主力队员减半加分。加分标准:国家级第一名(一等奖)50分,省级第一名(一等奖)30分,二、三名以及优胜奖分别在一等奖基础上递减5分计。校市级一等奖10分,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分别在一等奖基础上递减2分计。在体育竞赛中获得道德风尚奖的,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加分。 4.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活动,每次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5.参加校勤工助学且表现优异者加1分。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表现评价证明。 6.体育锻炼达标者,优秀者加8分;良好者加5分;及格者加3分;不及格者计0分。以体育达标课程成绩为准。 7.其他需要加分的。(注明原因) 分值 小计 原始加分—扣分= 总分
加分依据 加分 扣分标准 扣分依据 扣分 1.无故不参加校内外各级文艺、体育活动等,每次扣3分。 2.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的,造成较坏影响的,每次扣0.5-2分。 奖 惩 分 3.其他需要扣分的。(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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