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各省市陆续刊登了以下的语段:
案例一: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中学生,在打扫卫生时发生口角,双方怒气之下,开始厮打,一同学拿出削铅笔的小刀,刺伤另一名同学身体三处有余,因天黑未能及时抢救,送至医院时,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2002年3月7日傍晚5点,南京市公安局抓获一起重大团伙盗窃案,该团伙有12名中学生组成,经查实是一起中学生盗窃案,有6个犯罪嫌疑人年龄只有13岁。
案例三:2003年1月20日凌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伙同四人为上网,于兴庆区丽景街交警队附近对路过一高二学生郭某拳打脚踢,导致该同学重伤致残,四名学生只抢的5元现金逃逸。 ………
一个个骇人听闻的案例,禁令我们毛骨悚然,触目惊心。一个个无法抵御的事实真像在我们身边出现。经调查表明,青少年犯罪事件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且一次比一次行为惨裂。由于构成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心理因素等因素极多,导致青少年犯罪率不断升高。
青少年犯罪在我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二十犯罪学中及现实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可以定义为年满14岁至25周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了法律依法受到制裁的行为,称作青少年犯罪。现阶段,我国贯彻法制教育史素质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法的制定最初是为了给予人们自由而制定的,而现在法成为限制青少年的自由实现安全的一道防火墙。
贯彻法制教育,可以让当代青少年明辨社会的是非曲直;认清法治社会的实质,知法而不为。换一句话说,给青少年的成长道路上洒满阳光,让灰暗和影阴远去,用力青少年的成长路径。调查显示,大多数孩子在违法之后,对于自己所犯何事还云里雾里,待相关人员调查后追悔莫及。案例一中该同学只是一不小心犯下大错,失手伤了同学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懂法,不知守法,出于猎奇心理加入反罪团伙,想要抽身已骑虎难下,最终一条道走到黑,也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和年华。也有多少人是为了一时的利益酿成不可挽回的灾祸,在他们执刀杀人,偷盗抢劫时,尚未成熟的心智也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使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发生扭曲,一步步走向黑暗,最终给自己清白的人生洒上了污点,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幸。
作为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和祖国的花朵,为了不让这一切演变成悲剧,我们应该学好法制教育,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系极大。法律教育与文化教育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从小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没有后顾之
忧的接好社会主义的班,担当建设祖国,重振中华的光辉使命。当我们看到身边的人正受到不良诱惑时,用法去洗涤他们的头脑,拨开头上惨淡的浓云,让阳光洒满成长的大道。自觉地接受法律的洗礼,日日克己复法,遵守法律,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陕西省山阳县漫川中学高二:陈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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