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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细则

2020-08-28 来源:九壹网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理公司 …………………….项目监理部

2010年11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北京******************工程。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

项目建设占地22.6hm2。其中,住宅建设区14.37 hm2,代征道路及绿地占地8.23 hm2。项目区挖填土方总量为62.27万m3。其中,挖方总量为31.14万m3,填方总量为30.89万m3。产生弃渣总量为0.24万m3,外运弃渣总量为0.24万m3。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弃土(渣)场,产生的建筑弃渣全部运输到昌平区利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阿苏卫弃土消纳场消纳。本工程没有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二、监理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0号;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7.《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1992)。 (二)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号;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1995年5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号;

3.《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3号;

4.《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2005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4号; (三) 规范性文件

1.《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1]15号;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管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

3.《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保第89号;

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号; 5.《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纲要》(2004~2015),水利部,水保[2004]332号;

6.《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05]06号;

7.《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办水保

[2005]121号;

8.《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保[2003]202号;

9.《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室,办函 [2005]154号;

10.《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保监[2005]22号;

1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京政发[2000]11号);

12.《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4号);

13.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保监[2005]8号)。 (四)规范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433-2008);

2.《北京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织技术导则》(试行),北京市水务局,2009年7月;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434-2008);

4.《土壤侵蚀分类及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190-96);

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277-2002);

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736-2001);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774-1995);

8.《防洪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01-94); 9.《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10.《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4);

11.《工程勘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文发布的计算价格[2002]10号)。 三、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一)项目监理部组织框图

投资控制员 总监理工程师 总代 质量控制员 进度控制员 安全监督员 信息控制员 (二)监理人员构成表

序号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员 设备监理工程师 电气监理工程师 造价监理工程师 安全/资料监理工程师 姓名 性别 男 男 男 女 男 女 男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技术员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资格与培训情况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1 2 3 4 5 6 7 8

四、监理工作流程:

水保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检查

重要问题

存在水保问题

现场直接指出存在的水保问题,要求限期处理 签发水保问题工作联系单

拒绝 跟踪处理结果 跟踪处理结果 拒不解决 期满未解决 与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协商后签发水保问题监理通知 跟踪处理结果 期满未解决 建议建设单位委托他人完成 增加的费用和损失处理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本项目按照北京市水务局2009年7月下发的“北京市房地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在水土保持方面达到如下防治标准: 1. 土石方利用率>90%; 2. 表土利用率>98%; 3. 建筑垃圾消纳率95%; 4. 施工降水利用率>80%; 5. 临时占地与永久占地比<10%; 6. 住宅区硬化地面控制率<30%; 7. 雨洪利用率>90%。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工作方法:

1. 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巡视过程中了解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重点工序、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掌握水保工作的进展情况。 2.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理指令,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二)措施:

1. 要求三个标段的总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并予以审核。

2. 要求各标段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各类作业人员的职责,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3. 要求各标段承包单位在表土剥离、转运过程中做好扬尘控制工作。 4. 检查各标段出入口洗车池(沉沙池)的设置及使用情况。 5. 监督各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生活区、办公区、场区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处的地面硬化处理工作。

6. 监督各承包单位按要求将表土、回填土分别在临时堆土场集中堆放,并做好围挡及土工布覆盖工作。堆土场周边应设临时排水沟。 7. 管线的回填土应用编织袋挡护,不得随意弃渣,以防新的水土流失产生。

8. 做好施工区、生活区的排水工作,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应有处理设施,禁止随意排放。

9. 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分类处置。严禁焚烧各类垃圾。

10.做好临时防护措施的影像资料收集,并作为监理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竣工验收时备查。

11.施工期间,采用洒水车进行场地洒水,以降低扬尘。 12.配合水土保持检测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检测工作。

13.要求各承包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防止水土流失。并安排专人对施工环境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14.发现对水土保持工作不重视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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