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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023-07-06 来源:九壹网


XX新区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财政投资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XX小学工程(施工) 招标单位:XXX街道办事处(盖章)

代理单位:XX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2014 年 9 月 26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六章 合同的授予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 评标办法

第十章 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1 2 3 4 5 6 7 内容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立项(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 建设规模 说明与要求 XX路小学工程(施工) XX街道办事处 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XX集团有限公司 财政投资 约18000平方米 总投资额(万元) 7900 1

其中:预计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8 9 10 11 12 13 14 项目地点 质量目标 工期 招标方式 投标人 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 地点 16 勘察现场 提报招标文件 疑问时间、 地点 财政预算 发布 提报财政预算 疑问时间、地点 自行勘察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截止 时间 地点 时间 2

约7000 XX园以西 合格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公开招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 发布时间 2014年9月26日 XX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 15 17 2014年10月9日17:00时前,超此期限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 / / / 详见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开标安排”。 详见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开标安排”。 详见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开标安排”。 18 19 标书送达截止20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21 开标时间、地点

地点 金额 详见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开标安排”。 80万元 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XX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第十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单位:XX管理中心,青岛XX支行,账号:XX。 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缴纳方式 22 投标 保证金 账号 到账时间 23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1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1.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10.1实施);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

1.6《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管字〔2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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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招标范围:

承包人应完成以下工程内容:

√1、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基坑支护: ; √2、基础工程: ;□ √3、主体工程: ;□ √4、电气工程: ;□ √5、给排水工程: ;□ √6、采暖供热工程: ;□ √7、通风空调工程: ;□ √8、楼地面工程: ;□ √9、内墙抹灰工程: ;□ √10、外墙工程: ;□ √11、防水工程: ;□ √12、门窗工程: ;□ √13、消防工程: ;□ √14、室外管网工程: ;□ √15、室外环境工程: ;□ √16、玻璃幕墙工程: ;□ √17、网架工程: ;□ √18、装饰装修工程: ;□ √19、设备安装工程: ;□ √20、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 ×21、市政工程: ;□ √22、园林绿化工程: ;□ ×23、修缮工程: ;□ ×2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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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特殊专业工程: / 。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所要求的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资格等级。

3.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

3.3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其他单位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3.6注册地非青岛市区域内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办理入青登记手续。 3.7由评标委员会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只有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才是合格的投标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勘察现场

4.1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时间勘察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无论投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勘察了现场,对本招标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勘察目的进入招标人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勘察现场而造成的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其它任何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开支承担责任。

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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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不承担这些费用。

6、实行项目班子押证制度。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人持该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原件到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押证手续。详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中标项目班子证件管理办法(青开审资发[2012]34号)”。

7、缴税承诺。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必须承诺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在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缴纳,无承诺的为废标。

8、分包

8.1本工程的中标人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若投标人拟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明确分包项目的具体内容,未载明的视为不分包。同时在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说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措施和其他的基本要求。

8.2对于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的特殊专业分包工程,由招标人与本工程中标人和专业承包企业共同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总承包服务费及成品保护费。

8.3本工程的中标人将作为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另行招标的各专业工程在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地管理、协调、服务,包括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向各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中标人负责管理协调所有专业分包工程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9、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10、中标项目经理要在职在岗,认真履行职责,善始善终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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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报招标人同意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经理)。

11、信息发布网络。关于本工程招标的有关信息(通知、公告、答疑等),均在XX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章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自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自行从XX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1.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通过网络所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答疑及其他通知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办法。

1.3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或不清楚,应以疑问方式通过专用电子邮箱XX匿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是此次招标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并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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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在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改变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招标文件答疑

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财政预算等)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时,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专用邮箱以匿名方式提出,招标人答复意见经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网上发布,所有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未提出投标疑问的投标人,不作为否定其获得招标答疑的理由。

4.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答疑及其他通知的内容,均以经备案后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相关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口头答复的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6、项目班子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安全员2名,材料员1名,预算员1名,资料员1名,项目经理不得兼任项目班子其他人员。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单位所编标书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汉语言文字。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汉语言文字译文作为解释依据。

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由资格标书、技术标书、商务标书三部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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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2.1资格标书的主要内容:

2.1.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1.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1.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

2.1.4投标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

2.1.5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2.1.6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1.7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XX)。

本次投标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上资料,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因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资料将失去本次投标资格。

其中2.1.1、2.1.2两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开标时单独提交。 2.2技术标书的主要内容: 2.2.1工程概况;

2.2.2计划开工、竣工时间,工程总进度表,总工期; 2.2.3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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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施工组织安排、劳动力安排;

2.2.5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主要施工机械用表等。 2.3商务标书主要内容:

2.3.1标书综合说明,企业简介;

2.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3投标函,投标人报价须按投标函格式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不得随意更改投标函内容;

2.3.4缴税承诺书(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外企业填报); 2.3.5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

2.3.6企业同类(获奖)工程一览表(开标时所提报的企业业绩资料原件必须登记在此表中,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2.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且附各人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2.3.8项目经理简历表。 3、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要求

3.1资格标书原件一份;资格标书复印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书五份(不分正副本);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上四项资料分别予以标明并单独密封,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在包封上明确标明“资格标书原件”、“资格标书复印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写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

3.2技术标书封面必须使用青岛市统一范本(投标单位自行购买)。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使用A3复印纸、5号宋体。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中间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目录格式详见封皮内侧。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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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并在技术标封面内侧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后密封。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有关任何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

字体、装订、纸张、行数、页码等排版编制不规范,但不影响技术标实质性内容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在技术标最终得分基础上扣1分。

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标书在上述排版编制方面有相同、类似或呈现一定规律性不规范的;未按要求密封并加盖印章的;技术标书中出现有关任何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的;其他情节严重,事实清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围标、串标嫌疑或有明显违法违规情形的,技术标不合格,投标无效。

3.3商务标书封面须注明正副本标识。

3.4投标文件中的修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报价

4.1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4.2报价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年)、《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1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13年)、《青岛市价目表建筑分册》(2014年)、《青岛市价目表安装分册》(2014年)、《青岛材价》(2014年最新期)、《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3年)、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青建管字〔2013〕19号)、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答疑及其他通知等资料。

4.3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费率招标,只报优惠率。投标单位提报优惠率不得高于10%(可等于10%),也不得低于3%(可等于3%),所报优惠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以百分数形式报价,如5.560%),否则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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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价注意事项:

4.4.1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投标时根据现场情况需考虑该项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4.4.2投标时充分考虑雨季、地下水及临时排水方案等因素发生的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4.4.3报价中应包括临时设施、施工围挡、警示标志、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季施工费、赶工费等费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做调整;

4.4.4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及季节施工措施费,结算时不予调整;

4.4.5各投标单位必须认真踏勘现场,详细了解测绘、勘探资料等,并核算工程量;

4.4.6现状实际标高如与相关资料提供现状标高不符,投标报价时投标单位可自行调整,结算时不予调整;

4.4.7余土及垃圾外运运距按5公里考虑,若实际不符,结算时不予调整; 4.4.8投标单位在标书中自行考虑管线碰头、碰头破路等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4.4.9土质类别以地质勘察报告为准,与实际不符时投标单位可自行调整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4.4.10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分包范围及招标人供应材料外,其余内容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4.11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协调周边的关系、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有纠纷,由投标人负责协调解决,加强现场严禁周边居民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4.12招标范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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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1投标人承担招标范围内的定位放线(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基准坐标点及标高、施工测量等)工作及费用,并对测量的准确性负责,负责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资料,确保规划验线和竣工测绘的通过;

4.4.12.2承担施工场地内及施工场地邻近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苗木、绿化树木草坪、人行道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及行人等第三者安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

4.4.12.3投标人应对场内地下管线及构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相关保护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并承担责任,招标人提供的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等资料仅供参考;

4.4.12.4施工用电、水、场区内施工用临时道路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如自行考虑包括自备发电机等一切按期完成合同内容的必要措施;

4.4.12.5投标人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及地质情况充分调查,对施工中实际地质状况与地质勘探报告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充分评估并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结算时不因此差异而调整合同价款;

4.4.12.6本工程中可能的一切潜在风险,投标人均应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做调整;

4.4.12.7投标人应负责各专业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现场施工场地安排、现场设施的保障、水电的供应与计费、相互协调配合、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成品保护、现场治安保卫、文明管理、以及技术要求、图纸与变更等信息的共享。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出现问题,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罚的同时,招标人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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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8合同实施中,投标人应履行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若投标人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工程材料等不符合投标书中的承诺,或现场管理、施工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明显达不到投标书中的承诺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限期整改。上述措施仍无效时,保留向投标人提出索赔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力;

4.4.12.9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现场堆放区等问题;

4.4.12.10投标人中标后应加强管理,保护好周边现有设施等; 4.4.12.11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工期紧急应采取的措施,应由中标单位负责生产的副总负责总协调,考虑各种不利因素,采取措施,按期完工。

4.4.12.12投标人应考虑雨季、地下水及临时排水方案等因素发生的费用,进入雨季施工时,应加强对周边市政管网的疏通,确保周边居民排水畅通;

4.4.12.13投标人应根据情况考虑场地周边人行道、小区内道路,支设安全通道等安全防护措施,并考虑相关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4.4.12.14投标人土方、垃圾外运及材料进出场地时,应加强对周边市政道路及交通设施的保护,有损坏时,应负责维修、更换;考虑施工夜间运输,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并考虑相关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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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返还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法

6.1.1投标人必须及时通过XX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详见第十章“ 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缴纳投标保证金;

6.1.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摘要、附言、用途、备注栏等都应按保证金收退平台给定的编码填写,不得漏填,且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字符,否则保证金不能进入保证金收退平台系统内;

6.1.3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要及时登录保证金收退平台,检查保证金状态,若显示为“确认”状态,表示保证金平台己收到;若显示为“未确认”状态,则表示保证金未到账或虽到账但平台未收到,请立即联系客服务电话进行咨询:XX,直到保证金状态显示为“确认”为止。

6.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6.2.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串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 6.2.2提供虚假材料的;

6.2.3中标后不按规定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6.2.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6.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凭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案合同原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即可由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保证金收退平台”自动退回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6.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无异议,即可由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保证金收退平台”自动退回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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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 4.2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3投标文件密封处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4 资格标书中要求单独提交的资料(指资格标中2.1.1、2.1.2两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开标时未单独提交的。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代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经培训合格取得市级以上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后方能从事代理业务。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应配备3人以上的项目组,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否则,不予开标。

1.2招标人、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开标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能够对本单位投标报价当场作出解释,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中标的裁决。

本工程投标人相关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之一)和投标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开标会现场。

其中,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相关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载明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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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到场后,经审查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通过后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违反本条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得受理其投标文件。

1.4 现场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及各方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开标程序:

1.5.1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5.2各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1.5.3评标委员会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包含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即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审查报告。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方法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为无效标;

1.5.4资格审查后,主持人当众公布合格投标人和不合格投标人名单,并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文件不予拆封,原封退回。合格投标人进入技术标书评审;

1.5.5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进行评审,并由评标专家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分别打分,各投标人技术标书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专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技术标书评审完毕,项目经理答辩,答辩结束进入商务标书的评审。

1.5.6项目经理答辩:由评标专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现场随机提出2个题目,各投标项目经理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统一在答辩室独立进行书面答辩。项目经理答辩得分由评标专家根据答辩情况酌情分别打分,各项目经理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专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1.5.7抽签确定唱标顺序,开启商务标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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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商务标书进行评审。

1.5.9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1.5.10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1.5.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评标

2.1本次评标执行:综合评定法,详见“第九章 评标办法” 。 2.2同类工程界定: 单体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框架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

2.3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一般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所需评标专家,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当天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评标有关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通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不得超过2人。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要严格保密。

2.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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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再平均,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备案。

2.6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

2.7.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资格标原件与资格标复印件不一致时,以资格标原件为准。

2.7.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2.7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投标无效,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9.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本单位公章。

2.9.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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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按规定应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身份证原件的。

2.9.4投标函未按给定格式填写的。

2.9.5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9.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注明哪一个有效的。

2.9.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9.8缴税承诺。青岛市(西海岸)黄岛新区外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未承诺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在青岛市(西海岸)黄岛新区缴纳;

2.9.9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无“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的; 2.9.10 投标保证金未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的。

2.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2.10.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10.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违反政府指导价或者高于财政预算价; 2.10.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10.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10.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11投标人不足3个,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在此情况下本次招标即终止,招标人及投标人等各方当事人均对本次招标活动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责任。投标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退还。

3.定标

3.1投标人排序: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书得分、商务标书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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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答辩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当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商务标书得分高者居前;当投标人最终得分和商务标书得分均相同时,技术标书得分高者居前。

当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得分均相同且排名第一时,由与会的监察局监督人或公证处公证人随机抽签决定该多家投标人其一为排序第一的投标人。

当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得分均相同且并列第二时,由与会的监察局监督人或公证处公证人随机抽签决定该多家投标人其一为排序第二的投标人。

3.2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选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3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3.4招标人一般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结果将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提供实质性证据至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青岛市(西海岸)黄岛新区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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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处理投诉期间,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6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于 7 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并报青岛市(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3.7注册地非XX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7日内须到XX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8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保密

4.1评标委员会人员及参与开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2招标人或监督公证部门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六章 合同的授予

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合同将授予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已被确认,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已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3、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并报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签订施工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或者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就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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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解释。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1、工期

1.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2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4承包人所报工期,除发包人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

2、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如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至合格,费用不做调整。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创建文明工地,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3.1、发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承包人应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2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4、材料设备采购:

4.1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单位应提供样品,采用接近控制价的质优产品,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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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有些对实体、感观有影响的材料,须经建设单位对比考察确认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4.2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规定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若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的材料设备,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3一切设备材料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约定,在招标人、监理单位的监督和见证下,由承包人负责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合同价款方式:

5.1本工程采用优惠率报价形式确定中标单位,在具备发改审查意见、施工图纸后,由区财政部门同步编制财政预算,根据中标优惠率和财政预算,计算具体中标价格和合同价格后[中标价格(合同价格)=施工图预算价-(施工图预算价-不可竞争费)*优惠率],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5.2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报价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追加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工程追加所增造价执行投标优惠率。

5.3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 6、工程款支付:

6.1发包人按照区财政拨款程序根据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拨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手续拨付至结算值的90%;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拨付至审计值的95%;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

6.2本工程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不得挪作它用,必须专款专用,并保证劳务费及时支付,招标人有权跟踪监督其资金流向,要求投标人中标后,设立专用账户,并在合同中明确。

7、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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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工程完工后七日内向发包单位提报完工报告,进行养护管理备案。工程竣工备案后十日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完整工程建设资料。

7.2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验收的要求:进场施工前须对现场原始地貌进行照相、录像。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部位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出具验收合格文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做好相应影像资料。未经验收擅自施工的工程将在结算审计时扣除该部分工程量。结算审计时以发包方及监理方出具的书面材料为依据。

7.3工程验收标准:本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如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至合格,费用不做调整。

8、竣工结算:

8.1承包人应在工程验收后28日内向发包方及监理方分别递交装订好的结算书一套,逾期提交的,在竣工结算时扣工程审计后结算值的1%。

8.2承包人应提高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水平,避免高估冒算。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如工程审计的审减额超过竣工结算值10%的,将在审计结算时扣除竣工结算值的2%。

9、工程担保:

9.1 关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中标单位在中标后10日内向青岛市黄岛区黄岛街道办事处提交中标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

9.2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9.3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视履约及奖罚情况返还余额,履约金为无息返还。

10.奖罚条例:

10.1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需按合同要求按时进场。不按合同要求进场的,每拖一天扣罚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累计计算,从履约金中扣除。

10.2无故不执行合同及合同组成文件,每发现一次扣罚合同价款的0.1%,情节严重如造成损失超出应罚款,按实际损失双倍赔偿损失,从履约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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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清退出场。

10.3项目建设过程中,不遵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合理指令的,每发现一次,扣罚2000元。

10.4一次性验收达不到合同目标的,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10.5工程不设工期提前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工期拖延,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签证后,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包括节点工期)拖延,每滞后一天,承包人承担工程合同造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

10.6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每发现一次降低工程设计标准的质量问题,处罚施工合同价款的0.1%,情节严重如造成损失超出应罚款,按实际损失双倍赔偿损失,从履约金中扣除,并清退出场。

10.7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无故缺勤每发现一次扣罚2000元。

10.8承包单位应及时有效的上报发包人及监理所需要的各类文件、资料,不按时、无效的文件、资料,发现一次扣罚2000元。

10.9承包人需按时参加工地例会,无故不参加工地例会的,每次扣2000元。

10.10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同意下,可以按合同及其组成文件对承包商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10.11以上奖罚措施以现金或从履约金中扣除的方式进行处罚,做为竣工结算依据,如履约金不足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0.1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如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

10.13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按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履约,招标人将保留另行发包或部分另行发包的权利。

10.14施工期间,遇到苗木迁移、市政道路开挖等需行政审批的事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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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办理。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协调与居民关系,如果与居民产生纠纷,产生后果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11、质量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1.1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如下: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1.2质量保证金

11.2.1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实行保修,按审计值 5% 作为质量保证金。

11.2.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质量保证金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履约情况返还,返还方式为无息返还。

11.3约定本工程保修期如下: 工程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 12、补充条款

12.1根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区建设工程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青开建发〔2013〕24号)文,本工程所用砂浆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并按预拌砂浆计入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

12.2承包人需提供办公用房给监理2间、XX街道办事处1间及相应办公设施。

12.3本合同文件与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相关规定不符的,以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相关规定为准。

12.4应遵守XX街道办事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文件、纪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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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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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唯一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单位: 部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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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职务: 年 月

附件2.投 标 函

招标单位:

1、根据已收到的贵方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方经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要求及规范,以及全部补遗和澄清文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全部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考虑到了潜在所有风险。据此,我们愿以 %的优惠率,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及规范等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保修责任,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算的中标价格签订合同。

2、投标报价说明: 优惠率: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 4、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对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以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中标。

5、在制定和签署一份正式协议书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将构成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

6、我方也理解,不论中标与否,贵方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 标 单 位:(盖章) 开户银行名称: 单 位 地 址: 银 行 账 号: 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地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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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缴 税 承 诺 书

招标单位

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有关规定,我单位承诺中标后按结算价在XX新区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

投标单位(盖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 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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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

附件4.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

XX服务中心: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 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企业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审委员会、招标人提供利益或串通以牟取中标;

三、在招投标活动中若有异议将依法按程序书面提出,不进行无记名的、恶意的投诉;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合同规定,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中心取消当场次中标资格及以后3个月至1年投标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等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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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企业同类(获奖)工程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

工程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获奖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备注:开标时提报的企业业绩资料原件应与表中内容一致,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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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投标单位名称:

姓 名 职 务及职 称 证书编号 投标单位(盖章):

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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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项目经理简历表

投标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 职务 职称 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投标单位(盖章):

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担任职务 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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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定法

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参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管字〔2013〕7号)文执行。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本工程A值为1,A值下浮5%与各投标单位最终报价(1-优惠率)(投标单位31家以上的去掉6个最高、6个最低,26-30家去掉5个最高、5个最低,投标单位为21-25家去掉4个最高、4个最低,投标单位为16-20家去掉3个最高、3个最低,11-15家去掉2个最高、2个最低,6-10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C值。

3、优秀项目经理。投标项目经理获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行业协会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获得其他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行业协会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应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

建设行业协会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须提供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

投标项目经理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其建筑行业协会)以外的组织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奖项不予认可。

4、企业业绩。企业同类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4.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 4.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3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 5、获奖工程。投标人已竣工工程获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行业协会评定的奖项,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获得其他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筑行业协会评定的奖项,应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

建筑行业协会评定的奖项,还须提供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

工程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其建筑行业协会)以外的组织评定的奖项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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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综合评定法评分标准 评审 项目 投标报价 商 务 标 85 分 优秀项目经理 市 场 考 核 分数 评分办法 各投标人投标报价(1-优惠率)与评标基准价 C值相等的,得基本分60分,每高出C值0.5%(商值,下同)减2分,每低于C值0.5%减1分,减完为止。(不足0.5%的不计)。 项目经理上3年中获得过副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奖励的得2分。 60分 2分 企业 根据青岛市建筑(市政)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情况得12分 得分 分。(得分上限为12分,无下限。) 项目根据青岛市建筑(市政)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情况得经理6分 分。(得分上限为6分,无下限。) 得分 1.企业上3年度已竣工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2分,获省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1分; 2.上3年度承建的工程获省级(含副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1分; 3.上3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备案的每项加0.5分。 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 工期安排合理得1分;工序衔接合理得1分;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得1分;施工方案合理先进得3分;平面布置合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劳动力组织均衡得1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可靠得2分;有保证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得力措施,得1分。不足之处由评委根据标书情况酌情扣分。 由评委现场随机提问(两道题),每道题2分。根据答辩情况酌情给分。 企业 业绩 5分 技 术 标 11 分 项目经理答辩 4分 备注: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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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系统概述

该平台主要是为XX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制开发的保证金退款系统,其面向的操作对象为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管理中心操作员。

投标单位可以完成投标人注册、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修改以及投标等操作。 管理中心操作员可以审核和管理投标单位注册信息、打印项目投标人信息,以及进行保证金退费审批、打印凭证等操作。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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