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出口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生产企业)》 (2)提供首次申报有关的资料
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口岸打印件、发票、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单)、海运提单、合同、收汇情况(银行回单等)和出库单,或者视同自产中采购货物的合同、发票和入库单。 (3)核实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是否与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相符。 2.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情况,是否具备与企业申报退(免)业务相匹配的经营条件。
3.对企业申请采用免抵退税办法申报退(免)税的,重点核查其是否具有生产能力。
4.企业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相应企业类型进行财务核算。
5.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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