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请您简要谈谈对办好家长学校建设的建设或息见
加强统一领导,理顺家长学校管理体制。家庭教育指导和家长学校工作是一项社会性、服务性工作,仅仅依靠教育部门是不够的,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要树立大教育思想,像抓学校教育那样抓好家庭教育。只有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才能够形成一种从实际出发、尊重规律、科学育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家长、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才有可能。
各级教育部门要负责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要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家长学校工作,把家庭教育特别是家长学校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的综合考评指标,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办学情况、队伍建设、理论研究等进行动态评估。
要发挥教育部门的主导作用,把家长学校的办学工作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广泛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播方式以及巡回报告团演讲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导向。
完善机构建设,促进家长学校规范办学。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建立家长学校,特别要关注农村、关注薄弱学校、关注民办幼儿园的家长学校建设。所有家长学校都应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配备合格的专兼职教师,要有相对固定的场地设施,加强管理指导,
制订教学计划,努力提高培训实效。对省家长学校的发展目标应做出规划,对学生家长受教育率、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率提出明确的要求,比如,规定中小学和幼儿园起始年级家长必须参加一次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各级家长学校要建立学员注册登记、考勤、考核和评比表彰制度,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家长学校成为提高家长素质的培训基地,家教新知识、新理念、新方法的宣传阵地,家长交流经验、了解信息、咨询家教问题的平台。
要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形成科学的教学工作指导意见和示范性家长学校评估办法,树立典型,办好一批示范家长学校,并发挥示范家长学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家长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
充实师资队伍,深化家长学校指导服务。各地要以省级家长学校的办学组织网络为基础,不断充实力量,立足长远,建设一支热爱家庭教育工作,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善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专兼结合、专业互补、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家庭教育工作骨干队伍。
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遴选家教名师进入省级家教名师资源库,建立适合各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省家长学校要对基层家庭教育指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逐步做到持证聘任上岗。此外,要紧密联系家庭教育实际,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重视家庭教育问题的调查,在摸清问题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案分析。
注重家庭教育因果关系比较、发展研究,体现创新性、实效性,总结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和教训。这样,就有助于我们认识家庭教育发展的趋势,提出相应的对策,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立具有时代特点、能够指导当代家庭教育实践的家庭教育学。
伴随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我国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政策不断制定和完善,为家庭教育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发挥独特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2011年1月,教育部将家庭教育的立法作为工作要点之一,并联合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再次重申“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我们都应切实增强办好家长学校的责任感、紧迫感,担负起建设和发展家长学校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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