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激发师生学科学、爱科学的热情,培养师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展示师生的创造才能和特长。按照县教研室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教师教具、学具制作和学生“小制作、小发明、小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此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组 长:唐安志 副组长:高文东
成 员:教研组长(组织教师) 非毕业班班主任(组织学生) 二、评选范围
1、凡是在中小学各科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和学生自己创造设计制作,以前未参加过各级评选,或虽已参加过评选,但是又有了较大改进的自制教具、学具、小发明、小制作(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不含动、植物标本)、小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综合性,实践性,创新性等方面有一定价值自制教具、学具、小制作、小发明、小论文等。
三、评选条件
1、教师自制教具、学具评选条件
(1)科学性。参评教具应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2)教育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满足教学需要;有助于改进教学方法,解决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有利于学生理解知识,训练技能。
(3)创新性。参评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在应用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特别是能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整合,在改进或替代传统的实验仪器方面富有创意。
(4)启发性。能引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参评教具应外观美观,材料易得,造价低廉,制作容易,有一定工艺水平,并且安全可靠,易于操作,实验效果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2、学生自制教具、学具、小制作、小发明评选条件
(1)小制作、小发明要源于生活实践,有一定应用价值。可以结合教材中的小实验、小制作的内容进行创作,也可以结合生活以及科技等方面进行创作。作品要符合科学性、实践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2)小制作、小发明可以利用废旧物品做材料。
(3)小发明可以是改进原有的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也可以自己发明。 (4)小制作、小发明参评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或参与制作的作品。每件作品还须由制作者自附说明表和标签,说明表填写要尽可能详细明了,标签上须写清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及班级。中学生的作品尽量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应清晰规范。
(5)小论文以学习、中生活发现的问题为主题,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述。小论文字数在500至1000字之间(须打印)。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初一每班上报学生小制作或小发明作品不得少于3件;初二每班上报学生小制作或小发明作品不得少于2件,小论文不得少于两篇。
2、各班将精选的作品于2012年11月13日上报教导处,逾期不再受理。 3、教师自制教具、学具直接报送教导处,并领取、填写申报表册。 五、奖惩办法
1、设个人单项奖。依参评作品的不同类别,按10%设为一等奖,20%设为二等奖,30%设为三等奖 。
2、设优秀组织奖(班级)四个。
3、获奖的教具、学具、小制作、小发明,小论文,推荐到县、市参加评选活动。
学校将对获奖个人进行物质奖励,颁发奖状;对获奖班级颁发奖状,在班级考核中适当加分;对没有完成该项任务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班级考核中适当扣分。
铁锁关中学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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