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人事科8月份近期工作安排
一、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竞聘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印发《清镇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教字〔2013〕267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岗位聘用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清教字〔2013〕267号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
(二)岗位竞聘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 1、岗位设置相关问题
(1)按照《2013年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编制一览表(设岗用)》的编制数(附件3)按三类人员进行设岗;
(2)各学校要认真分析学校的职称结构,按照各岗位的结构比例进行设岗,各岗位不一定要按照高限进行设岗,要结合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及以后1-3年的人员变动和晋职称人员情况进行合理设岗。
(3)《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及结构比例管理手册》(附件4)需要各级职称(高级、中级、初级、未评)人员教师代表签字。
2、岗位竞聘相关问题
(1)各单位《竞聘上岗方案》必须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签字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2)全员参与竞聘上岗
所有参加聘任的人员必须填写《清镇市教育系统事业人员竞聘上岗申请表》,参加学校的全员竞聘上岗。
3、资料审核的原则
(1)各学校确定拟聘人员,上报《清镇市事业单位拟聘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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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册》到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在学校竞聘上岗后,属于2010、2011年行文聘任过的人员,所竞聘的岗位和当年一样的,只提供当年的聘任文件进行审核,如果有晋升岗位的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进行审核。
注意:当年在乡镇聘任,现在调入城区的需要提供计算机合格证。
(2)其余需要晋升岗位或新竞聘人员需要提供竞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印证资料。
聘任依据:黔人通[2007]194号、黔人通[2008]165号、筑职改字【2010】1号、筑教发[2013]18号
4、城区学校教师农村工作经历的认定
(1)支教时间的计算: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支教人员可以作为支教一年时间计算,纳入今年的竞聘上岗。
(2)城区学校2010、2011年聘任过的人员不需要再次提供支教经历证明,其余新聘用人员需要原所在学校提供农村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含外县市调入人员)。
4、本次聘任不执行黔人通[2007]194号、黔人通[2008]165号中“首次竞聘的条件”。
二、调查摸底城区学校农村工作经历和乡镇片区完小以上村小工作经历工作安排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支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筑人社通【2013】178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锻炼的计划,一是2013年起的新聘用人员,5年内安排到基层锻炼一年,二是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组织到基层支教1年;三是2015年起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统计城区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农村工作经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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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名单(8月8日下午5:00前报电子档到人事科邮箱中rsk2522296@);
2、统计各乡、镇中心片区完小没有村小工作经历的人员名单(8月9日下午5:00前报电子档到人事科邮箱中rsk2522296@)。
三、乡(镇、社区)中心领导班子考察的工作安排 请各乡(镇、社区)中心校上报片区完小以上班子考察的报告(加盖公章),按学校写出《考察报考》,需要说明参加测评的人数、每一个班子成员的测评情况(优秀、良好、留任、交流等情况),民主推荐情况(推荐的票数),对新任班子的建议人选,于8月9日12:00前上报人事科,并上报电子档到rsk2522296@,不能传在qq群中;
四、机关事业单位网络红页(建网站)工作安排
根据省、贵阳市、清镇市编办的安排,每个有独立法人的机构单位,必须建立自己的网络红页,在网站上发布学校的相关信息。截至目前,我市教育系统还有一部分学校还未完成机构网络红页制作或网络红页的完成质量不够理想,请涉及的单位必须尽快完成和完善红页板块内容(还未完成的单位人事科已经发在群里),对没有完成网络红页的单位,市编办将进行通报。
五、职称工作
根据贵阳市的安排,将在近期启动2013年职称工作,请各单位在8月9日后在人事科qq群中下载相关文件,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教育局人事科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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