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方有利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
篇一:产品采购合同(有利于买方)
产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够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甲、乙双方均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正常经营的公司,均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及能力. 甲、乙双方在北京市,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磋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事
1 / 22
宜达成以下共识: 1 采购的合同产品
1.1合同产品的详细规格、说明、标准等内容见附件一《产品明细》).
1.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整)
1.2.1上述价格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的运保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和税费等,除该合同金额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付款时间 2.1 付款: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
2.2 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法定 发票,向乙方付款. 3 付款方式
3.1 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支票、电汇方式.
乙方帐号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则甲方按如下执行):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3.2 甲方发票明细如下(如甲方不另行通知,则乙方按如
2 / 22
下执行): 公司名称: 地 址: 电 话: 税 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4 交货时间和地点
4.1 交货地点: ,或甲方在乙方交货前具体指定交货地点. 4.2 交货联系人及电话: 4.3 交货时间:
4.4 安装调试:本合同设备由乙方提供免费安装调试. 4.5 如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产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 5 包装及运输
5.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相关配件应当是该产品生产商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并且该产品应适合长距离运输,并符合生产商的产品出厂包装的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不符合生产商的产品通常出厂包装的要求,或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毁损的现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
3 / 22
5.2 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付). 6 检验与验收
6.1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货地对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进行检验.如果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或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2 验收标准(收货验收):除非另有约定,甲方将依据本合同的附件一《产品明细》、厂家出厂标准以及乙 方的保证与承诺进行验收.
6.3 合同产品的验收期限自甲方签收乙方合同产品之日起算为 7个工作日,甲方应在此期限内验收完毕.
6.4 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销售合同产品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6.5 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
4 / 22
付合格产品的抗辩. 7 服务与保修
7.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如下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年免费保修服务.该免费保修期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次日起算.
7.2 如果双方对合同产品免费保修期没有约定,乙方则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惯例或合同产品的特性,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7.3 当由第三方或甲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乙方应向指定的服务方提供所需的资料以使其能进行此种服务,并且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能履行此种服务,若第三方不能尽上述维修义务,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4 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备品、备件库,以保证甲方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的正常运行.乙方保证验收后原设备厂家向最终用户提供最少5年的备品备件供应保证,若原厂家决定停止生产某种备品备件,乙方应提前6个月通知用户,以便用户购买足够的备品备件. 8 品质和保证
8.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乙方产品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一《产品明细》).前述产品说明书中包含排除乙方法定或约定义务内容的,或该说明书中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的,均属无
5 / 22
效;除非甲方明确书面同意接受,否则本合同附属、补充文件及产品支持文件中规定的乙方责任限制条款不适用于甲方.
8.2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使甲方实现合同目的并满足甲方需求.
8.3 乙方向甲方做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8.3.1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为产品原始生产厂家生产和制造;
8.3.2合同产品及其各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同产品中的软件部分(如有)无病毒、无明显错误,能够充分实现、提供、具备相关产品说明中描述的功能、特点、内容和标准等.
8.3.3合同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并且根据产品的情况提供了适当的警示说明. 8.4
9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9.1 乙方保证对其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交付的合同产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任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证不使甲方受到任何损害. 9.2 合同产品中的硬件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软件产品的使用权许可自甲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
6 / 22
明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9.3 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乙方产品侵权的情况下,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采取下列甲方接受的补救措施:(1)使甲方得到继续使用和销售符合本合同的合同产品的权利;(2)修改合同产品,使其不侵犯他人权利并符合本合同;(3)用不侵权且符合本合同的合同产品替换该侵权的合同产品. 10 保密信息
双方应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双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经营计划和战略、客户信息及其它非技术性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和销售.双方同时应约束其员工履行保密义务. 本条所约定的双方承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失效.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如未能按时交付合同产品或服务,则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迟延履行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11.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及时更换和/或修理,甲方保留退货
7 / 22
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产品的期间及更换或修理的期间按乙方延期交货处理,乙方应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金责任.
11.3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第9条和第10条,则甲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4 若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到期款项.
11.5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合同中应该偿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守约方可以从其应向对方支付的到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或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其损失进一步给予补偿或采取其他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救济措施. 11.6 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以合同金额5%为限.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协议时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以合理方式立即
8 / 22
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公证机关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12.2 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如果产生争议,则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当事人皆应诉请甲方所在地法院. 14 一般条款
14.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合同双方及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14.3 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确认无效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14.4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14.5 本合同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构成合同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后的书
9 / 22
面补充协议进行.
1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该类文件经合同各方盖章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4.7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确认的附件方为有效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产品明细》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篇二:参考工程合同--对乙方有利 新建XXX弱电系统工程 项 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新建XXXXXX弱电系统工程 发包方(甲方):上海X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建方(乙方):上海经意实业有限公司
本合同为典型的乙方合同,双方责权利相当,对乙方有利一些
签订日期:2008年月日 签订地点:上海市 金山区
10 / 22
新建XXXXXX 弱电系统工程 项目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海X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经意实业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新建XXXXXX弱电系统工程的项目承包方,负责弱电系统的实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系统的调试及开通、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署合同如下: 一、工程范围
合同确认:乙方为新建XXXXXX弱电系统工程的承包单位,工作范围包含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以及各子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开通、正式运行及培训维护工作,以及工程变化过程中所产生的与弱电系统有关的变更与调整. 1、工程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光缆搬迁----原XXX内光缆的搬迁及安装至新址. 2)、弱电系统----包含如下几个部分,新建及安装: ? 网络及电话布线; ? 有线电视系统; ? 公共广播系统; ? 视频会议系统; ? 公告查询系统;
11 / 22
? 门禁管理系统.
3)、监控网络机房----包含新建网络机房的设备采购、安装. 4)、监控系统----包含原址XXX内的监控系统的搬迁,以及合同约定需要新建的工作内容.
2、合同约定弱电总包范围及工作界面的划分(本条很重要) 本合同约定,新建XXXXXX的建筑红线内的所有预埋、预设管路桥架,及建筑单体外的室外总体管路及井孔,均由甲方指定的建设单位按图纸施工完成.
光缆搬迁所涉及的市政配套及赔偿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的光缆搬迁工作范围内. 与弱电工程相关的强电配套、安装工作,不包含在本合同工作范围内.
网络机房及中心的装饰、装修部分,除本合同约定的部分设备以外,二次装修不包含在本合同工作范围(转载于 在点 网)内.
本合同约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监理费、管理费、配合费、水电费、设计费、行业评审及验收费,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必支付以上可能产生的费用. 3、工程价款(合同约定单价固定,保证了审计时不被核减) 本合同采用单价闭口、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设备及材料的单价、人工费、税收的计算标准,已由甲乙双方确认,并在合同内容、附件预算书中确定.
如因工程需要增减、调整工作量,双方约定,以工程签证
12 / 22
方式实施,增减的设备及材料的单价、取费方式不变,工程量按实发生,计入结算总价中.
本合同暂定工程价为: 元(大写: 元整). 4、工程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委派人员进场,执行合同内容,按工程总体进度安排相应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竣工,并移交使用. 5、合同附件
《新建XXXXXX综合布线、光缆搬迁、弱电系统集成项目工程预算书》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条件、临时仓储,及施工必要的水、电.
2、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必要资料;
3、在乙方提交工程文件后,组织落实、检验,并签字确认,逾期则视为认可;
4、负责协调监理单位、其它施工单位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因未按时支付造成工期拖延,甲
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允许工期顺延;
6、配合乙方进行货物验收、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监督等工程管理工作;
13 / 22
7、组织并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权利及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设计院提供的图纸,乙方承包弱电系统的建设安装工程,在保证系统的先进性、开放性、实用性、可靠性和可升级,保证项目管理的组织严密性和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严谨性的前提下,乙方对弱电系统进行总体管理及施工协调,其中包括:
1、按工程总体进度,制订相应的采购、安装、调试计划,及工程实施方案;
2、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预算书的内容,提供所需的材料、设备、零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并出具进场报验、分项验收、竣工报告;
3、乙方负责工作界面内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并与其它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乙方在整体上配合建筑单位的工程总体进度和实施过程;
4、乙方负责完成对甲方的技术移交和技术培训支持工作;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权利及义务. 四、合同实施及工程管理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每次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甲方应及时提供给乙方. 2、乙方严格按已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实施落实本项目各
14 / 22
方面的工作.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的延误,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非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时,工期顺延.
4、乙方授权 为本项目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乙方的现场管理工作.甲方委托 为现场代表,负责甲方现场管理职权.双方的现场代表,均为本合同的具体执行人.
5、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所签字的工程文件,如:报验单、签证单、变更单、通知单、验收单,均代表双方单位的行为.未经双方签字的工程文件,均不被认可.(此 条很重要)
6、涉及本项目内容的增删变化时,或甲方自行提供某些合同设备时,甲方应于乙方采购前书面通知乙方,结算时仅计入该设备的安装费、税费(重要).如果调整的工作内容,乙方已经完成设备采购等工作量,甲方认可(重要).
7、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某一进度工期延后,或者甲方决定进度延后实施,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认可.
8、如因施工要求、设计改变的要求,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无论是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还是增减内容,乙方都应书面抄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变更,其变更产生的合同金额改变,以签字后的变更单、联系单为准,计入结算总价.
15 / 22
9、施工中如遇有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甲方应及时和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乙方应按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1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某一产品的型号被淘汰或者停产,经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品质、价格相近的产品替代,以双方签字的工程联系单为准.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办法 本合同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约后七天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预算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元)作为工程预付款; 2、乙方完成整个系统并经过验收后,由审计部门按本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做出结算,即,按照合同附件:《新建XXXXXX综合布线、光缆搬迁、弱电系统集成项目工程预算书 2008年8月25日》约定的固定单价、施工安装费、工程税进行计算,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发生.如在工程实施中产生变更和调整,双方签证的工程文件,所产生的费用也一并计入结算总价内.
3、结算金额确定后的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余下的5%作为壹年期质保金.
4、工程验收竣工壹年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额余下的5%.
16 / 22
5、甲方超期延后支付工程款时,应计入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重要).
6、乙方出具相应的工程发票给甲方. 篇三:采购合同范本(适用于买家)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及相应售后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货物类别、品名、规格、单价等详细信息如下表: 备注:
1. 合同总价暂为 元,实际支付价格以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后确定.
2. 以上数量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甲方需求予以变更. 3.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单价确定不变,乙方不得因市场行情、原材料价格涨幅等因素而调整单价.
4. 合同总价中已包括所有的运费、安装费、17%的增值税、卸货费用、售后服
务费、保险费等,除该合同总价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7 / 22
第二条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预付货款总额的30%. (二)货物运至甲方现场并经甲方收货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三)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四)乙方同意预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满 年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0%.
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等额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支票、电汇方式. 第三条交货日期、方式和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卸货:乙方负责.
乙方如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产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相关配件应当是该产品生产商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并且该产品的包装应适合长距离运输、符合生产商的产品出厂包装的要求.如运输过程中导致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毁损的现象,乙方同意无条件更换
18 / 22
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
(二) 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
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付”). 第五条检验与验收
(一)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下列 标准进行验收. 1. 凭样品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将样品封存于指定地点 ,甲方将按照此样品检查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否符合甲方的要求.样品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如样品为甲方提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样品转给第三人,且应在交货时退还样品.
2. 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乙方产品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产品功能和性能.
3. 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如下: (公司可根据产品情况对质量标准进行补充说明)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对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进行检验.如果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销售合同产品或含有合同产品
19 / 22
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四)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 辩.
第六条 服务与保修
(一)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如下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 年免费保修服务.该免费保修期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如果双方对合同产品免费保修期没有约定,乙方则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惯例或合同产品的特性,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三)当由第三方或甲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乙方应向指定的服务方提供所需的资料以使其能进行此种服务,并且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能履行此种服务,若第三方不能尽上述维修义务,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和索赔
20 / 22
(一)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如未能按时交付合同产品或服务,则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迟延履行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二)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及时更换或修理,甲方保留退货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产品的期间及更换或修理的期间按乙方延期交货处理,乙方应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金责任.
(三) 若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到期款项.
(四)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天,支付逾期金额0.1‰的违约金,以合同金额5%为限. (五)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自行请其他服务商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可直接从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应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
21 / 22
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22 / 2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