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2022-09-14 来源:九壹网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制定本制度,科室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患者隐私权主要涉及内容包括:

(1)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

(2)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

(3)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

(4)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第三条科室工作人员有意识和无意识侵犯患者隐私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以书面形式(撰写病案管理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患者隐私。 (2)以口头形式宣扬患者隐私。

(3)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患者隐私泄露。 (4)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或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电子病历系统,患者隐私被泄露。

(5)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患者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第四条科室工作人员对患者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宣扬、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第五条严格执行《某某某医院计算机局域网络(HIS)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管理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教育,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

第六条在病历借阅、复印等过程中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某某某医院病历管理规定》,确保患者隐私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造成患者隐私泄露的交由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