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项目地点: 1。3基础形式: 主体结构形式:
1。4总建筑面积: 1。5基础埋深: 二、招标方提供资料: 2。1图纸(纸质或电子版): 三、工程承包范围
方开挖工程,必要的深化设计工作及费用;还包括地下管线、地基、基础拆除及垃圾清运消纳;施工放线,配合验线,与总包单位办理基槽交接;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为完成土方等其他辅助工作及所发生的费用。
3。1对场地及周边绿化、地下管线及各类现有设施或政府其他设施的保护; 3.2办妥本工程渣土清运手续及相关证件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3负责处理、协调建委、周边市政、交警、环卫、渣土、环保、街道、居民等各方关系,并妥善解决相关事宜,有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若因开工手续问题造成工期延误,不得向甲方索赔。 3.4按甲方及承包要求提供承包范围内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
3.5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发展需要,要求乙方一次或多次进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3.6乙方须对工程的外围及现场其他施工单位提供配合(例如监理单位、其它单位等);
3.7土方工程方案由乙方自行考虑,同时乙方还需考虑与邻近的建筑、道路的关系.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乙方案须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的施工法规、规范、标准、工法、规程等有关规定; 3.8乙方需合理安排施工,避免扬尘、扰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9现场已引入临水、临电接入点,乙方需自行解决施工水电线路、运输、材料堆放、临时设施、施工机械等;
3。10乙方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设置土方运输道路,现场运输道路临时处理及维护、清理由乙方负责; 3.11其它合同中未列,但根据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政府要求或现场施工必须发生的部分,其施工工程量均须包含在施工合同内,并须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四、工期要求:
4.1土方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竣工日期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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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发包人有权调整开工日期,发包人调整的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依据工程实际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可提出任何索赔及主张。 五、适用于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规范
5。1除非施工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河北省现行有效的国家或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
5。2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承包人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之处,承包人应书面请求业主、总承包人和监理予以澄清;除非业主、总承包人和监理有特别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承包人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
5。3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行国家、河北省和廊坊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国家、河北省和廊坊市工程建设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
5。4设计文件及图纸;本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基础施工图,岩土勘察报告 5.5 K2地产工程规范、样板样式要求等;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部颁、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5.6。1规程、规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规程、规范名称 建筑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土方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编号 GB50007-2011 GB-11-89及GB-11-89修订 JGJ120—99 JGJ/T111-98 GB50086-2001 GBJ119-88 JGJ79-91 GBJ201-83 CECS96:97 DB11/489-2007 - 2 -
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工程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50202—2002 GB50203-2002 GB50497—2009 JGJ46-88 GB50052-95 JGJ18—9616、GBJ243-82 GB1499-91 JBJ33—2001 GB50194—93 DB13(J)/T 145-2012 GBJ50026—93 GB/T50123-99 GB/T50326 5.6.2标准 序号 1 2 3 4 5 标准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编号 GB50300—2013 GBJ301—88 GB50164—92 JGJ63—89 5.6.3主要法规 序号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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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编号 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六、土方技术要求 6。1工作范围:
6。1。1负责一期场区内现有地面垃圾的清理消纳,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及倒运工作。 6。1.2负责土方施工阶段的周边关系协调工作,扰民问题及民扰问题的处理 6.1.3负责施工场外及场内遗散渣土的清理工作。 6。1。4负责场地围墙的维护和修缮工作。 6。1.5负责道路临时铺装钢板等工作(如需). 6。1.6 场地移交前,场地内积水的抽排。 6.2 技术要求:
6.2.1土方开挖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方案设计、论证,最终按甲方确认的方案进行施工。
6.2。2熟悉并准确掌握建筑物的基础埋深及地下结构情况;整个基坑的边坡坡度由投标单位根据基坑深度和现场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槽底边预留工作面800mm宽(基础底板外缘至槽底下口).
6.2。3土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合格,并经现场验线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施工;
6.2。4土方施工单位依据发包人提代的钉桩成果报告、开槽图撒出开槽上口灰线及引测标高经报监理工程师审验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施工.
6。2。5土方开挖与边坡支护施工同步进行;且相互配合施工.土方开挖要求分层分区开挖,做到开挖一步支护一步,支护一步开挖一步;土方每步开挖深度与边坡支护每步高度保持一致,严禁超挖;
6.2.6复合地基机械开挖至槽底标高以上500mm,预留500mm厚土方,由复合地基处理单位清桩头及桩间土至槽底标高(槽底标高为基础垫层底标高),负责土方清运至甲方指定场地; 6.2。7局部电梯基坑、集水坑土方开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2。8槽底各处标高误差不超过±30mm,槽边界误差不超过±50mm;
6.2。9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及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查看地基土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2。10在施工中遇到与设计及地勘资料不符时,须报处理方案请甲方及监理确认,承包单位不得自行处理; 6.2.11工程质量应达到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6。2.12如施工期间发生扰民问题及民扰问题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报价中;
6。2.13运土车辆采用封闭车厢,且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土方清运的各项要求和标准,路面遗撒由承包单位负责清理;车辆出入必须经过洗车槽,车辆上路必须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要求,洗车槽的建设由乙方负责,并须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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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6。2.14现场堆置土方要覆盖防尘网或绿化等方式降低扬尘,机械及车辆通过道路要洒水降尘; 6.2.15承包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基坑排水;
6。2.16对邻近建筑物和支护结构进行定期的沉降位移监测,根据反馈监测信息,调整改进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环境安全;检测资料须形成书面资料定期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6.2。17土方施工完成后,在场地移交前,承包单位负责场地的安全防护和场地积水的抽排,直至与相关单位完成场地移交;
6.2。18土方及垃圾消纳地点由乙方自行落实,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报价内。
6。2。19施工现场场地范围内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外运的消纳,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报价内。 6。2。20本合同渣土全部外运消纳,土方原则上运至现场东侧会所示范区堆土及西侧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甲方要求堆放,存土高度为 4—5m;如实际施工时由于堆土场地或其它原因导致部分土方需要外运时,投标单位需考虑部分土方的外运与消纳,投标单位需按现场堆土与外运、销纳分别进行报价。 6。2.21负责自身现场办公临建搭设。
6.2.22乙方进场后,需对挖土场地标高进行实测,绘制标高网格图,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签字确认。 七、项目管理要求 7.1人员架构:
7.1.1乙方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7.1。2必须建立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专业设计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并且人员和其他单位工程不能重复.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调整项目组织机构成员。
7。1.3乙方在施工阶段必须按照乙方案的人员架构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全部到场.项目组织架构组成成员必须持有相关岗位的资质证书及上岗证,我司有权对分包进行不定期的人员岗位检查,对空岗现象将予处罚。 7。2技术质量管理:
7.2。1施工方案: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各类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方案对分包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监理备查。
7.2。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试验计划,并报监理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必须经监理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报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物资进场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必须执行见证取样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
7。2.3质量管理:承包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并报监理认可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监理的监督管理。承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
7。2.4资料管理:应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资料报验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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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7。2.5管理例会制度:在工程管理中,每周举行定期例会,承包单位应按时参加。
7。2。6成品保护: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自身及其他专业(单位)施工成品,如果因为施工不当对别人的成品造成破坏,全额赔偿损失.
7。3、施工进度控制:根据业主和监理确认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承包单位根据自身施工特点编制本专业施工的总进度计划,报业主及监理审核确认,并将总计划进行量化分解,每月、每周分别报批量化的进度计划,便于业主、监理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7。4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
7.4.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施工中应明确分工,统一指挥,设专人负责。 7。4.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预防发生电气火灾。 7。4。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操作人员应集中精神,遵守有关安全的操作规程。 7。4.4多工种同时作业时要安排好流水段以免互相干扰,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7。4。5电、气焊操作人员应有操作上岗证和安全上岗证。
7.4。6静力粉碎拆除时,工人在将和好后的粉碎剂贯入孔中时,必须戴眼镜,以防粉碎剂产生的气体损伤眼睛,
7。4.7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制度。
7。4。8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7.4。9基槽内挖土及护坡施工等工序交叉作业,要安排各自流水作业面,施工人员不可进入挖土机回转半径范围内,保证人身安全.
7.4。10运输坡道要保证宽度和坡度 ,以保证汽车上、下坡道安全。
7.4.11土方开挖后,按现场安全防护要求在基坑的周围搭设安全保护栏杆,避免人员跌落.
7。4。12落实安全教育制度,作业台架及安全护拦等做定期检查,及时维护,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4.13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4。14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以及各种车辆内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7。4.1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点距离不少于9米。 7.4。16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7.4.1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的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7。4。18现场用供电系统,非电工不得操作,电工每天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 7。4.19施工机械不得碰轧降水井及供电、排水系统。 7.4.20锚杆施工要躲避降水井,防止将其击穿。
7.4。21遵守值班制度,夜间值班人员不睡觉,防止煤气中毒及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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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7.4.22为防止人员及杂物掉入井内,成井后及抽水运转时应及时加盖井盖。
7。4.23遵守现场安全、保卫、消防、场容、环保等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八、通用技术条款
8.1开挖前乙方应与甲方项目工程师及指定监理工程师将开挖场地标高全部测出,并按照施工方案绘制开挖平剖面图报甲方项目工程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开挖.
8.2开挖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基坑周边护栏维护:总承包单位未确定时,开挖过程中土方乙方应及时进行基坑周边护栏维护,若发现实际开挖与施工方案不符者,甲方有权勒令停工整改,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如果甲方明确要留存土方,乙方应按要求的土方量运送至甲方指定弃土地点并按甲方要求堆置,其它土方自行联系销纳场地,并外运销纳,开挖过程中乙方应负责施工场地内外及土方清运沿途的路面清洁. 8。4回填前基坑安全问题: 总承包单位未确定时,开挖工程为建筑基础工程的组成部分,开挖结束后,乙方应对基坑回填之前的基坑安全负责。
8.5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扰民和民扰事件和与之相关的事宜均由乙方负责解决,由此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在因此提出增加任何费用,现场不得因为扰民和民扰影响和制约施工进度,否则将视同乙方工期违约。
8.7土方工程施工须配合结构施工单位完成基槽内塔吊基础安装施工中必要的配合,包含铺设临时通往塔基的马道和改善马道以便适合运输塔吊车辆进出基槽和现场,对有可能在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须予以充分考虑,一经中标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
8。8土方工程施工须配合结构施工单位预留出基槽内的人工清槽部分土方外运的临时马道,并负责在清槽完成后将此部分临时马道土方外运消纳,对有可能在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须予以充分考虑,一经中标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 九、质量标准、安全文明达标要求:
9。1乙方需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科学合理进行施工。
9。2投标单位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列出在现场内外的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9。3严格实行门前“三包”,杜绝扬尘、洒土现象,安排专人及时清理。要求施工组织中明确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因扬尘、污染问题造成的相关停工、罚款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 9.4合理利用场地和道路,妥善安排挖土顺序。 9.5土方与护坡施工密切配合,保证施工安全.
9。6按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填报工程技术资料,及时报相关方验收,工程结束后,及时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9.7现场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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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9。8本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需符合设计要求并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9.9当甲方进入销售阶段时,为配合售楼,需对施工现场进行美化、包装以及部分工程需提前施工完成,乙方应配合发包人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既要美化环境,又要保证施工安全。因配合售楼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误工、赶工、窝工、机械占用等一切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
9。10乙方的须提前考虑冬雨季施工和冬雨季护坡、肥槽防护和监测工作,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 9.11乙方的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顺序在甲方有特殊要求时,须无条件满足甲方的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顺序要求,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报价中.
9。12乙方自进场之日开始直至项目完成移交,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如管理过程中出现任何有关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隐患、伤亡等问题和事故,由此发生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而由此发生的所有罚款和费用也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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