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房工作制度
1、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3、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5、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6、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作出购药计划。
7、处方当日结算,并与收费处核对,药房每季度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