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冻海水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冷冻加工的整条海水鱼和剖割过的海水鱼,不包括经过进一步加工的冻鱼片等产品。
2 产品营养成分
带鱼的营养成分列表如表1
表1 带鱼的营养成分
成分名称 水分 蛋白质 胆固醇 视黄醇 尼克酸 钙 钠 锌 锰 亮氨酸 蛋氨酸 苯丙氨酸 色氨酸 组氨酸 谷氨酸 丝氨酸 含量 73.3g 17.7g 76 mg 29 mg 2.8 mg 28 mg 150.1 mg 0.7 mg 0.17 mg 1313 mg 391 mg 685 mg 207 mg 363 mg 2669 629 成分名称 能量 脂肪 灰份 硫胺素 维生素E(T) 磷 镁 硒 碘 赖氨酸 胱氨酸 酪氨酸 缬氨酸 丙氨酸 甘氨酸 含量 127 kcal 4.9g 1g 0.02 0.82 mg 191 mg 43 mg 36.57 mg 5.5 mg 1417 mg 197 mg 577 mg 810 mg 1042 mg 1111 成分名称 能量 碳水化合物 维生素A 核黄素 a-E 钾 铁 铜 异亮氨酸 含硫氨基酸(T) 芳香族氨基酸(T) 苏氨酸 精氨酸 天冬氨酸 脯氨酸 含量 531 kJ 3.1g 29 mg 0.06 mg 0.82 mg 280 mg 1.2 mg 0.08 mg 746 mg 588 mg 1262 mg 719 mg 1042 mg 1616 mg 617
3 要求
3.1 原料鱼
应采用新鲜、清洁、经过分等分级的海水鱼为冷冻加工的原料鱼。原料鱼应符合GB/T18108中一、 二级品规定。 3.2加工要求
冷冻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速冻过程应能保证使产品迅速通过最大冰晶区,并且中心 温度达一18℃后速冻过程才算完成。冻海水鱼产品都应镀冰衣(单冻)或包冰被(块冻)。速冻时间:吹风 式冻结不得超过20 h,接触式平板冻结不得超过8 h, 3.3净含量
鱼体解冻后净含量允差的规定见表2。
表2解冻后净含量允差
项 目 净含量允差 5~10kg/块(袋) 士1 1~5kg/块(袋) 士2 <lkg/块(袋) 士3 3.4 感官要求 3.4.1感官指标见表3,
表3 带鱼感官指标
项目 体表 鳃 眼 肌肉 一级品 银白富有光泽,鱼鳞不易擦落 呈鲜红或紫红 眼球饱满,角膜清晰 坚实,富有弹性 二级品 光泽稍差,脱磷不超过体表四分之一 呈淡红或暗红,粘液略浑浊 眼球平坦或微陷,角膜稍混浊 稍软,弹性稍差 注:体表一项,热水带鱼一级品可允许有1.5一下机械破肚;二级品可允许有3com以下机械破肚。
3.4.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4
表4 理化指标
项目 一级品 二级品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13 ﹤25 3.4.3细菌指标见表5 细菌指标
表5 细菌指标
项目 细菌总数(个/g) 一级品 ﹤10 4二级品 ﹤10 63.4.4规格
表4 带鱼规格
一等 ≥400g 二等 ≥250g 三等 ≥150g 应与标示值相符。
3.4.2 解冻后的感官要求应符合GB/T18108-200。中3.1条和3.2条规定。但蒸煮试验和挥发性盐
基氮(VBN)项目只在需要时进行。 3.5 冻鱼中心温度
冻鱼中心温度应在一18℃以下。 3.6 卫生指标
组胺应符合GB2733规定;汞应符合GB2762规定;六六六、滴滴涕应符合GB2763规定;无机砷 应符合GB4810规定。
4 检验规则
4.1组批
同品种、同规格、同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4.2抽样
对同批受检样品堆垛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100件(袋、箱)以内抽3件,每增加100件增抽1 件,不足10。件按100件计。若所抽样品内无小包装件则最少抽样量为4件。
5.2.2从各抽出件中随机抽2块(袋、盒),其中一块(袋、盒)进行冻品中心温度检验,另一块(袋、盒)进
行净含量、感官及其他项目检验。若所抽样品内无小包装件,将样品先检测冻品中心温度后,再进行净含 量、感官及其他项目检验。 4.3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4.3.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由生产单位确定, 应选择能快速、准确反映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 或出厂。 并分别符合表2.3.4.5的指标。 4.3.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b)原料产地更换或产地海区状况有变化时; c)正常生产每年一次;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4.4 判定规则
4.4.1感官检验中除了符合表3的标准,而且凡95%的样品符合GB/T18108-2000中3.1条要求,净含量检验中所检样品平均 值不得低于标示量,规格中至少95%的样品应符合标示量,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则该产品判为 批合格。 4.4.2若外观检验判定产品质量困难时,应进行蒸煮试验及测定挥发性盐基氮,并以该两项检验结果 为判定依据。
4.4.3所检项目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重新加倍抽样进行一次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判定依据。
5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5.1标签
块冻品表层或最内层包装袋上及小包装和单冻品的外包装上应按GB7718要求标示品名、生产厂名、地址、规格、生产日期、保存期、净含量等。 5.2 包装
产品外包装应用食品用编织袋或纸箱包装。外包装要求强度好,封口(缝口)
牢固,内包装用食品用
塑料袋、纸盒、塑料盒等包装;所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5.3 运输
产品应采用冷藏车船或保温车船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止有害物质的污染及其他损害,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气味浓郁物品混运。 5.4 贮存
5.4,1产品应贮存于库温为-20℃以下的冷库中,库温波动应保持在3℃内。冷库空气相对湿度不低
于90%。中心温度低于一8℃的转运冻鱼可直接入库,否则必须复冻后入库。 5.4.2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等级、批次的冻鱼应分别堆垛,垛底应设垫木。 5.4.3冷藏保存期:鳍鱼等低脂鱼12个月,带鱼等中脂鱼9个月,鲐鱼等高脂鱼4个月。
6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733-1994海水鱼类卫生标准 GB2762-1994食品中汞限量卫生标准
GB2763-1981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4810--1994食品中砷限量卫生标准 GB/T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19-1996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44-1996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45-1996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18108-2000鲜海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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