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进出厂车辆的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保障公司人员、财物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 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2、外来车辆
2.1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在门卫处登记后,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 2.3.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
2.4.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 3、检查
3.1进入厂区装卸货物、运送工具材料及工程作业车辆,外出时需检查车辆驾驶室、车厢等。
3.2进入厂区内的上级领导车辆以及政府行政机关、急救、警务等特种车辆出厂时可直接放行。
3.3公司员工小型载人车辆可直接放行。 4记录
4.1门卫将员工出入记录进行汇总 4.2门卫将外来车辆检查记录汇总。
5服务
5.1门卫人员接待访客或查验证件时,必须文明礼貌,说话和气,无论对方态度怎样,不得与访客发生正面冲突。如遇故意刁难、无理取闹、恶意违规者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协助解决。
5.2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6附则
相关表单见附件
北航沙河校区公共实验楼组团3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2年12月12日
警卫人员值班巡察工作记录
序号 日期 事由 工作单位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进场时间 出场时间 值班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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