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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选择题

2020-03-02 来源:九壹网


西方政治制度选择题

页码 006 006 007 008 010 010 012 012 012 012 013 016 017 017 020 023 024 024 025 030 031 036 037 038 038 040 040 040 041 041 043 043 044 047 047 047 048 050 050 内 容

古代希腊社会的基本结构是城邦制度。 在古希腊的城邦中,斯巴达实行的是寡头政体。 雅典城邦民主制的经济基础是奴隶制经济。 早期的雅典城邦由以下三个等级组成:世袭贵族、自由民中的工商业者和农民。 为奴隶制城邦民主制的出现奠定了基础的改革是梭伦改革。 梭伦改革后,雅典人分成三个派别:平原派、海岸派、山地派。 古代雅典城邦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公民大会。 在雅典,五百人会议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 雅典城邦民主制的核心特征是主权在民。 雅典民主制的特征包括:主权在民、直接民主、法治原则。 陶片放逐法是全体雅典公民对高级官吏进行控制和监督的最严重的手段。 雅典民主制是西方政治制度的活水源头,是西方民主实践的思想摇篮。 古罗马实行过的政体有军事民主制、共和制、元首制、君主制等。 古罗马国家经历了王政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帝国时代。 古罗马王政时代的平民与贵族的矛盾集中在:土地问题、债务问题、平民向贵族争取政治权利的问题。 古罗马王政时代政治制度的特征是军事民主制。 罗马民主程度最高的人民大会是特里布大会。 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包括如下内容:人民大会、元老院、行政官吏。 罗马共和国的行政官吏包括:执政官、独裁官、行政长官、监察官、保民官。 罗马最早的成文法是“十二铜表法”。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典,它提出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中世纪的欧洲,教权和王权冲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王权的来源。 在欧洲中世纪封建君主制的演变过程中,先后出现过三种封建君主制统治形式,即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君主制、专制君主制。 等级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 法国的等级代表机构称作三级会议,即贵族、僧侣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机构。 中世纪欧洲自治城市的首要特征是自由。 欧洲自治城市的典型形态是城市共和国。 中世纪欧洲自治城市的特征包括:自由、司法独立、有城市法。 中世纪欧洲自治城市的最大特点是自治性。 自治城市的自治性包括司法自治和行政自治。 民族国家是在欧洲中世纪晚期出现并在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普遍形成的“典型的正常国家形式”。 自治城市市民社会是中世纪通往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桥梁。 在欧洲独立主权国家形成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是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 斯宾诺莎认为,人的自然权利中最首要的是生存权。 人权是所有启蒙思想家普遍重视的基本问题。 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有格老秀斯、斯宾诺莎、密尔顿、霍布斯、洛克。 几乎所有的启蒙思想家都以社会契约作为国家和政治制度学说的核心。 1215年签署的《大宪章》,确立了一个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原则,即王权有限,法律至上。 在议会与王权同兴共荣的时代,英国国王的最高统治权只有在议会中才能体现出来。

在英国,为限制国王、枢密院和上院的权力,以及为使下院成为权力中心而提供法律保证,“光荣革命”后先后通过了《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案》。 美国总统拥有行政大权,而且是最高军事力量的统帅。 1787年宪法使美国由一个松散的邦联过渡到联邦制国家。 美国总统的权力有:行政权、最高军事力量统帅、法律否决权、任命最高法院法官。 美国国会拥有的权力:税收、贷款、发行货币、邮政、宣战、征兵等。 法国议会共和制的形成是通过暴烈革命的方式实现的。 法国政治体制曾经充满变数的问题最终以议会共和制的结论得以解决,是在第三共和国。 总统权力的扩张最早出现在美国。 代议民主制以议会主权为基本特点。 行政集权民主制以行政集权为基本特点。 051 053 053 053 053 054 056 058 059 059 页码 内 容 61 61 62 63 63 63 65 67 67 69 70 71 71 71 74 74 76 76 79 80 81 83 88 89 92 92 95 95 最早提出近代主权学说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让·布丹。 现代西方民主制度最早表现为代议制民主。 主权论的哲学基础是神法和自然法高于国家和国家主权。 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霍布斯的理想政体是君主政体。 在洛克的制度安排中,立法权被规定为最高权力。 按卢梭的观点,人民主权具有的原则有:主权是至高无上的;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主权是不能代表的。 卢梭坚持人民主权的绝对性、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 卢梭主张直接民主制,而反对代议制。 在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中,契约一经订立,自然状态立即转化为公民社会。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认为人民所需要的政府不过是要保护构成他们生存要素的财产、自由和生命。 “天赋人权论”所揭示的人民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反抗权。 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在人民权利中真正有意义的是财产权和自由权。 财产权是解释资本主义历史运动的最具有直接性和实质性的因素。 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宪法,也是欧洲大陆最早的近代成文宪法。 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宪法,其特点有人民主权原则和分权原则。 潘恩认为,人民主权是通过宪法实现的,“宪法并不是政府的法令,而是人民组织政府的法令。” 英国宪法制度的根本特征是议会主权。 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普选制是代议制的基础,没有它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代议制。 人民参与国家最主要、最通行和最现实的途径是代议民主制。 密尔全面论证有关代议制度的一般原则及其职能、组织、活动等问题的著作是《代议制政府》。 密尔认为克服代议制政府危机的重要途径是扩大选举权,改革选举方式,使有教养的少数人进入政府。 洛克认为,一个政治共同体必须有大多数人的同意才可能成为一致行动的整体。 自由思想是从英国输入法国的,洛克是这种思想的始祖。 第一次以分权学说来为资产阶级用民主形式组织国家进行经验总结并为以后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思想发展提供理论基础的是洛克。 孟德斯鸠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 孟德斯鸠认为,政治自由的关键在于人民有安全。

97 100 100 100 102 103 103 104 105 105 106 106 106 107 107 112 112 113 114 116 117 117 122 128 131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倾向于行政权。 西方政治制度的分权制衡分为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法国模式。 美国国会的权力包括财政权、征兵权、立法权、拨款、设立邮局。 美国总统的权力包括任命大使、任命内阁部长、统帅军队、特赦。 议会制的故乡是英国。 英国政府大臣全部由立法机关成员担任。 英国的权力制衡在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上表现为:人员上的重叠;议会授权政府立法;下院最终控制着行政机关。 组成英国议会的机构有:国王、上院、下院。 英国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是下院。 随着英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的扩大和官僚机构的膨胀,下院走向衰落,下院的权力逐步向政府转移,这表现在:政府控制决策;政府控制立法;政府控制财政立法;政府控制下院。 法国的第五共和国属于半总统半议会制。 自1789年大革命以来,在法国经历过的几个共和国中,实行总统制的是第二共和国。 法兰西第三、第四共和国的政治制度都属于议会共和制。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的权力中心是议会。 法国第五共和国继承了第三、第四共和国政治体制的一般原则,如主权在民、代议政治、三权分立、人权法治。 美国“宪法之父”是麦迪逊。 联邦制中互相制约的四种权力是最高法院、总统、上院、下院。 20世纪特别是战后以来,西方国家行政权力不断扩大,议会的权力不断下降,三权之间失去原有的平衡。最早显示这一趋势的是罗斯福新政。 法制,意为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一套设施和制度,其重点是落实在法的强制性、合法性、技术性。 法治思想起源于古典的自然法。 中世纪最有代表性的神学家之一的阿奎那把法律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法、神法。 路德和加尔文把法律分为神圣法、自然法、实证法。 在当代西方社会,法治原则背后的法理逻辑主要存在的观点有:纯粹法学派的观点和新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司法独立的内容有:法官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干涉;司法机关组织系统独立;法官地位和权力不受侵犯。 现代西方世界的一个最基本和最明显的现实是形式的合理性和实质的非理性。 页码 内 容 133 133 134 134 134 135 136 136 137 137 138 138 138 138 139

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选举制度产生于奴隶制国家。 选举制度包括选举原则、选举组织、选举程序等。 在古希腊的雅典,惟一需要依据当选者的才能进行选举的职位是十将军。 斯巴达实行的是奴隶主贵族寡头政体,其政治构架主要由国王、公民大会、长老会议和监察官组成。 在法国历史上,等级会议的重要作用表现在:强化王权、打破封建、促进市场统一。 规定英国国会议员实行“自由选举”的是《权利法案》。 1832年,英国议会制定“英格兰与威尔士人民代表法”,实行选举改革。 1832年,在英国选举改革法公布后不久,便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爆发了争取普选权为目标的运动是宪章运动。 标志着普选制在英国趋于成熟的是人民代表制法。 英国男女公民的选举年龄同等地降为18岁是在1970年。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实行总统制。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实行多党议会制。 在法国,区分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标准在于是否缴纳土地税和人头税。 1794年热月政变后,法国实施的选举制度是间接选举。 1974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又将对公民选举权的年龄限制由原来的21岁降低到18岁。 139 140 140 140 141 141 142 142 144 145 145 146 148 148 148 美国基本上实现白人成年男子的普选权是在1860年。 在美国,曾为放宽对白人选举的限制而制定了祖父条款。 在历史上,美国的人头税向所有成年男子征收。 美国南方各州虽未公开通过法律剥夺黑人的选举权,但都通过文化测验、人头税、祖父条款和白人预选制等措施予以限制。 1920年,美国妇女终于取得了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 美国黑人在法律上获得普遍的选举权是在1970年。 在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中,强调选举权范围的广泛性的是普遍原则。 西方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普遍原则、平等原则、秘密投票原则、自由选举原则、选举公开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一人一票、每票等值,即要求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而且每张选票的效力相等。 1872年,英国废止公开投票,开始实行秘密投票制。 秘密投票又称无记名投票。 公开投票即选举人投票时必须公开表示其意向,从而使自己的选择为大家所共知,其投票方式有:欢呼投票、唱名投票、举手投票、双记名投票。 自由选举的前提和基本保障是秘密选举。 为大众提供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途径是坚持公开选举。 选举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情况公开;选举过程的公开;候选人公开表达自己的见解与主张;公布竞选经费的来源与使用情况。 如果从选举制度的角度来考虑,根据选举的实际经验,通常认为决定自由选举的因素主要有秘密选举、差额选举和选民提出候选人的自由。 公开选举与政治透明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公开选举中,有许多方面和环节要向全民公开,主要包括选举规则、候选人、选举经过、选举结果。 金权政治是西方选举制度中原则与实践矛盾的根源。 现代西方国家的金权政治赋予金钱以重要地位,金钱政治最为典型的国家是美国。 选民资格是公民参加选举所应满足的法定条件,根据选举资格规定的方式,选举资格可分为肯定资格,否定资格。 关于选民资格,西方宪法或选举法一般都以几种积极条件为衡量标准,它们是国籍条件、年龄条件和居住条件。 对选民资格有一些限制性规定仍普遍存在于西方各国的宪法和选举法中,主要归纳起来有:财产限制、文化程度限制、居住条件限制、职业限制和年龄限制。 总统候选人往往受年龄资格的限制,在美国,总统候选人的年龄资格为35岁,德国、法国为40岁,意大利为50岁。 美国参议员的最低年龄为30岁。 美国总统候选人必备的国籍资格条件是生来就是美国人。 国家通过法律规定从事某种职业者不得竞选议员或其他公职,这属于职业限制。 法国选民名册的编制方法是申请编制。 不同国家编制选民名册的方法主要有:职权编制、申请编制、随时编制、定期编制、永久编制。 以职业代表制划分选举单位的国家是爱尔兰。 关于选举单位划分方式的设想主要有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 选区类型的划分方式主要有按现存的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和按人口数目进行划分。 美国最早形成了间接选举的总统选举人制度,总统和副总统通过选举人选举产生。 绝大部分资产阶级国家采用多数代表制,如英国、美国、法国。 下列人员由直接选举产生:西方国家下院议员、美国参议员、法国总统。 下列人员由间接选举产生:美国总统、法国参议员。 实行比例代表制的国家有意大利和瑞士。 候选人或候选人所代表的政党所获选票必须超过本选区全部选票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的制度是绝对多数代表制。 148 148 150 150 152 152 153 154 154 154 154 155 155 156 156 156 158 158 158 158 159 159

英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等国的下院选举、美国国会两院及总统选举、日本众议院部分议员的选举都实行简单多数的计票制度。 根据多数选举过程的具体程序,绝对多数代表制又可分为一轮多数联盟制、二轮多数选举制、多轮多数选举制。 在采用绝对多数代表制的国家,为加快投票进程,通常采用的限制方法有淘汰、集中和选择。 在选举投票及选票计算制度上首先采用比例代表制的国家是丹麦。 比例代表制的计算方法颇复杂,其基本方法可分为海尔限额法、最大残数法和最大均数法。 在选区划分上,战后日本采取了中选举区制。 将比例代表制与多数代表制并重的国家是德国。 竞选班子的成员大致有:候选人政治上的亲密朋友、一般性工作人员、义务助选人员、竞选咨询专家。 挑选候选人的方式有:政党提名、选民预选、选民签署、个人登记、临时写入。 在竞选过程中,候选人参与竞争的根本筹码是竞选纲领。 目前西方国家竞选经费的来源主要有由竞选委员会募集资金、“政治行动委员会”的赞助、财团的支持、公费竞选。 仲裁选举争讼的专门机构有:司法机构、议会、宪法委员会、专门的选举法院。 就其内容而言,选举争讼主要有选举人名册争讼、选举效力争讼、当选效力争讼。 被恩格斯称为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标尺的是普选制。 选举制度是使政府获得合法性最有利的途径。 选举的合法性包括:选举规则的合法性;选举程序的合法性;选举过程的合法性;选举人、被选举人与选举工作人员资格的合法性。 在公民向政府表达利益要求的多种形式中,最重要和最普遍的是公民选举。 西方选举制度之所以能够完成表达利益要求的功能,取决于它具有如下特征:西方选举制度的开放性、西方选举制度的法制化。 159 160 160 161 161 162 162 163 164 164 165 167 167 169 171 171 173 174 页码 内 容 176 179 180 182 182 182 182 182 182 183 183 183 184 185 185 186 186 187 189 189 189 欧美各国的政治生活中陆续使用“政党”这一词汇始于17世纪—18世纪。 西方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明确的政治纲领、明确的政治目标、健全的组织系统和领导机构、规定一定的组织纪律。 现代政党区别于其他社会政治组织的最重要的特征是现代政党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 世界最先出现现代政党的国家是英国。 英国原来的辉格党,后来改名为自由党。 一战以后,工党取代了自由党,其与保守党轮流执政的模式一直延续至今。 现代政党出现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的国家有英国、美国、法国。 现在英国两个轮流执政的政党是保守党和工党。 英国现代政党的雏形是托利党和辉格党。 1791年,美国反联邦党以及资产阶级民主派在杰斐逊的旗帜下组成民主共和党。 美国罗斯福总统上台后,美国形成比较稳定的两党轮流执政格局。 法国大革命期间,国民会议的议员分裂为吉伦特派、雅各宾派和中间派。 法国的派别斗争逐渐演化为政党竞争,并形成多党体制始于第三共和国建立。 德国逐渐形成两、三个大党控制下的多党体制的时间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 按照政党在政党政治中所起作用的性质和大小,政党可以分为体制内政党和体制外政党。 按政党意识形态或政治倾向来划分的政党的类型是左翼政党、右翼政党、中间政党。 英国的自由党现在是体制外政党。 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一般把强调民权、社会平等、进步、革命、改革和福利国家等主张的称为左派力量。 从西方国家规范政党活动的方式而言,在法律实践上对政党的限制形式有预防制和追惩制。 各国政党立法的情况有相关法律规定、专门法律规定和惯例法的规定。 在西方国家的政党体系中,对政党法律地位的规定的两个层面是确认各政党有无合法地位、对各政党的运转作出较

具体的规定。 193 193 194 196 196 196 197 198 199 200 200 204 205 208 209 209 212 217 217 220 221 221 223 代议民主制设立的政治“三部曲”是指从选举到议会活动再到政府活动。 现代政党产生的前提条件是民主制度的确立。 作为动员广大人民参与斗争的口号,最早提出“普遍选举”的是资产阶级。 西方民主政治体制中执掌国家政权的合法依据是选举获胜。 西方国家政党的工作中心和重点均集中于选举活动。 现代政党的功能与作用主要体现在操纵选举、控制议会和控制政府。 政党控制选举和议会活动,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控制国家行政机关。 目前最为普遍和最直接阐述政党制度差异的一种分类方法是以国家内部的执政党数目为划分标准。 实行两党制的国家有英国、美国等。 最早建立多党体制的国家是法国。 采取多党制的国家有法国、意大利和日本。 党和议会都无法对其加以监督和制约的领袖是法西斯政党的领袖。 在两党制中,上级委员会对下级委员会实施的限制方式是经费分配。 英国政治家柏克提出:“政党是基于大家所一致同意的某些特殊主义,以共同奋斗来促进国家利益而团结起来的人民的团体。” 关于政党的真正争论起源于美国。 认为政党并不能在政治中起多大作用,它们的兴趣只在于其阶层内部的金钱和利益的是马克斯·韦伯。 “基层民主”原则和“非暴力”原则这两项原则是绿党理论和实践的支柱。 西方国家政党政治沦为权力政治,在制度上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一开始就实行的政党分赃制。 西方国家试图利用一些制度形式来缓解政党分赃制带来的负面影响,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西方国家相继普遍实行了文官制度。 根据利益集团组织目标指向与受益的对象,可将其分为特殊利益集团和公共利益集团。 美国的“军事—工业联合体”属于政治性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影响政治系统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是影响行政机关。 弥补了政党在意识形态、组织基础以及行为模式与现代政治运作脱节的是利益集团。 页码 内 容 224 224 224 225 225 226 227 227 228 228 228 229 230 231 231 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核心是议会制度。 议会最早来源于英国的封建等级会议。 西方民主制又可称作议会民主制或代议民主制。 英国大会议在职能上完成从封建机构向全国性政治机构的转变过程中最重要的动力和契机是贵族与王权的对抗及其产物《大宪章》的产生。 亨利二世推行君主集权改革的工具是大会议。 英国为争取实现《大宪章》有关规定和原则,大贵族除必要时诉诸武力外,主要利用的政治舞台是大会议。 在英国《大宪章》精神的影响下原由清一色大贵族垄断的大会议向“等级代表会议”转变的标志是西门会议。 严格而论,现代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从英国议会分成贵族院和平民院起,议会与王权的并存与抗衡就成为英国政治生活的主旋律。 “一个议会与王权同兴共荣的时代”指的是英国都铎王朝时期。 英国议会的两院是贵族院和平民院。 法国的第一次等级会议召开于1302年。 法国资产阶级议会的开端是国民会议。 法国采取两院制是在1795年。 下列属于下议院的有:英国的平民院、美国的众议院和法国的国民会议。

232 232 233 233 233 233 234 235 236 236 236 238 238 238 239 239 239 240 241 241 242 242 242 243 244 245 245 245 245 247 247 247 247 248 248 249 251 251 251 252 现代议会政治从本质上讲是委托政治。 美国的共和政体包含的原则是代议民主和宪政主义。 现代议会制的基础是普选制。 在西方国家中,选举制度的演变最为典型的是英国。 标志着英国选举制度第一次改革的法案是《英格兰与威尔士人民代表法》。 普选制的发展所经历的阶段有:严格限制选举权;逐步放宽选举权;形式上确立普选权。 在英国,使妇女第一次有条件地取得选举权的法案是《人民代表选举法》。 在美国,全国范围内男女平等的普选权得以确立是在1920年。 传统议会向现代议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议会立法功能的完善。 议会的基本功能是立法与监督。 在议会总统制国家,从法理上说,议会可被视为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 主张两院制的典型学者代表是孟德斯鸠。 英国的最高上诉法院是上院。 议会的组织结构一般形式为一院制和两院制。 “非平衡的两院制”是的“非平衡”是指两院的职权大小不对称。 在非平衡的两院制议会中最为典型的国家是英国。 下列属于一院制有优点有:行动敏捷、机构简化;容易通过法案;避免浪费人才财力。 属于“非平衡的两院制”的国家有英国、德国、日本、法国。 兼任美国参议院议长的是副总统。 两院制的上院议员的产生方式有直接选举、间接选举、世袭制、任命制、当然制或同时采取以上几种制度。 美国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法国参议院议员的任职期限为9年。 议员的主要职权包括提案权、质询权、讨论和表决权。 议员最日常的一项工作是讨论和表决权。 议员的特殊范围有: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人身权利不受侵犯;领取薪俸和津贴。 在美国总统和副总统职位都空缺时,继任总统职位的第一人选是众议院议长。 可以兼任议长的人有副总统、大法官、国家元首任命的人。 议长的职权有决定议事日程、向各委员会分派所要审议的法案、主持议会辩论、宣布停止质询和议会休会、主持议会各种议事规则的制定及保证其执行。 两院制国家上院议长产生的方式有由上院选举产生、副总统兼任、大法官兼任、国家元首任命。 在西方议会的内部组织中,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议会审议法案。 美国国会中数目最多最主要的委员会是常设委员会。 委员会产生的原因有议会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的空前发展。 美国国会委员会的类型有:常设委员会、特别委员会、两院联合委员会。 法国第五共和国的议会委员会按形式可分为常设委员会和非常设委员会。 法国第五共和国的立法委员会可分为常设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对等混和委员会。 在英国,从立法方面看,议会(下院)委员会的类型有常设委员会、选任委员会、私议案委员会、联合委员会、全院委员会。 议会党团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议会党团全体会议。 在英国,组成议会党团的是议会所有本党议员。 议会党团的主要任务有:观察议会内的政治发展形势;向本议会党团提供议案和各种动议、建议;统一本党议员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指挥本议会党团在议会的活动;参与领导议会的事务。 议会党团领导层的中心任务是使党的政策经由特定的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

在英国,工党对违反党纪的工党议员,规定了四种惩处措施,即督导长发批评状、中止其参加党团活动资格、停发督导通知、开除出党。 议会的传统权力和首要权力是立法权。 议会的职权有: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和弹劾权。 在美国,立法提案权属于国会两院议员。 议会的立法程序有:法案的提出、法案的讨论、法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在议会立法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法案的讨论。 讨论法案即审议法案,一般要经过“三读”程序。 在西方国家,议会通过法案的表决形式有呼声表决、起立表决、举手表决、唱名表决、点票表决、秘密投票表决(按键表决)。 议会最古老的权力是财政权。 议会对政府最重要的监督权力是倒阁权。 在议会发源地的英国,政府对议会承担政治责任的形式包括内阁集体负责制和大臣个人负责制。 世界上最早实现质询制度的国家是英国。 议会调查权一般包括围绕行政立法进行的调查、选举调查、针对有关行政部门违法行为嫌疑政治调查、涉及国家机关侵犯公民权利问题的调查。 可以成为议会弹劾的对象有:政府首脑、高级行政官员、高级司法官员。 在今天,弹劾作为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总统制国家。 议会议事的主要原则有法定人数原则、会议公开原则、一事不再议原则。 西方民主制的三大支柱是议会制度、政党制度、选举制度。 253 254 254 255 255 256 256 257 259 262 262 263 264 266 267 270 276 页码 内 容 286 287 287 287 287 287 287 287 288 289 289 290 292 292 292 292 292 293 293 293 295 西方国家狭义政府指的是国家权力机关中的行政机关。 在现代社会里,实行内阁制的国家中的国家元首是虚位元首。 国家干部不经选举,而按照血缘关系依法世代相传,属于世袭制。 在现代社会中,实行元首世袭制的国家有英国、日本、荷兰、比利时。 美国国家元首是实权元首。 国家元首指主权国家形式上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 关于出任国家元首的资格,元首产生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按各国规定的分类方式可分为世袭制和选举制。 西方国家由公民投票直接选举国家元首可采用简单多数制、一轮选举制、半数选举制、二轮选举制。 按照君主掌握权力的大小,君主立宪制可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 根据国家元首组织构成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个体元首和集体元首。 议会共和制国家的总统与君主立宪制国家的“虚位元首”的相同之处有地位、权力、作用。 在西方国家中,实行集体元首制的国家是瑞士。 最早出现内阁的国家是英国。 英国内阁的前身是枢密院。 内阁政府首脑,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组阁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包括相容或不相容原则;不得兼职和从事营业的原则。 内阁制政府又称为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 英国首相兼任的职务有政府首脑、议会领袖、党魁。 英国政治生活中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是首相。 英国首相的职责主要有:任免内阁成员和非内阁成员;领导内阁,决定内阁议事日程;主持内阁会议,形成内阁决议;在议会中代表政府为政府决策辩护;向英王汇报政府工作概况。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中,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是总统。

295 295 296 296 296 296 296 296 297 297 299 299 299 300 301 301 302 302 302 302 303 303 303 303 304 304 304 305 308 312 314 315 316 316 317 317 317 总统制肇始于美国。 在总统制国家中,总统权力来源于宪法授权、国会授权、先例、最高法院裁决、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这一职位的特殊性。 在总统制下,总统作为国家元首的权力有接见外国大使、同外国缔结条约、发布赦免令等。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中,总统的权力主要包括作为国家元首的权力、作为行政首脑的权力、有关军事权、有关立法权和有关外交权。 在美国,行政官僚体系主要包括内阁和政府各部、总统办事机构、独立行政机构。 在美国,总统作为政府首脑的权力主要有任命权、免职权、监督执行法律权、宣布紧急状态权、召开内阁会议权。 组成美国内阁的人有总统、副总统、各部长。 美国联邦政府包括内阁和政府各部、总统办事机构、独立行政机构。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总统的制约,主要体现在它享有司法审查权。 法国的政府制度属于半总统制。 法国内阁政府既要对议会负责,又要对总统负责。 在法国出席内阁会议的人有总理、国务部长、各部部长、部长级代表和国务秘书。 法国总理的权力主要有任免文职和军职人员;协调各部,指导政府工作;领导国防部,对国防负责;代表政府向议会负责。 在与议会的关系中,“总统有权不负责,总理无权要负责”说的体制是半总统半议会制。 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的总统。 “戴高乐体制”的基本特点有强化了总统的权力;提高了政府的地位;削弱了议会的地位和作用;建立了稳定而持久的多党制。 长期实行委员会制至今的国家是瑞士。 瑞士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联邦委员会。 委员会制源于古希腊的“十将军会”和古罗马的“三头政治”。 瑞士的委员会制政府的特点有委员会委员不得兼任议会议员;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委员会无权解散议会;议会无倒阁权;委员会主席无任何特权。 瑞士联邦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委员之间地位平等。 瑞士联邦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是7人。 瑞士联邦委员会主席的任期是1年。 瑞士联邦委员会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体现为:议行合一的关系;联邦委员会从属于联邦议会;联邦委员会必须执行议会的命令;议会有权对联邦委员会实行监督。 最能体现国家本质特征的是它的阶级性。 从政府职能作用的领域角度,可将政府职能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从政府职能作用的方式角度,可将政府职能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指挥职能、控制职能、监督职能。 政府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西方国家政府权力容量扩大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管理职能的相对独立。 西方国家中央政府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在纵向上基本可分为政府首脑、内阁、政府各部、行政机构。 英国的独立机构包括岁入机构、支付机构、监督机构、国民经济发展委员会、英格兰银行。 在美国,素有“第四政府部门”之称的是独立管理机构。 居于美国政府各部之首的是国务院。 在英国,根据政府各部的性质可将政府部门划分为职能性质的部门、地区性质的部门、带有中央统管的性质的部门。 在美国,整个联邦行政机构的中枢和总统办事机构的核心是白宫办公厅。 美国政府各部关系的协调主要靠总统办事机构。 美国总统办事机构主要有白宫办公厅、行政管理与预算局、国家安全委员会、政策发展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

318 318 319 321 322 323 在法国总统府中发挥作用最大的机构是总秘书处。 在法国,总统府下设总秘书处、总统府办公厅、私人军事参谋部、私人秘书处。 美国宪法规定,对于事务官的任命,只需总统提名即可。 英国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高行政机关都是内阁。 英国处理具体决策事务的组织是内阁委员会。 法国政府的真正决策机构是总统主持的部长会议。 页码 内 容 327 327 327 327 328 328 329 329 329 330 330 330 331 331 331 332 332 332 332 333 333 336 336 337 337 338 338 338 340 340 340 341 342 344

一般而言,国家形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主要有君主制、共和制、总统制、内阁制、委员会制等。 国家结构形式有单一制、联邦制和邦联制。 影响国家形式的因素有各国的历史条件、政治文化传统、阶级力量对比。 国家结构形式的实质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在那些不是以民族为基础的古代国家中,国家结构形式一般都实行单一制。 国家结构形式通常分为联邦制与单一制。 与封建君主制的政权组织形式相适应的的国家结构形式的雏形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 一般来说,大国、民族问题突出或多元文化的国家,通常采用的国家结构形式是联邦制。 标志着法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方式转变的是《权力下放法案》。 在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实行联邦制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 法国的省长在1982年后改称共和国专员。 在英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主要体现在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执法监督。 当前法国地方政府包括大区、省、市镇。 从宪法的角度看,美国州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具有单一制的性质,故有的学者称之为州内单一制。 在英国,中央以立法授权赋予地方的职权的方式有通行全国的法律、私法律、部门命令和规章、临时命令、特别命令。 在美国,从纵向结构可将政府体制分为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美国地方政府的名称一般为郡(县)政府、市政府、乡(镇)政府、学区、其他专区。 在美国,有的州把“地方自治”的原则写进了州宪法,限制州议会和州官员干预地方的权力,形成所谓“立宪地方自治”,这种状况被称为“州内的二元联邦制”。 下列国家不设地方政府的是梵蒂冈。 影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主要因素有经济管理体制、社会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历史文化传统。 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非体制因素有历史文化传统、地理因素、国内国外局势、国际环境。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行政领域的权限划分,表现为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权限划分。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限划分的范围涉及的领域有政治领域和行政领域。 联邦制国家中联邦政府与成员政府权限划分的方式是宪法规定。 联邦权限划分时,仅列举成员政府的权限,不列举联邦政府的权限的国家是加拿大。 联邦国家中,仅列举联邦政府的权限,不列举成员政府权限的国家有美国、瑞士。 中央政府运用非国家权力对地方政府进行控制的手段有政党组织。 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方式是行政控制。 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主要控制方式有立法组织和财政控制。 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财政控制的基本手段是划定税收范围。 政府间合作的方式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政治、文化、行政、财政上开展合作。 地方政府按设置目的标准可分为一般地域型地方政府、市镇型地方政府、民族区域型地方政府、特殊型地方政府。 344 345 345 345 346 346 347 347 347 350 352 354 355 355 357 358 358 358 358 358 359 361 361 361 361 361 361 361 363 地方政府按制度标准可分为自治体政府、行政体政府。 直接与地方居民发生关系的政府是基层地方政府。 在单一制国家中,直接接受中央政府领导、指挥的政府是最高层地方政府。 影响基层地方政府管辖规模的因素有历史文化传统、地方政府制度、国家的性质、基本国情。 西方各国最高层地方政府的设置数目一般不超过40个。 影响中间层地方政府设置的因素主要有国土面积的大小、人口的多少、基层地方政府的数目、有效管理可能达到的幅度、国家的地方政治制度。 将特区政府分为政治特区、行政特区的依据是设置目的。 在地方改革中最易受到冲击的层级是中间层地方政府。 特区政府的分类标准主要有按照设置目的的分类、按照职能权限的分类、按照法律地位的分类。 地方政府职能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职能的广泛性、职能的具体性、职能的分化性、职能的专业性。 在美国,县市和乡镇地方政府中最主要的职能是社会服务职能。 法国地方政府机构大区的代议机关是大区议会。 美国各县均设有一些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受县委员会或县长、县经理的控制的独立官员。 美国县政府的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委员会制、县委员会会—经理制、县委员会—县长制。 城市政府是国家设置在城市地区的地方政府。 英国的议会委员会制属于“议行隶属制”城市政府。 美国的委员会制属于“议行同一制”城市政府。 按城市人口的规模,城市可分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 根据城市政府的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不同关系,城市的组织形式基本上可分为议行分立制、议行同一制、议行隶属制。 城市政府组织形式中议行隶属制包括英国的议会委员会制、美国的议会—经理制。 从性质上看,城市政府职能集中在两个方面: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 英国的城市政府大多采用的组织形式是议会委员会制。 日本城市政府大多采用的组织形式是议会市长制。 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分设,立法与行政分立制衡的城市政府的组织形式是议会市长制。 日本的城市政府大多采取市长制。 英国的城市政府大多采用的组织形式是议会委员会制。 议会委员会制是指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二为一的城市政府组织形式。 西方国家城市政府组织形式有议会委员会制、议会市长制、市长议会制、议会经理制。 下列属于美国城市政府中所独有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议会经理制。 页码 内 容 364 368 368 372 373 377 379 381 402 365 366

大陆法系的两大分支是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 英美法系在形成过程中,作为它的渊源,除了普通法之外,还有衡平法。 英美法系的普通法除了判例法之外,还包括制定法。 在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原则的含义中,司法独立主要是司法审判权独立。 最早确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法律是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 西方国家的司法机关系统中,司法行政机关实质上是负有司法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英国的刑事法院系统中速决裁判法庭是治安法院。 美国是一个实行联邦制的国家,法院可分为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 西方国家的陪审制度中,大陪审团主要用于刑事案件。 罗马法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是《十二铜表法》。 在欧洲大陆承受罗马法的范例性法典是《拿破仑法典》和《德意志民法典》。 368 369 369 370 380 374 377 377 378 378 379 380 380 382 382 391 395 396 404 401 409 397 412 370 364 367 372 374 372 378 381 387 387 405 406 366 377 377

英国的法律制度开始发生变化,与欧洲大陆法分叉发展是在1066年以后。 当今英美国家衡平法只涉及民事案件。 在英美法系中,典型的适用案例法的国家是美国。 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 在英国,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是上议院。 被认为是西方国家司法制度中司法独立、平等诸原则的总体现的是公平审判原则。 在西方司法制度中,司法机关是一个整体概念,其中最主要的是审判机关。 英国专门审理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是郡法院。 在英国高等法院中,审理对财产损害、个人危害等案件的是王座法庭。 按规定,英国高等法院的法官不超过75人。 在英国刑事法院系统中,最初的审级是治安法院。 在英国,民事、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审级是上议院。 在英国,最高法院首脑是上院议长。 在美国联邦法院系统中,实行陪审制度的是地区法院。 在美国,联邦法院系统中的基层法院是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联邦总检察长就是司法部长。 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庭审中,首先由原告律师或公诉人询问原告方面的证人,这叫做直接询问。 法官保障制度的前提是法官独立。 司法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 法院审判中的陪审制度源于古希腊。 行政法院起源于法国。 英国的法官是委任产生。 议会督查专员最早产生在瑞典。 判例法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民法系、成文法系。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判例法、英国法。 司法独立的含义为司法审判权独立、法院的审判不受另一法院干涉、法官独立。 体现西方国家“正义”原则的司法制度有法院公开审判;当事人有权请辩护律师;原告负举证责任;陪审团参加裁定;判决书要写明理由;判决书公开;当事人有上诉权利等。 西方国家的司法原则有司法独立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公平审判原则。 英国的高等法院由王座法庭、衡平法庭、家事法庭组成。 英国特设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少年法院、劳资关系法院、行政裁判所。 德国的联邦最高法院由普通法院、联邦行政法院、联邦财政法院、联邦社会法院、联邦劳动法院组成。 德国的联邦最高法院中的普通法院主要受理刑事上诉、民事上诉、叛国罪。 实行普通法院审查制度的国家有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 实行宪法法院审查制度的国家有意大利、法国、德国。 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三R”运动是指罗马法的承受、文艺复兴、宗教改革。 在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中,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依其审判案件的性质可分为民事法院和普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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