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
1、 总则认真消化、熟悉图纸,所有配管工程必须以设计图纸为
依据,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管材质、设计走向主连接位置。如必须改变位置和走向,除在图上标示清楚外,同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2、 暗配管需沿最近路线敷设,尽量减少弯头数。埋入墙和地面
混凝土中的管个壁离结构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30 mm,进入落地式电柜的管线应排列整齐,高度一致,管口应高出基础面不小于50mm。
3、 所有穿线钢管均采用冷弯法,弯曲半径暗配管不得小于其外
径的10倍,明配管不得小于管外径的6倍。管材弯曲处严禁有折皱、凹凸、裂缝等现象,管子弯扁度不得大于管径的10%。
4、 管路长度超过一定距离时,管路中间应加装过路接线盒或把
管径放大一级:
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一个弯曲时;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二个弯曲时; 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三个弯曲时。
5、 加装接线盒的位置奕便于穿线与检修维护,不宜在潮湿有腐
蚀性介质场所加装接线盒。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6、 管内或线槽的穿线,应在穿线前应将管、槽内的积水及杂物
清除干净。
7、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
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孔内。导线在管、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敷设在地下室等潮湿或多尘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二) 线槽安装
1、在吊顶内敷设的各类管路和线槽需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持物固定,不要依附在吊顶支架上。
2、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顶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设置支、吊点:线槽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线槽走向改变或转弯处。 3、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小于6mm。
4、管线径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伸缩缝、抗震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路导线用500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兆欧。
(三) 火灾自动触发装置
1、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2、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至多孔送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湿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大一半;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 3、
探测器的“十”线应为红色导线,“一”线应为蓝色,
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4、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探测器底
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5、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
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措施。 6、
用钢卷尺检测有关安装距离,手感探测器底座固定
是否牢靠,导线连接是否可靠。目测探测器类别、型号、是否与设计相同,表面应无腐蚀、破损、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7、
用试验器材的探测器施加其响应因素(烟、热等),
或人为设置故障(取下探头),通过对讲机了解控制器声光报警情况,观察并记录探测器报警情况。
3
(四) 手动触发报警装置
1、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大于30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面高度1.3~1.5m处。
3、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手感检查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牢固程度,用卷尺测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距地面的高度和间距。手动启动报警按钮,使其处于工作状态,用对讲机了解控制器的声光信号及显示地址码号,其地址码应与报警控制器显示相同。
(五) 火灾报警控制器
1、报警控制器安装应牢固、平稳、不得倾斜,其后板面距墙不应小于1m,以利检修。正面操作距离,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控制柜正作面距墙不小于3m。落地安装时,其底面高出地坪0.1~0.2m。 2、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靠。电缆芯线所配导线的导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端子末端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两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mm的余量。导线应捆成线束,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3、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不许使用
4
电源插头和漏电开关。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4、控制器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工作接地与饱和接地线必须分开。
5、用卷尺测量安装距离,目测检查柜内配线和主电源的连接标志及接地连接。
6、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根据控制器的功能要求逐项检测:火灾报警功能及声光信号;故障报警功能及声光信号;自检功能;火灾优先功能;记忆及打印功能;消音复位功能;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及电源指示功能(含两路交流供电切换及交流、直流备电的转换)等。
(六) 消防联动控制装置
1、 2、
安装应牢固、平稳,不得倾斜。
控制柜前面与后面的操作和检修距离同报警控制
器。 3、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导管
时,其长度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外接导线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
柜内端子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
开,并有明显标记。 5、
用卷尺测量安装尺寸。目测检查并测量外接导线的
连接情况和柜内端子情况。
5
(七) 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
3、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用铜芯绝缘电线、电缆,其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
4、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小于4mm2。
5、接地装置施工完毕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接地电阻值;消防控制室工作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欧姆;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
(八) 系统调试
1、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应与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调试前应做好调试准备工作,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按要求检查系统施工质量,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确保调试时主机的安全。
3、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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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调试。各分控室调试正常后,方可在消防控制中心进行整个网络的统调。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报警控制器产品使用说明书,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火灾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报警控制器产品使用说明书对报警记忆,电源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网络资源共享和控制。
5、主、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源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6、对探测器逐个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应分区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要求填写调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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