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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

2021-02-09 来源:九壹网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昆明市西山区润城十区(J2013-003-A1-1)建设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润城十区(J2013-003-A1-1地块)项目监理部

2015年5月9日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2 二、编制依据 ·························· 3 三、监理工作流程 ························ 4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五、安全监测的监理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七、文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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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润城十区(J2013-003-A1-1)地块建设工程

2. 工程项目概况:拟建场地位于昆明市南部前卫营片区,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本项目为A1-1地块(十区),场地东侧为前卫西路,南侧为A1-2地块(十一区),西侧为老前卫西路,北侧较为空旷。拟建建筑主要由6幢27~33层的高层住宅楼及2幢1~2层商业组成、带2层地下车库。平面呈不规则“ L ”形状,基坑开挖时,基坑面积27338㎡,基坑开挖周长(开挖底线)约843.3m,基坑开挖底标高根据基坑开挖图提供的坑底标高确定,地下室剪力墙基底处开挖标高为1878.700m(基础梁垫层底标高),主楼部分基坑底标高为1879.100(基础垫层底标高),基坑开挖深度约6.8—9.8m。

工地北侧靠新建道路,道路宽约25m,其道路边线(围墙线)距离基坑开挖底线最近距离约4.2m;南侧为空地,空间开阔,其基坑开挖线距离十一区工地施工便道最近距离约120m;西侧竖向段靠近老前卫西路,道路宽度约19m,道路边(围墙线)距离基坑开挖线最近距离约4.2m,老前卫西路西侧为7层住宅小区,砖混结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距离基坑开挖线最近距离约32m;基坑东侧靠近新建前卫西路,道路宽度约40m,道路边(周围线)距离基坑开挖线距离约5m;其道路路面管线分布情况目前无详细资料(现场测量情况为存在一条改迁给水管和污水管,其中给水管埋深约1m,距离基坑最近距离约3.5m;其中污水管埋深约1.5m,距离基坑最近约4.8m)

建设规模:建设工程上部共9栋,下部为整体性地下室。其中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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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为2层,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1#住宅楼为29层,2#住宅楼为27层,新增9#为10层,3#、4#、5#、6#住宅楼为33层,商3#为2层,商2栋为一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20.78万㎡。

3. 建设单位:云南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勘察单位: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5. 设计单位:云南锐骏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施工单位:云南宏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7. 监理单位: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8. 质监单位:昆明市质量监督站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 2.施工图纸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T489-2007)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经审核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基坑支护方案》 7.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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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工作流程

熟悉图纸和要求 审核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论证) 分包单位资质审核(企业人员) 参加设计交底 测量仪器及计量器具合格性检测 施工措施方案审核 施工测量成果检查 工程材料进场合格性检查及见证取样、送样和试验报告审核 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 资料汇总 施工过程监控、检查(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施工标准、安全监督、问题整改、复查等)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基坑支护安全监理检查要点及目标值

(1)核查基坑支护所属论证类别,凡“开挖深度超过5m,或基坑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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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或基坑(槽)边与毗邻建筑(构筑)物、地下管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开挖深度1.5倍的基坑(槽)的开挖围护工程”, 深基坑开挖围护设计文件完成后,必须报审图机构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周边环境资料,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并报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审核安全专项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 强制性条文要求和工程施工具体安全需要。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使施工人员明白重视安全 注意事项并认真执行。

(4)审查和检查在基坑支护过程中所涉及的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持证上岗情况,应满足持证操作,人岗证相符。

(5)巡查钢筋加工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基坑周边及坑底排水设施,临时用电防护设施等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应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相关设置要求并具完整性和可靠性。

(6)经常巡查基坑侧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禁止在水平支撑上行走和站立。同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 (7)施工过程注意巡视检查基坑周边荷载堆置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荷载。

(8)检查和掌握基坑变形监测记录的监测数据值,其实测数据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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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设计控制值,以保证基坑施工安全。(主要监测内容为:①地面沉降位移—在帽梁顶面、周边马路建筑物设置观测点;②支撑轴力—在支撑内予埋;③桩身应力;④土压力—在支护桩顶予埋等,并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

(9)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检查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基底原状土的情况,应符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确保实施效果。

2.深搅桩止水帷幕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审核深搅桩施工方案措施,其方法、工艺、标准应符合设计和规范、技术规程的要求。

(2)检查深搅桩在施工前的成桩工艺及水泥掺加量或水泥浆的配合比试验。以计算确定单桩水泥用量和工程水泥总用量。

(3)检查水泥品种、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及数量和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并见证取样,送样核查复试报告。其材质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监理人员经常巡视检查进场水泥的存放措施和状态,以避免被受潮或被腐蚀的水泥用于工程中。

(5)检查水泥土桩的轴线和桩位位置,其桩位轴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桩桩位偏差不应大于50㎜。

(6)检查深搅桩施工垂直度控制方法,措施及标准。应以经纬仪或线坠进行控制,其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

(7)检查深搅桩施工标高的控制方法及措施,应对桩顶标高与桩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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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在搭架上做出明显标志并进行复核,以保证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8)成桩过程的控制检查:

①审核确定成桩工艺方案,应满足成桩质量要求。

②控制拔管速度,始终保持浆面高于出浆管口,避免出现缩颈、断桩。 ③检查后台配浆操作的准确性,应根据设计给定配合比计算出每次搅拌各材料及水的用量。

④检查后台供浆与钻杆拔出速度。应保持供浆和进尺的统一性,避免产生质量缺陷。

⑤检查供浆是否工作正常,其泵送压力值应符合要求。

⑥成桩过程因故暂停,恢复运行时检查操作程序的正确性,应要钻杆反插,且反插深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⑦检查钻杆提升及下降速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⑧检查成孔深度,应达到已确定的标志位置。 ⑨检查停浆高度,应达到已确定的标志位置。

⑩对深搅桩的桩身完整性和强度进行检验,开挖龄期和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3.支护桩(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检查要点及目标值

(1)检查支护桩桩底沉渣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检查支护桩施工次序,其排桩宜采取隔桩施工,且在砼灌注24h后进行邻桩成孔施工。

(3)检查非均匀配筋排桩的钢筋笼在绑扎、吊桩和埋设方向,应保证钢筋笼的安放方向与设计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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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排桩轴线和垂直轴线方向的桩位偏差,其值不宜超过50㎜。 (5)严格冠梁施工前的隐检工作,其支护桩顶浮浆应清除干净,且出露桩顶钢筋锚固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检查支护桩监测记录及成果,其: ①深层水平位移量测(予埋侧斜管); ②桩身应力测量(采用钢筋应力计);

③土压力测量(压力盒)等均应符合和满足设计要求。

⑺对成品桩的桩身完整性和开挖强度进行检验,其桩身完整性和开挖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数量不宜少于10%的桩数,且不少于5根;当采用钻芯法检测,为2%总桩数,且不少于3根)。

4.锚索施工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大面积张拉前,要进行试拉,确定加载级数,每级加载的时间,最终张拉力等。

(2)机具选择要满足设计要求。

(3)要提前根据机具施工面要求提前开挖操作面,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4)锚索施工前,必须检查锚索质量证明文件、水泥质量证明文件,经材料报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于工程。

(5)对施工机具、人员进行检查,对材料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6)锚索施工中,要检查锚索的制作,锚索长度要达到设计要求,锚固段必须设置端板,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好支撑架,锚索应检查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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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无损伤的才能使用;。自由段要套防护管,并封堵。钢绞线按设计图纸进行编束,钢铰线成束后,要认真检查其长度、钢铰线有无交叉和迭合等,验收合格者方可使用。对合格的锚索要登记挂牌,标明锚索编号、锚索长度,以防装错孔位。对不同承载体位置的钢绞线外露端做好标记,保证预紧时能分清楚每束钢绞线所对应各组承载体,以免补偿错误。

(7)钻机定位准确,须用测量仪测定钻进方向角。调整好孔向后牢靠固定钻机,钻机位置排架搭设要加强。开孔低转速钻进,低压推进,当成孔约50cm,须再次校核孔向,及时调整钻机。

(8)入孔索体推送时用力均匀一致,均匀推进,应防止在推送过程中损坏锚索配件,索体外露部分满足工作长度时即到位。 (9)采用纯水泥浆进行压力灌浆,灌浆时应保证压力。 (10)张拉前要进行预紧。

(11)张拉中要严格按实验的加载级数和加载时间进行加载张拉,锁定力按实验确定进行锁定。

5.钢筋混凝土冠梁及槽钢腰梁的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施工前熟悉设计图纸文件要求,掌握设置方试及检测所需的预埋设施的位置、数量等。

(2)检查支护桩桩顶表面清污和桩顶出露筋情况,应将桩顶浮浆凿除清理干净,同时桩顶以上露出的钢筋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对钢筋混凝土冠梁及槽钢腰梁的质量进行检查,其标准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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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JGJ120-2012)。

(4)对材质、规格、型号以及安装(连接)等进行检查,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规范相关规定。 (5)对混凝土浇筑质量进行检查。

(6)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开挖和支撑的程序及时间,对支撑的位置,每层开挖深度、预加顶力(钢支撑在需要时),钢围囹与围护体或支撑与围囹的密贴度应做周密检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7)对大跨度水平支撑加设立柱位置与底板和地下室外墙相交处节点进行检查,应满足: ①按规定起拱;

②节点处应方便水平钢筋置放和采取止水构造措施。

(8)对水平支撑和主柱拆除进行检查。应在拆除前,如有换撑传力设置构件或回填要求时,检查其准备情况并具备落实符合设计或方案措施要求。在拆除过程中,应符合原施工方案的方法、措施,从而确保安全。

(9)作为永久性结构的支撑系统尚应符合先行国家标准《砼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

6. 土方开挖与支护结构施工的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基坑开挖前应按方案定出放坡开挖线、基坑垂直开挖线,开挖支护

桩及止水桩沟槽,进行支护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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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控制土方开挖步骤,要求人工开挖冠梁沟槽。在支护桩桩顶冠

梁施工完成并养护7天后,开挖土方至第一层锚索孔位置以下300mm,开始进行第一层锚索施工。

(3)在第一层锚索及环梁施工完毕7天,张拉锁定后,开挖土方至第二

层锚索孔位置以下300mm,开始进行第二层锚索施工。

(4)按以上施工方法依次施工至最后一层锚索,在最后一层锚索及环梁

施工完毕7天,张拉锁定后,完成开挖土方并人工清底。

五、安全监测的监理

1、在本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基坑支护结构、基坑周围的土体和相临

的建(构)筑物进行综合、系统的监测,做好信息化施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保证本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 2、施工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出详细的监测方案,施工中应

根据既定的监测方案有计划地监测基坑工程的各项数据。监测工作必须及时进行、监测数据必须科学可靠。

3、在加强基坑开挖的内外部监测,做好信息化施工的同时,还应做好安

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准备。

六、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方法包括:见证法、旁站法、巡视法和平行检验法。

1.审核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和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资质时,必须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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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其资格与承接任务范围、性质相符,并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监理予以拒绝签认并通报业主另行择定。

2.对承包单位申报的测量放线、定位、水准高程引入固定和保护进行现场技术复核,在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并依据使用。

3.对深搅桩、支护桩或地连墙的施工定位轴线、桩位或墙位线,严格进行复核验线(位),以消除错误和遗漏,合格后予以签字并准入后序工序。

4.对投入原材料、构配件、配件、机械设备性能等执行报验程序。在合格基础上,对有复试要求的材料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并在审核复试指标合格后,方可投如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采取措施并限期退场,严禁擅用和混用。

5.监理机构严格审核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或符合深基坑规定要求的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尤其对施工程序、方法、工艺及标准以及支撑与开挖顺序衔接、各细部节点处理和降水变形观测等方面的内容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需要。对有缺陷不足、不完善的乃至难以满足实施需要的,逐一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完善再行审核批准,从而达到方案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要求,真正实现基坑支护工程效果的最终目标—安全顺利施工。 6.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中,对砼浇筑采取旁站监理;监理人员按“旁站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职责和方法措施执行。

7.深搅桩施工中,工艺标准作为监理人员巡视检查重点,发现变异性情况应及时纠正,直至下达通知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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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支护桩的成槽、成孔各项指标,采取平行检验方法,当沉渣厚度和泥浆比值达不到要求时,应再次洗孔重新检测,当遇到故障砼未及时浇筑超过30分钟,依情况应重新测量泥浆比重合格后再浇筑砼。 9.对基坑支护结构中的钢筋笼(尤其是接头搭接长度和焊接质量等)严格隐检程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10.砼浇筑工序和钢筋、模板等均同时需按各工序“监理实施细则(指南)”实施监理。

11.对支撑系统、支护桩(墙)砼的必要养护龄期和强度与开始开挖时间进行监控,以确保满足开挖后的承力和传力,避免安全事故。未经核定许可,不得盲目开挖。

12.监理组加强对基坑开挖过程中的降排水和变形观测措施落实的巡查和检查工作以及效果的掌控,发现或出现情况和问题,尤其是突发性和接近超值标准界限前后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汇报相关各方,以求应急措施排除险情或遏制事态发展。

13.严格监督支撑结构的安装和拆除顺序符合设计计算工况(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格控制“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违规劝阻无效时下达通知或停工令。

七、资料整理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和水泥土搅拌桩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按《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型钢水泥土搅拌桩技术规程》JGJ/T199-20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有关规定,将长螺旋钻孔压灌桩作为一个分项工程,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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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照“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地基分项工程”验收办法,归入“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有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中参与验收,整理归档资料如下: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地勘报告; 2.工程定位、放线记录;

3.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测量仪器出厂合格证、检定证书; 5.特殊工种上岗证;

6.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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