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等技术标准,制订本验收表。
2、本验收表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单建掘开式和防空地下室等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目 录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s-01 施工检查记录表
2 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2.1 模板工程 2.2 钢筋工程 2.3 混凝土工程
3 孔口防护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3.1 门框墙制作
3.2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 3.3 防爆波活门安装
3.4 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 3.5 密闭穿墙管施工 3.6 平战转换封堵构件施工 4 防水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4.1 防水混凝土工程 4.2 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 4.3 涂料防水层工程 4.4 卷材防水层工程 4.5 止水带防水工程
5 建筑装修及设备(部分)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5.1 —般抹灰工程 5.2 给排水管道预埋 5.3 给排水管道安装 5.4 通风与空调工程 5.5 建筑电气预埋 5.6 建筑电气安装 5.7 防腐与油漆工程 6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1.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0.1 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2.0.2 结构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2.0.3 结构分部功能检测记录 2.0.4 结构分部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3.0.1 孔口防护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0.2 孔口防护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0.3 孔口防护分部功能检测记录 3.0.4 孔口防护分部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0.1 防水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4.0.2 防水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4.0.3 防水分部功能检测记录 4.0.4 防水分部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0.1 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5.0.2 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0.3 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分部功能检测记录 5.0.4 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分部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8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E.0.1-1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E.0.1-2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E.0.1-3 单位工程功能检测记录 E.0.1-4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9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1 主体结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2 管道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3 电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7.4 给水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7.5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注:以下检验批验收记录由人防设备单位填写,报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和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 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防爆波活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密闭穿墙管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设备厂报验设备厂安装部分,施工单位报验施工单位安装部分) 5、平战转换封堵构件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设备厂报验设备厂安装部分,施工单位报验施工单位安装部分)
6、通风与空调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RF X.X 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编号:由检验批标号+两位数字编号组成(即检验批编号-检验批号数)例:某模板工程检验批为 RF2.1-02 单位工程名 称 施工单位 (如实填写) 分项工程名称 (如实分部工程填写) 名 称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 (该检验批验收记容 量 录表数量) 分包单位 (如实填写) 分包单位项目 (如实负责人 填写) 检验批 (标高、轴线、防护部 位 单元等) 验收依据 (如实填写)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验收项目 主 控 项 目 2 第X.X.X条 1 第X.X.X条 —— (填写实际(填写施工检查检查数量) 记录表编号) (填写实际(填写施工检查检查数量) 记录表编号) (填写实际(填写施工检查检查数量) 记录表编号) (填写实际(填写施工检查检查数量) 记录表编号) (填写实际(填写施工检查检查数量) 记录表编号) (填写实际(填写施工检查检查数量) 记录表编号)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 —— (是否合格) 1 第X.X.X条 一般 项 目 … … 2 第X.X.X条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施工单位 检査结果 (如实填写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本人签字)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如实填写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 验收结论 年 月 日 2 结构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2.1 模板工程
按结构层、变形缝、后浇缝、施工段等划分检验批,1个防护单元不得少于1个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2.1.1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2.1.2 外墙、临空墙、门框墙、防护密闭隔墙和密闭隔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现场观察检查。
2.1.3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2.1.3 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2 板 >2,,8 >8 梁、拱、壳 悬臂构件 ≤8 >8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50 ≥75 ≥100 ≥75 ≥100 ≥100 (Ⅱ)一般项目
2.1.4 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2.1.5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5的规定。
表2.1.5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目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插筋 中心线位置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置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置 允许偏差(mm) 5 5 5 +10,0 2 +10,0 10 +10,0 预埋螺栓 预留洞 尺寸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2.1.6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6的规定。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2.1.6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柱、墙、梁 不大于5m 大于5m 允许偏差(mm) 5 ±5 ±10 +4,-5 6 8 2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层高垂直度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5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2 钢筋工程
按进场检验、加工制作、安装等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2.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2.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2.2.3 钢筋安装时,钢筋的品种、规格、形状、尺寸、数量、位置、锚固长度、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2.2.4 拉结钢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结钢筋应呈梅花形布置,并有效拉结在两层钢筋网节点上; 2 当拉结钢筋兼作受力箍筋时,其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500mm; 3 拉结钢筋长度应能拉住最外层受力钢筋。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2.2.5 钢筋代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代换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2 钢筋代换应符合下式规定:
As2As1fy1d1fy2d2 (2.2.5)
式中:As2 代换钢筋设计截面面积(mm2); As1 被代换钢筋设计截面面积(mm2); fy1 被代换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fy2 代换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d2 被代换钢筋强度调整系数; d1 代换钢筋强度调整系数。
d可按表2.2.5选用。
表2.2.5 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 d
钢筋种类 HPB300级 HRB335级 HRB400级 RRB400级 3 钢筋代换后,应满足设计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用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2.6 人防工程使用的钢筋除锈、调直不得采用冷拉方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综合调整系数d 1.50 1.35 1.20 (Ⅱ)一般项目
2.2.7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7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表2.2.7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净尺寸 2.2.8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2.2.9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 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2.2.10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10的规定。
允许偏差(mm) ±10 ±20 ±5 检查数量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2.2.10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绑扎钢筋网 长、宽 网眼尺寸 长 宽、高 间距 排距 受力钢筋 保护层厚度 基础 柱、梁 板、墙、壳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钢筋弯起点位置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水平高差 允许偏差(mm) ±10 ±20 ±10 ±5 ±10 ±5 ±10 ±5 ±3 ±20 20 5 +3,0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钢尺量连续三挡,取最大值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量连续三挡,取最大值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和塞尺检查 绑扎钢筋骨架 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2.3 混凝土工程
按结构层、变形缝、后浇缝、施工段等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2.3.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3.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3.3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2.3.4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工程口部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5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件,抗压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用数理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定:
3
3
3
mfcu1Sfcufcu,k (2.3.5-1) fcu,min2fcu,k (2.3.5-2)
2 当用非数理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定:
mfcu1.15fcu,k (2.3.5-3) fcu,min0.95fcu,k (2.3.5-4)
式中mfcu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2); Sfcu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N/mm2);
S fcufi1n2cuin•m2fcu (2.3.5-5)
n1当Sfcu的计算值小于2.5N/mm2时,取Sfcu=2.5N/mm2;
fcu,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fcu,min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m2); fcui 第i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N/mm2);
n 一个验收批混凝土试件的组数;
1、2 合格判定系数,按表2.3.5取值。
表2.3.5 合格判定系数
试块组数 合格判定系数 10—14 15—19 1.05 0.85 ≥20 0.95 1 1.15 0.90 2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标准养护龄期28d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3.6 工程口部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宜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3.7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3.8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严重缺陷按表2.3.8确定。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表2.3.8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名 称 露筋 现 象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面形成石子外露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严重缺陷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一般缺陷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蜂窝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孔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夹渣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裂缝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连接部位缺陷 外形缺陷 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外表缺陷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沾污等 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2.3.9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Ⅱ)一般项目
2.3.10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2.3.11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2.3.12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应根据所用振捣器的作用深度及混凝土的和易性确定,整体连续浇筑时宜为300mm~500mm;
2 整体分层连续浇筑或推移式连续浇筑,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层间间歇时间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时,层面应按施工缝处理;
3 大体积混凝土应进行保温保湿养护,保湿养护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4d,应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保温覆盖层的拆除应分层逐步进行,当混凝土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最大温差小于20℃时,可全部拆除。
检查数量 按楼层、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3.13 补偿收缩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补偿收缩混凝土宜使用32.5级及以上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硫铝酸盐水泥、铁铝酸盐水泥和高铝水泥;
2 混凝土膨胀剂可与减水剂、缓凝剂、早强剂、速凝剂、抗冻剂复合使用; 3 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浇筑温度不宜超过35℃; 4 补偿收缩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
检查数量 按楼层、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3.14 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外墙水平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300mm~500mm、低于顶板表面不少于500mm的墙体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3.15 变形缝应设在工程口部与主体连接处,并设在防密门外。
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变形缝的宽度宜为20mm~30mm。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3.16 后浇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浇带应设在受力和变形较小的部位,间距宜为30m~60m,宽度宜为800mm~1000mm;
2 后浇带可做成平直缝,结构主筋不宜在缝中断开,如必须断开,主筋搭接长度应大于45倍主筋直径,并应按设计要求加设附加钢筋;
3 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
4 后浇带混凝土施工前,后浇缝部位和外贴式止水带应予以保护,严防落入杂物和损伤外贴式止水带;
5 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强度等级应高于两侧混凝土一个等级; 6 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3.17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不得浇水;
2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3.18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按表2.3.8确定。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3.19 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19-1、表2.3.19-2的规定。
表2.3.19-1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基础 轴线位置 独立基础 墙、柱、梁 允许偏差(mm) 15 10 8 钢尺检查 检验方法 层高 垂直度 全高(H) 标高 截面尺寸 电梯井 层高 全高 ≤5m >5m 8 10 H/1000且≤30 ±10 ±30 +8,-5 +25,0 H/1000且≤30 8 10 5 5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井筒全高(H)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预埋件 预埋螺栓 预埋管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表2.3.19-2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坐标位置 不同平面的标高 平面外形尺寸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凹穴尺寸 平面水平度 每米 全长 每米 全高 标高(顶部) 中心距 中心线位置 预埋地脚螺栓孔 深度 孔垂直度 标高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中心线位置 带槽锚板平整度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允许偏差(mm) 20 0,-20 ±20 0,-20 +20,0 5 10 5 10 +20,0 ±2 10 +20,0 10 +20,0 5 5 2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水平尺、塞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吊线、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钢尺、塞尺检查 垂直度 预埋地脚螺栓 注: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检查数量 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3 孔口防护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3.1 门框墙制作
应与结构工程钢筋安装、混凝土施工同步划分检验批。
3.1.1 本节适用于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制作。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Ⅰ)主控项目
3.1.2 门框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检验方法 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3.1.3 门框墙受力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间距不应大于250mm;应设置拉结筋,其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大于500mm,呈梅花形布置。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1.4 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厚度不应小于300mm,密闭门门框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3.1.5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门洞四角应配置2根(当墙厚大于400mm时为3根)斜向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16mm,长度不应小于1000mm。
防爆波活门门洞四角应配置2根斜向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长度不应小于800mm。 斜向钢筋宜采用HRB400级或HRB335级钢筋。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1.6 门框墙周边宽度应满足门扇安装和启闭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1.7 钢材的品种和质量及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3.1.8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接头位置、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1.9 钢筋经现场除锈仍留有麻点的,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1.10 混凝土所用水泥、水、骨料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3.1.11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必须符合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1.12 商品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3.1.13 钢门框与门框墙之间应有足够的连接强度,相互连成整体。活门槛与门框连接应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1.14 钢筋混凝土门框墙严禁有蜂窝、孔洞、露筋。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Ⅱ)一般项目
3.1.15 门框墙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每道门框墙的任何一处麻面面积不应大于门框墙总面积的0.5%,且应修整玩好。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1.16 门框墙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16的规定。
表3.1.16 门框墙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L≤1500 1 门框孔宽度L(mm) 1500<L≤2500 L>2500 H≤1500 2 门框孔高度H(mm) 1500<H≤2500 H>2500 3 门框孔对角线长度X(mm) X≤2000 X>2000 H≤2000 4 门框垂直度(mm) 2000<H≤3000 3000<H≤5000 H>5000
允许偏差(mm) 2.0 3.0 4.0 2.0 3.0 4.0 4.5 5.5 2.5 3.0 4.0 5.0 用磁力线锥、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 3.2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防护设备进场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对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Ⅰ)主控项目
3.2.1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产品标牌齐全,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3.2.2 门扇与门框应贴合严密,门扇与门框贴合的传力部位严禁抹灰,门扇关闭时密封条压缩均匀、严密不漏气。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灯光检查。
3.2.3 门扇铰页连接处应受力均匀,铰页与门框连接处不宜设置垫片;确需设置时,垫片厚度不应大于3mm,且只能一层。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2.4 密封条粘接应牢固、平整。胶条接头应采用45度坡口搭接。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2.5 门扇应自动开到终止位置,表面平整光滑,面漆均匀,传动部件涂油润滑。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2.6 钢筋混凝土门扇严禁有贯通裂缝、蜂窝、孔洞和露筋。钢门扇严禁有影响防护密闭功能的变形。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2.7 门扇应开关轻便,闭锁启闭灵活,门扇外表面标有闭锁开关方向。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手扳检查。
(Ⅱ)一般项目
3.2.8 门扇的零部件应齐全,无锈蚀,无损坏。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2.9 双扇拱形门的上下两端与门框之间,均应有5mm~10mm间隙。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检验方法 塞尺检查。
3.2.10 门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0的规定。
检查数量 逐扇检查。
表3.2.10 门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L≤1500 1 门扇宽度L(mm) 1500<L≤2500 L>2500 H≤1500 2 门扇高度H(mm) 1500<H≤2500 H>2500 X≤2000 3 门扇对角线长度X(mm) X>2000 LH≤3000 4 门扇与门框贴合面间隙LH(mm) LH>3000 注:LH为门孔宽度和高度中较大值。
3.5 5.5 2.5 塞尺检查 允许偏差(mm) 2.0 3.0 4.0 2.0 尺量检查 3.0 4.0 4.5 检验方法 3.3 防爆波活门安装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防护设备进场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对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Ⅰ)主控项目
3.3.1 防爆波悬摆活门、胶管活门的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按图纸检查实物。
3.3.2 防爆波悬摆活门安装必须牢固,开启方向、位置应正确。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手扳检查。
3.3.3 胶管活门门框与胶板粘贴必须牢固,其位置应正确。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3.4 防爆波悬摆活门和胶管活门凹入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3.5 防爆波悬摆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悬板关闭与底座胶垫贴合严密;门扇铰页处应受力均匀;悬板启闭灵活,能自动复位。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用手摆动和压紧贴合面检查。 3.3.6 胶管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扇与门框贴合严密,胶管、卡箍配套、编号,胶管密封保存。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启闭检查。
(Ⅱ)一般项目
3.3.7 防爆波悬摆活门、胶管活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7的规定。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表3.3.7 防爆波悬摆活门和胶管活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坐标 防爆波悬摆活门、胶管活门 标高 框正、侧面垂直度 允许偏差(mm) 10 ±5 5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用水准仪或尺量检查 用磁力线锥、尺量检查 3.4 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防护设备进场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对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Ⅰ)主控项目
3.4.1 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开启方向必须朝向排风方向,平衡锤连杆应与穿墙管法兰平行,平衡锤应垂直向下。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4.2 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应与工程内的通风短管(或密闭阀门)在垂直和水平方向错开布置。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4.3 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气活门在设计超压下能自动开启,关闭后与风管法兰和无缝橡胶密封圈贴合严密。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
(Ⅱ)一般项目
3.4.4 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4的规定。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表3.4.4 自动排气活门和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坐标 自动排气活门、防爆超压标高 排气活门 平衡锤杆铅垂度
5 用磁力线锥、尺量检查 ±5 用水准仪或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mm) 10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3.5 密闭穿墙管施工
应与结构工程钢筋安装、混凝土施工同步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3.5.1 当管道穿过工程外墙(板)、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应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管(短管或套管)。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工程施工记录。 3.5.2 密闭穿墙管管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管道采用钢塑复合管或热镀锌钢管;
2 排水管道采用钢塑复合管或其他经过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
3 给水管、压力排水管等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壁厚大于3mm的钢管; 4 电缆管线和预留备用电线管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 4 通风管采用厚度2mm~3mm的钢板焊接制作。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工程施工记录。
3.5.3 密闭翼环应采用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其厚度和翼高及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制作; 2 密闭翼环翼高不小于50mm;
3 密闭翼环与密闭穿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双面满焊。 3.5.4 密闭翼环应位于墙体中间,并与周围结构钢筋焊牢。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工程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
3.5.5 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电线穿墙短管不小于50mm; 2 给排水穿墙短管不小于40mm; 3 通风穿墙短管不小于100mm。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5.6 密闭穿墙管作套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套管与管道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填充密实,并在管口两端进行密闭处理;填料长度应为管径的3~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2 管道在套管内不得有接口; 3 套管内径比管道外径大30mm~40mm。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5.7 当管线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预埋的套管时,应按下列规定(设计另有要求的除外)在朝向空气冲击波端设置防护抗力片:
1 管径大于DN150mm的给排水管、风管;
2 管径不大于DN150mm的给排水管、风管穿过核4B级及以上的工程;
3 电气管线穿过常5级、核5级及以上的工程(其他情况,应在管两端用环氧树脂封堵); 4 防护抗力片应用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其厚度不小于10mm。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5.8 密闭穿墙管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埋管应随土建施工时一起浇筑在墙内;
2 预埋管直径应与所连接的管道或阀门实际内径相一致;
3 预埋管预埋时应先焊好密闭翼环,管道与管道、管道与法兰、管道与密闭翼环的连接应采用满焊,保证密封。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5.9 进出工程管道,应在工程内部安装防护(密闭)阀门,其距离墙体(顶板)不宜大于200mm。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3.6 平战转换封堵构件施工
应与结构工程钢筋安装、混凝土施工同步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3.6.1 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预埋件的材质、规格、型号、位置、防腐、主体结构连接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按设计文件检查工程实体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3.6.2 人防工程的下列各项应在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
1 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浇筑的结构或构件; 2 战时使用的出入口、连通口及其他孔口的防护设施; 3 防爆波清扫口、给排水进出户管。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按施工图及施工规范检查工程实体。
3.6.3 焊条、焊剂、焊丝和施焊的保护气体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焊接的专门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烘焙记录。
3.6.4 经酸洗和喷丸(砂)工艺处理的钢材表面必须露出金属色泽;机械除锈的钢材表面严禁有锈皮,涂漆基层必须无焊渣、焊疤、灰尘、油污和水等杂质。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Ⅱ)一般项目
3.6.5 钢结构构件表面无明显凹面和损伤。
钢柱等主要构件有中心和标高标记。
检查数量 按各种构件件数各抽查10%,且均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6.6 钢结构油漆外观应涂刷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
检查数量 按各种构件件数各抽查10%,且均不少于3件,每件检查3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6.7 焊缝应焊波均匀,明显处的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 按焊缝数量抽查5%,每条焊缝检查1处,且均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6.8 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6.8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焊缝数量抽查5%,每条焊缝检查1处,且均不少于5处。
表3.6.8 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一级 焊缝余高(mm) 1 对接焊缝 <0.1δ且焊缝错边 不大于2 焊缝余高(mm) 2 贴角焊缝 焊角宽(mm) T型接头要求焊透的k型3 焊缝(mm) 注:b为焊缝宽度;k为焊角尺寸;δ为母材厚度。
K=δ/2 0~1.5 k≤6 k>6 0~1.5 0~3 k≤6 k>6 不大于2 0~0.15 0~3 不大于3 用焊缝量规检查 <0.1δ且<0.1δ且b<20 b≥20 0.5~2 0.5~3 二级 0.5~2.5 0.5~3.5 三级 0.3~3.5 0.5~4 检验方法 4 防水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4.1 防水混凝土工程
按结构层、施工缝、后浇带、施工段等划分检验批。
4.1.1 人防工程的防水等级标准及防水效果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1.2 本节适用于具有防水功能的现浇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人防工程。
检查数量 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10㎡,且不得少于3处(另有规定的除外)。
(Ⅰ)主控项目
4.1.3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1.4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混凝土试件应在顶板、底板、外墙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应留置1组,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按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试验报告。
4.1.5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Ⅱ)一般项目
4.1.6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准确。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1.7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且不得贯通。
检验方法 用刻度放大镜检查。
4.1.8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允许偏差为+8mm、-5mm;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2 水泥砂浆防水层工程
按结构层、施工缝、后浇带、施工段等划分检验批。
4.2.1 本节适用于人防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上加抹水泥砂浆防水层或多层抹压法施工的防水层工程。
检查数量 按施工面积每100m抽查1处,每处10m,且不得少于3处。
22(Ⅰ)主控项目
4.2.2 防水砂浆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2.3 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砂浆粘结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 4.2.4 水泥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一般项目
4.2.5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2.6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缝留槎位置应正确,接槎应按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2.7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5%。
检验方法 用针测法检查。
4.2.8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检验方法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3 涂料防水层工程
按结构层、施工缝、后浇带、施工段等划分检验批。
4.3.1 本节使用于在结构基面上涂刷涂料防水层的人防工程。
检查数量 应按涂层面积每100m抽查1处,每处10m,且不得少于3处。
22(Ⅰ)主控项目
4.3.2 涂料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3.3 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
检验方法 用针测法检查。
4.3.4 涂料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一般项目
4.3.5 涂料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涂刷均匀,不得流淌、鼓泡、露槎。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3.6 涂层间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应使防水涂料 透胎体覆盖完全,不得有胎体外露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3.7 侧墙涂料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结合紧密,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 卷材防水层工程
按结构层、施工缝、后浇带、施工段等划分检验批。
4.4.1 本节适用于以卷材防水层铺设在主体结构迎水面的人防工程。
检查数量 应按铺贴面积每100m抽查1处,每处10m,且不得少于3处。
22(Ⅰ)主控项目
4.4.2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其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4.4.3 卷材防水层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一般项目
4.4.4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贴或焊接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扭曲、折皱、翘边和起泡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5 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立面卷材接槎的搭接宽度,高聚物改性沥青类卷材应大于150mm,合成高分子类卷材应大于100mm,且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4.4.6 侧墙卷材防水层的保护层与防水层应结合紧密,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4.4.7 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4.5 止水带防水工程
按结构层、施工缝、后浇带、施工段等划分检验批。
4.5.1 本节适用于结构变形缝采用橡胶止水带、塑料止水带、金属止水带的人防工程。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Ⅰ)主控项目
4.5.2 止水带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4.5.3 止水带严禁折裂、脱焊或脱胶;缝隙必须用填缝材料封严;预埋件螺栓必须紧固。
检验方法 观察和手扳检查。
4.5.4 埋入式橡胶止水带、塑料止水带的敷设位置应准确,其圆环中心处于变形缝的中心线上,并平整地置于墙(板、拱)厚度的中间部位;止水带固定可靠,止水带处的混凝土密实、无施工缝,覆盖层密实、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一般项目
4.5.5 可卸式橡胶止水带应敷设平整,打孔位置准确,其与夹板之间以及与预埋件之间均衬垫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5.6 粘贴式橡胶板止水带敷设时,变形缝凹槽内防水层表面应平整、粗糙、清洁、干燥;涂胶厚度均匀,无漏刷处;橡胶板与基面粘结牢固;混凝土或水泥砂浆覆盖层密实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5.7 金属止水带敷设时接头处焊缝应严密平整,转角处呈圆弧形;混凝土或水泥砂浆覆盖层密实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建筑装修及设备(部分)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5.1 一般抹灰工程(规范要求人防工程口部等染毒区钢筋混凝土墙面应用水泥砂浆抹光。)
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5.1.1 本节适用于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等一般抹灰工程。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检查数量 一个防护单元抽查不得少于1间。
(Ⅰ)主控项目
5.1.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5.1.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5.1.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1.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
5.1.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 观察,手摸检查。
5.1.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1.8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5.1.9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5.1.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5.1.11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1.11的规定。
表5.1.11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序号 项目 普通抹灰 1 2 3 立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方正 4 4 4 高级抹灰 3 3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4 分隔条(缝)直线度 4 3 用钢直尺检查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5 注: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墙桾、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用钢直尺检查 检验方法 5.2 防腐与油漆工程
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5.2.1 在混凝土浇筑后建筑设备安装前应按设计和规定要求对预埋的平时、战时密闭穿墙管(短管或套管)及临战封堵预埋构件与空气接触面进行除锈防腐处理,涂漆前应清除被涂表面的铁锈、焊渣、毛刺、油、水、水泥砂浆等污物。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2.2 喷、涂油漆的漆膜,应均匀、无堆积、皱纹、气泡、掺杂、混色与漏涂等缺陷。
检查数量 按部件抽查10%,且不少于5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2.3 涂料的品种及涂层遍数、标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部件抽查10%。
检验方法 检查涂料牌号、合格证、施工记录及观察检查。
(Ⅱ)一般项目
5.2.4 漆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漆膜应均匀,颜色应一致;
2 漆膜应附着牢固,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 3 漆膜应完整,无损坏、流淌。
检查数量 按部件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3 给排水管道预埋工程
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5.3.1 战时和平时给排水管及消防管的密闭穿墙管(短管或套管)预埋位置、标高、管径、数量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对照设计图检查。
5.3.2 防空地下室的排水管在结构底板中及以下敷设的管道管材应采用机制排水铸铁管或热镀锌钢管。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焊接;埋地铸铁管,应涂两道沥青漆,再涂一道面漆。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产品合格证。
5.3.3 埋设在钢筋混凝土底板中的排水管,当管道埋深超过底板厚度时,四周应用混凝土包裹,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5.3.4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应作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罐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5.3.5 防爆波地漏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爆波地漏安装高度应低于周围地面5mm~10mm,并有1%的坡度坡向地漏; 2 防护盖板可采用HPB300级钢制造,表面光洁无毛刺,镀锌或镀铬; 3 防爆波地漏应为不锈钢或铜材质;
4 防爆波地漏平时处于开启状态位,战时处于密闭状态位。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3.6 当收集上一层地面废水的排水管道需引入防空地下室时,其地漏应采用防爆波地漏。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Ⅱ)一般项目
5.3.7 人防墙(板)中预埋的战时和平时给排水管及消防管的密闭穿墙管(短管或套管)间距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人防墙(板)中预埋的战时和平时给排水管及消防管的密闭穿墙管(短管或套管)之间净距宜大于300mm;
2 人防墙体中预埋的战时和平时给排水管及消防管的密闭穿墙管(短管或套管)与管周围侧墙及周围顶底板面净距宜大于300mm;
3 人防板中预埋的战时和平时给排水管及消防管的密闭穿墙管(短管或套管)与管周围梁、柱、墙净距宜大于300mm。
检查数量 逐个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5.4 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5.4.1 防空地下室内管道安装应从预埋的密闭穿墙管(短管或套管)中穿人防围护结构,严禁在人防围护结构上开洞。防空地下室内的管道(给排水管、消防管、通气管、污水泵出水管等等)穿人防围护结构时,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防护阀门。防护阀门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给水管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当从人防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 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 2 防护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
3 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
4 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距离阀门的近端面不宜大于200mm。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5.4.2 防空地下室战时贮水池(箱)及增压设备,当平时不使用时,可在临战时构筑和安装。但战时贮水池(箱)给水管应与城市市政给水管网或防空地下室的区域水源接通,并引入防空地下室留置接口。战时贮水池(箱)给水管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战时贮水池(箱)给水管管材应采用钢塑复合管或热镀锌钢管; 2 战时贮水池(箱)给水管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 战时贮水池(箱)给水管从人防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设置防护阀门,防护阀门的设置及安装应满足第5.4.1条的要求;
4 战时贮水池(箱)给水管留置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5.4.3 防空地下室的给水管管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给水管道应采用钢塑复合管或热镀锌钢管; 2 防护阀门以后的管道可采用其它符合现行规范及产品标准要求的管材。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检查材质证明文件。 5.4.4 防空地下室的排水管管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排水管道应采用机制排水铸铁管或其它经过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 2 防护阀门以后的管道可采用其它符合现行规范及产品标准要求的管材;
3 在结构底板中及以下敷设的管道应采用机制排水铸铁管或热镀锌钢管。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察和检查材质证明文件。
5.4.5 消火栓不得在防护密闭或密闭墙体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5 通风与空调工程
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5.5.1 战时通风管道预埋密闭穿墙管(短管或套管)位置、标高、管径、数量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和对照设计图检查。 5.5.2 压差测量管的预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管设在滤尘器的前后两端。滤尘器管式安装时,测量管分别设在滤尘器前后的风管上;滤尘器立式安装时,测量管分别伸至安装滤尘器墙的两侧;
2 测量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径DN15mm,每根管的末端均设球阀。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5.3 放射性监测取样管的预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射性监测取样管设在滤尘器的前端,取样管末端设在滤毒室内;
2 取样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径DN32mm,管口位于风管中心,并有迎气流的90°弯头,管的末端设球阀。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5.4 测压管的预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压装置设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测压管一端引至室外空气压力零点处,管口朝下; 2 测压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径DN15mm,清洁区内连接测压装置的一端设球阀或旋塞阀。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5.5 气密性测量管的预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管设置在工程口部防毒(密闭)通道每道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门框墙上; 2 测量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径DN50mm;
3 测量管两端可采用套外丝加管帽或套内丝加丝堵的封堵方式。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Ⅱ)一般项目
5.5.7 各种通风管线穿过防护密闭墙、密闭墙时,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6 建筑电气预埋工程
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5.6.1 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密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备用管,管径为50mm~80mm,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并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5.6.2 电缆桥架不得直接穿过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当必须穿过时,应改为穿管敷设,并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且一根密闭管只能穿一根电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5.6.3 防爆波电缆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室外地下进、出人防工程的强电或弱电线路,应分别设置强电或弱电防爆波电缆井; 2 防爆波电缆井宜设置在紧靠外墙外侧; 3 井内不得有渗漏水;
4 井内除应有设计需要的穿墙管数量外,还应预埋4~6根备用管,管径为50mm~80mm,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6.4 电缆、电线暗配管穿越防护密闭墙或密闭墙体时,应在墙体两侧设置过线盒。过线盒应采用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密闭盒,两侧过线盒距墙体应不大于300mm。导线管采用带密闭肋的镀锌钢管,其管径应不大于25mm。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5.6.5 防爆呼唤按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按钮应固定牢固、防护可靠、联络顺畅。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查看设计图检查。 5.6.6 工程内应将下列导电部分做等电位连接:
1 保护接地干线;
2 电气装置人工接地极的接地干线或点接地端子;
3 室内的公用金属管道,如通风管、给水管、排水管、电缆或电线的穿线管; 4 工程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密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等; 5 室内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6 电缆金属外护层。
检查数量 抽查总数的10%。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安装记录。 5.6.7 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利用工程结构钢筋和桩基内钢筋做自然接地体。当接地电阻值不能满足要求时,宜在室外增设人工接地体装置;
2 利用结构钢筋网做接地体时,纵横钢筋交叉点宜采用焊接,所有接地装置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所有接地装置的焊接必须牢固可靠;
3 保护线(PE)应与接地体相连,并应有完好的电气通路,宜采用不小于25×4mm热镀锌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热镀锌圆钢作为保护线的干线;
4 设有消防控制室和通信设备的工程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总接地体。 检查数量 按不同材料抽查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Ⅱ)一般项目
5.6.8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工程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测量检查、观察检查。
5.7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Ⅰ)主控项目
5.7.1 进出工程的动力、照明线路,应采用电缆或护套线。电缆和电线应采用铜芯电缆和电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5.7.2 各类母线不得直接穿过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当必须穿过时,需采用防护密闭母线,并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5.7.3 工程内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防护密闭墙或密闭墙体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7.4 电缆、电线暗配穿越防护密闭或密闭墙体时,过线盒内不得有接线头,过线盒穿线后应加盖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RF 6.1 _____(分项工程名称)_____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如实填写) 检验批 数 量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部工程名称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施工单位 (如实填写)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如实填写) 分包单位 (如实填写) 分包内容 (如实填写) 序号 检验批名称 检验批容量 部位/区段 (同检验批验收记录施工单位检查监理单位验收结 果 结 论 1 (检验批工程名称) (检查记录表数量) 表中检验批部位内容)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施工单位 检査结果 …… (应有明确的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应有明确的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RF X.X.X (如实填写)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单位工程名 称 施工单位 (如实填写) 分项工程 (如实填数 量 写) 项目负责人 (如实填技术(质量)(如实填写) 负责人 分包内容 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分包单位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如实填写) 检验批容量 (分项工程划分的检验批数量)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结果 观感质量检验结果 分包单位 (如实填项目负责人 写) 施工单位检査结果 (如实填写)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如实填写) 1 (如实填写) 2 …… 3 4 5 6 7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 综合验 收结论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如实填写)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注:1.建筑装修及设备(部分)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人防设备厂、施工、建设、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
2.检验批容量为该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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