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广告法中规定的绝对禁止使用是指什么

来源:九壹网

广告法中规定的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禁止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禁止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等等。

一、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二、国徽可以随便用吗

国徽不可以随便用,乱用国旗和国徽是违法的,禁止乱用国旗,国徽,进行焚烧损毁涂画,或者是侮辱国旗,国徽等,严重的话会追究刑事责任,将会犯有侮辱国旗,国徽罪。国徽是代表国家的徽章,为国家象征之一,也是民族的象征。不得随意制作、使用,更不得私自贩卖。

三、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包括什么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在跨类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