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房未入住物业费可以申请打折,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的,可以申请按规定标准的70%打折;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申请按照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打折;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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