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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怎么约定返还

来源:九壹网

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

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对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建议约定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2年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

一、质保金与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质量保证金常常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出现,我们又称为“质保金”。施工企业除了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外,还需缴纳质量保修金。而两者的缴纳能够有效地提醒施工方的安全责任态度。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区别

质量保修金

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有哪些

提交主体不同:1、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2、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保证金的期限不同:1、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2、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

保证金返还时间不同。1、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2、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违约后果不同: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2、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须向提交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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