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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供氧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doc

2020-08-30 来源:九壹网


中心供氧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1

中心供氧系统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气源间应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为10~38℃,氧气浓度应小于23%。

二.气源间的照明及其他电气设备应采取防爆措施,不产生暴露的电火花。

三.放置氧气罐的室内不允许有可燃或易燃气及明火,液管线和裸露供电导线穿过。

四.氧气瓶供氧使用的氧气应符合GB 8982。 五.整个系统严禁接触油脂和各种腐蚀介质。

六.要及时更换已用完氧气瓶,保障氧气供应不间断。七.中心供氧系统应由专人值班,管理和维护,严禁非工作人员操作

八.发现系统故障是应及时处理,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和部位,并在切断气源再检修。

九.严禁敲击和碰撞系统的任何部分。

十.系统各部分必须由专业人员检修,检修是要跟换的零件应是原生产厂的同型号产品,不得任意采用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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