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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与检查项目分

2022-01-14 来源:九壹网


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检查项目分析

第一节 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分析

一、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

(一) 管理职责

条款 0401 检查项目分析 1.经营方式:主要有批发经营、零售连锁经营、零售企业 批发经营主要有下列三种: 1)批发企业:法人批发企业 2)非法人批发企业:一般为法人批发企业的分公司 3)非法人批发(配送)企业 2.经营范围: √• 中药材 • 抗生素 • 中药饮片 • 生化药品 • 中成药 √•放射性药品 √• 化学原料药 • 生物制品 • 化学药制剂 √• 诊断药品 • 特殊管理药品 注:√为零售企业不能经营的范围。 0501 1. 企业质量领导组织机构图 质量领导组织

质量管理机构 进货 储存 销售 运输 其它 2. 质量领导组织:类似于立法机构;质量管理机构:类似于执法机构;其它:类似于监督对象;质量领导组织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广泛代表,整体体现,确保制度管理有效,可行,符合企业实际。 0502 明确了企业质量领导组织的主要职责。此条款中一些术语为采用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术语: 质量:一般固有特征满足需要的程度。 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 企业领导人:为法人或授权的总经理。 0601 0611 1. 质量管理机构下设: 1)质量管理组 2)质量验收组:不隶属于其他部门 3)药品检验室:不做要求,企业自主决定是否设置。 2. 质量管理机构职能 0602—内部监督职能 0603—起草,提交质量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质管监督执行 0604—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

0608—所有工作在质量监督下进行 0609—裁决权体现 0610—信息管理 0611—教育和培训 0701 0702 0801 养护人员:技术水平、工作内容、强度 药品养护人员必须为专职,不得兼职。 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类型 1.1质量手册:规章制度,管理标准 1.2管理职责:组织、部门、岗位 1.3工作程序:质量控制关键环节(所有环节) 1.4质量记录:所有质量活动 2. 制定质量管理文件的原则 2.1指令性原则:管理文件为企业内立法、明确指令性。 2.2系统性原则:由于质量管理工作为系统工程,所以文件应有系统性和完整性。 2.3符合性原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相一致。 2.4协调性原则:工作衔接协调,有交叉的地方表达在两个不同文件时应一致。 2.5先进性原则:管理在不断发展与提高,如国家法律法规改变应跟随改变,并可采用国际先进管理。

2.6可行性原则:制度应与企业实施相符合,如果引用,也应转换为有企业特色的管理模式,但不能与GSP相脱节。 2.7可检查性原则:能够便于监督部门量化的检查。 3. 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 3.1按规定程序批准发布:一般由企业最高负责人签发。 3.2及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修订,如不及时修订易导致行为违法(在文件管理制度中将此条款体现)。 3.3与企业的实际管理相结合。 3.4各管理环节均可获得并可掌握相关内容。内容具可操作性,并完善培训机制。 3.5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规定,不能出现质量管理空缺。 3.6对企业各项工作均按文件规定执行,任何部门、任何人、任何行为不能脱离制度,不可擅自调整,必须按相关程序进行制度调整。 3.7包括GSP规定的全部内容。 4.质量管理文件的检查方法 4.1对照GSP规范检查内容的完整性。 4.2检查内容的正确性,并对照法律法规,是否有冲突和不一致。 4.3对照文件检查实际工作。 4.4根据实际工作核实文件内容。 4.5现场提问有关人员。 5.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5.1文件体系的管理规定 5.2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 5.3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管理 5.4质量体系的审核 5.5质量否决 5.6质量信息 5.7购进销售药品的管理 5.8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核 5.9质量检查验收的管理 5.10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5.11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 5.12特殊药品的管理 5.13药品效期的管理 5.14不合格药品和退货管理 5.15质量事故、查询和质量报告 5.1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5.17卫生人员健康 5.18质量培训 6. 质量职责制定的范围 6.1组织部门范围:质量领导组织、质量管理机构、购进、验收、

销售、仓储、运输、养护。 6.2工作岗位:最高管理者、各部门负责人、质量、验收、购进、销售、养护、保管、运输。 7. 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7.1药品进货程序 7.2药品质量验收程序 7.3药品入库储存程序 7.4药品在库养护程序 7.5销后退回药品处理程序 7.6药品出库复核程序 7.7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程序 7.8分装中药饮片程序 7.9药品拆零和拚箱发货程序 7.10药品配送程序 7.11购进药品的退出程序 7.12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程序 7.13中药饮片零货称取操作程序 0802 1.定期检查考核质量管理工作 1.1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考核规定及办法,目标明确,方法有效,责任清晰,时间合理。

1.2检查考核记录:记录规范真实,内容具体明确,问题准确突出。 1.3检查考核结果:奖惩措施落实,力度适当,严格执行。检查应立体化:全公司检查,各部门、各班组自查;全面检查、抽查等各种方式结合进行。 1.4预防改进措施:及时,有效,准确,到位。 2. GSP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2.1目的范围 2.2组织范围 2.3审核报告 2.4审核准备 2.5审核实施 2.6纠正措施:提出意见,企业最高负责人审核后形成工作要求下发执行。 2.7措施跟踪:所有审核过程,包括记录。 0901 GSP 内部评审 定义: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对GSP进行检查评定。 目的:确保GSP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范围: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

(二)人员与培训

条款 1001 企业负责人: 检查项目分析 具法人资格为法定代表人,不具法人资格为最高管理者。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 GSP不规定企业负责人所学的专业,国家推行跨行业、跨地域组建集团化公司,投资者不一定为药学方面的人,这体现了药品的商品性;同时又体现药品的特殊性,即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基本文化素质,熟悉药品法律法规。 1102 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大中型企业:主管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 小型企业: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 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必须为执业药师。 1201 1202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任职资格:必须为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到2004年6月30日为止,从业药师不再有执业药师的资格。 任职条件:坚持原则,具有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1403 在职在岗的理解: 在职:企业已设立了此职位。 在岗:职工在上班期间必须在此岗位上,不可脱岗、兼职。

1503 在经营企业中,一定经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准上岗的工种主要包括:医药商品销售员、中药调制员、中药购销员。 1601 1602 1. 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质量管理、药品验收、药品养护、药品保管。 2. 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疾病: 精神病 、传染病及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其中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3. 健康检查频率:每年一次。 4. 预防性健康检查:中途发现有感染传染病的人员,所有与其接触的其他人员都应再次进行健康检查。 5.《健康检查档案》的内容: 5.1企业档案内容: 1)每年体检工作安排 2)每年体检总人员名单 3)体检汇总表(体检时间、机构、体检项目、人员比率、结果) 4)采取措施 5.2个人体检档案: 1)上岗体检表及资料 2)每年体检表及资料 3)患病离岗、治疗、体检合格后再次上岗资料

4)健康证明 1701 1702 1. 人员培训教育针对的人员 1.1质量管理人员:每年接受省级药监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1.2验收、养护、计量人员等: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 2. 教育内容: 2.1药品法律法规 2.2专业技术、药品知识、执业道德 2.3建立培训教育档案 3. 培训教育的分类: 3.1按组织部门分类: 1)企业外部培训 ---- 监督部门、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业务部门 2)企业内部培训 ---- 全员培训、部门培训、小组培训 3.2按时间分类:定期和不定期 3.3按内容分类:基本知识、专业技能 3.4按目的分类:上岗培训、强化培训 4.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档案 4.1企业内部培训教育档案包括: 1)培训教育制度 2)培训教育规划

3)培训教育方案(目的、时间、地点、内容、教师、培训对象、培训方法、考核) 4)培训教育记录 5)培训教育考核结果 6)采取措施 4.2员工个人培训教育档案 1)培训教育登记表 2)最高学历证明 3)最高职称证明 4)历次培训教育考核证明 5)其它资料

(三) 设施与设备

条款 1801 检查项目分析 营业场所不得成为贮存区与暂存区。商流与物流尽量分开。 1)营业场所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2)应有辅助用房、办公室。 3)明亮整洁。 1903 1. 药品储存作业区:库房、货场、保管员工作室。 2. 辅助区:办公室、验收、养护、分装室。

3. 办公区:办公室、宿舍、厕所等。 1905 一般要求顶棚吊顶,门窗结构严密,库房有温控设施,可防止灰尘,也可减少能量损失。 1906 2001 消防与安全措施:消防、报警装置,用电安全等。 符合面积要求的前提下,库区划分(五区三色): 1)待验库(区):黄色 2)退货库(区):红色 3)合格库(区):绿色 4)不合格库(区):红色 5)发货库(区):绿色,一定为专区。 6)中药饮片零货称取专库(区),如无零货可不设此库(区)。 7)库区可以交叉设置,如可以单设一个不合格品库,其余分区。 2101 1. 垫板作用:使药品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用来防潮、防鼠等。 2. 垫板材质:一般不限,应不易生虫,并有一定强度,尽量不用水泥抹出,因为水泥既无防潮作用,又不便于清理。 2102 1. 避光:某些药品除需避光保存外,拆零要在避光设施架上进行。 2. 通风:设通风窗或孔,要有防护。 3. 排水:库区内如有用水设施应有地漏,如无用水设施不应设地漏。但在南方或半地下室的库房或潮湿地方要加强排水设施,如用水泵。一般用水设施应放在辅助区,尽量不放在库房区。

2103 2105 2106 如制冷设备、除湿机、加湿机、空调、温湿度计等。 电线材质和照明注意消防要求,照明有防护罩,瓦数符合安全要求。 1. 拆零和拼箱发货必须有规定固定的场所,在库区内,也可放于发货区,内有一个专门的区或台进行。 2. 拆零后(开箱后)不可再放入原货垛上,防止混药错发事故。 3. 包装物料应有专门的储存场所,可以是企业自己专用印刷的拼货发货箱及标准周转箱。 2201 特殊药品的管理: 1. 特殊药品范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2. 专用仓库安全措施 1)二级麻醉药品经营单位执行相应的验收标准(安监司2001年1月发布) 2)砖混或钢混结构的无窗建筑,也不可有底部排风孔,即必须无孔。 3)温湿度调节用分体式空调。 4)基本设施牢固,具抗击打能力。 5)备有防盗、放火、报警装置。 6)专用仓库与110联网(二级麻醉药品必须联网) 2301 中药标本管理:

1. 收集标本数量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2. 真伪品标本及本地产品均注意收集。 3. 适宜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陈列、保存的设施。 4. 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 5. 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6. 对药品质量管理职能有效发挥作用。 2601 2602 中药饮片分装设施设备: 1. 分装室专用、固定,如无分装则可以不设此室。 2. 应有分装操作间、洗涤间、更衣间、包装物料间。 3. 环境整洁、安装避光及消毒设施、墙壁及顶棚无脱落物。 4. 有分装台、称量工具、容器等分装工具。 5. 有工作服。 2603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 1.专门场所、设施齐备 2.人员固定,职责明确(定岗定员) 3.程序合理 4.物流清晰 5.操作规范、记录完整 (四) 进 货

条款 2901 首营企业的审核: 检查项目分析 1.首营企业: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单位,名称变更也要提供新的证明。 2.审核包括:内容、审核部门、审核方法、审核批准 3001 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从某一药品的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 2.审核 2.1审核范围:新品种、新剂型、新规格、新包装 2.2审核目的 2.3审核内容 3.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 3.1审核药品的批准文号 3.2索取药品的质量标准 3.3审核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 3.4物价批文 3.5了解药品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及质量信誉。 3101 1.购货计划的形成: 1.1供货企业名单 1.2购进品种目录

1.3年度、季、月购进计划 1.4非计划内采购清单 2.编制原则:以质量为依据,贯彻质量否决权制度,按需购进。 3.审核部门:业务会同质量管理机构 3201 1.购货合同 形式:标准书面合同、质量保证协议、文书、传真、电话记录、电报、电传、口头约定。 2.如果合同形式不是标准书面合同,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并标明有效期。如子公司的货来自母公司,也应有质量保证协议。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文书传真、电话记录等形式的开展。 3.购入进口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通关单》或《检验报告书》。 3301 1.药品购进记录 1.1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1.2记录部门:业务购进部门。 1.3记录内容: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 1.4保存期限:有效期后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2.购销记录包括:

2.1购进记录 2.2入库记录 2.3销售记录 2.4出库复核记录 3401 进货质量评审 1.评审目的:对所经营药品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对比、分析,为购进决策提供依据。 2.评审部门:质量领导组织或质量管理机构会同业务部门 3.评审依据:管理制度、管理信息、工作标准。 4.评审对象:药品质量、供方质量体系。 5.评审项目:验收合格率、储存稳定性、质量投诉情况、销出退回情况、质量信誉、监督抽查情况。 6.评审报告:内容、项目具体,结论明确,及时上报及存档备查。 (五) 验 收

条款 3501 药品质量验收的要求: 检查项目分析 1. 对购进、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2.逐批:药品生产批号只要一个字母不同,也要逐一验收,不要在验收记录的同一栏内填写多个批号的验收内容,应分批记录。不同亚批

号的注射剂分开验收。 3504 1. 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放射性药品。 2. 外用药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3. 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例:甲类非处方药:红底白字; 乙类非处方药:绿底白字 3505 3506 进口药品的包装内容应为中文,否则应拒收。 “进口药品通关单” 与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二选一即可。新《药品管理法》规定,对进口药品进行抽检,不是批批检验,所以进口药品并不是每批都有“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3508 1.抽样原则:样品应具代表性。 2.抽样方法(供参考): 2.1批购进50件或大于50件(不足100件),抽样2件。 2.2批购进大于50件,每增50件,加抽1件。 2.3批购进小于50件,按50件抽样。 2.4每件上、中、下抽3个以上小包装。 2.5外观异常者加倍抽样复检。 351035首营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 首营药品:至少应索要原生产企业的该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11 销后退回药品:如仅为退票则不做记录,验收只对实物不对票据。

(六) 储存与养护

条款 4103 色标管理: 检查项目分析 1.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2.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4106 1.药品效期管理 1.1药品有效期是药品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1.2药品储存时实行效期管理。 1.3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写催销报表。 近效期:可由企业根据自己的业务自定(半年或一年)。例如:有的企业对近效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做停销处理。 2.注意: 2.1凡2001年12月1日后生产、销售的药品必须标明有效期。 2.2凡2001年12月1日前生产、未标明有效期并已出厂销售的药品只能销售到2002年6月30日。 2.3凡2001年12月1日前生产、未出厂销售、没有有效期的药品不可出厂销售,加注“有效期流通至2002年12月31日”后方可出厂销售。

4107 药品分类存放规定:医疗器械不属于GSP认证范畴,一般用器械专用库与药品分开存放。 4108 特殊管理的药品的管理: 1.特殊管理药品的种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放射性药品。 2.管理要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3.二类精神药品:相对独立的储存区域,加强帐、货管理。最好按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独立仓间)。

(七) 出库与运输

条款 4401 4402 药品出库复核: 检查项目分析 1.一般药品:配货发货人、复核人两人签字。 2.特殊药品:配货发货人、两个复核人三个人签字。 4801 直调药品的管理: 1. 定义:将已购进但未入库的药品从供货方直接发送到向本企业购买同一药品的需求方。 2. 要求: 2.1由本企业专职质量人员检查药品。

2.2 必须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 2.3验收地点在供货方。 2.4不允许委托检查。

(八) 销售与售后服务

条款 检查项目分析 5501 药品销售记录内容: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 5702 数量、销售日期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定义:质量合格药品且在正常用法用量下的异常生理反应。 2.重点:新批准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 3.措施: 3.1建立制度; 3.2设置机构或配备人员(质管机构或兼职); 3.3收集情况; 3.4一般病例按规定逐级定期上报;严重或罕见病例可随时上报,必要时越级上报。

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分析

1.质量管理可不设机构、人员 2.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

2.1大中型企业:药师(或中药师) 2.2小型企业:药士 2.3零售连锁门店:药士

2.4跨地域连锁门店总部:执业药师

3.零售连锁门店可不设仓库,可配置冷藏设备。 4.营业场所必须设空调及监测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5.连锁门店的质量验收

5.1验收人员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核对并在凭证上签字。 5.2核对内容: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数量。 5.3送货凭证:按购进记录要求保存。

5.4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质量机构报告。 6.药品陈列规定

处方药中的输液类、小容量注射剂类、粉针类必须设专柜存放;凭处方销货,并对处方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应尽量扫描或复印处方。 7. 药品拆零

7.1药品基本单元上无品名、规格、服用方法、厂家、有效期等五项内容,视为拆零。

7.2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专柜,并保存原包装。

8.中药饮片做好装斗前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有名称标识。

9.处方调配

9.1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职称的人员复核。 9.2处方审核人必须为执业药师。

9.3调配、审方、销售3个岗位都要签字。

第二节 新版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现场检查项目与旧版比较

比较项目 新版相对于旧版的变化 说明 主要减少了检验部分 关键项目占总检查项目的比例增一般项目 新版95项,旧版134项 加,实际难度增加 检查项目数 总检查项目 新版132项,旧版170项 关键项目 新版37项,旧版36项 关键项和一般项的变化 一般项新增为关键项 0606、2703、2704、4004、4101、4109、4202、4801、5301 着重在业务流程上的质量控制 关键项降低为一般项 除检验部分以1906、3506、4701、5101 取消及新增的外,还取消的检查项目 1102、2705、3516 内容有重复,不再需要 新增的检查项目 3510 质量验收加强

检查项目 不再要求的检查内容 2102排水 2201保卫 2703质量可靠性 4103定期翻垛 4107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存放 *0701、0705合为*0701 1904、*1905、1906合为*1904 2702、*2801合为*2702 3202、3203、3204、3205、3206、3207、3208合为3201 *3301、3302、3303合为*3301 根据实际情况,检查内容不再要求。 检查项目合并情况 一般项划入关键项,难度加强; 几个一般项合为一个一般项,难度降低,总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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