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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2014届毕业生数据信息的通知

2023-12-21 来源:九壹网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4〕32号

关于完善2014届毕业生数据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请于5月9日前做好对学生各项信息、数据的核对与完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录入方法说明如下。

一、学生学籍卡信息的检查核对

(一)毕业生基本信息录入情况:指学籍卡中前10行内容,务必准确齐全。

(二)学籍变动栏由校教务处学籍科录入数据,软件自行生成,请学院注意核查。

(三)学习简历:按小学、初中、高中顺序推算填写,如有工作经历可依时间顺序填写。2010级学生可以在网上自行填写或更改;学院用户操作路径为:学生管理→学籍管理→信息维护,右键菜单:“学生简历”。

(四)学生奖励情况

1.此项只能由学院用户操作,路径为:学生管理→学生奖惩→学生奖励→学生奖励信息维护。

2.录入办法:

选择学年,点“增加”,弹出对话框,录入获奖学生学号后回车,系统自动读取该生信息。奖励类别、奖励日期、奖励级别为必填项,否则录入无效。其他栏目可选填。

3.注意事项:

毕业生奖励情况由所在学院团书记或学生辅导员提供,请教务员老师及时索取并录入软件。完全相同的奖励项目同一学年内只能录入一次。奖励日期应与发文日期一致。校级奖励单位是淮阴师范学院,不是二级学院。

(五)毕业生辅助信息

此项只能由学院用户操作,路径为:毕业生管理→毕业生辅助信息→选择毕业年份→选择班级→点击屏幕右上方 “查询”,显示名单。右键点“修改”,录入信息。

1.毕业结论:选择录入“毕业”或“结业”、“肄业”。不符合毕业资格,但如已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90%以上学分,则暂作结业处理;如已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25%至90%学分,则暂作肄业处理。

2.毕业审查意见:“同意毕业”或“结业”、“肄业”,可用“整批写入”全部录入同意毕业,然后个别修改为“结业”。

3.学位类型:“文(理、工、法等)学学士”。请务必核准后填写,不能按时授学位者该项不录。

4.毕业设计题目、毕业设计成绩、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学院不录,由教务处统一处理。

二、学生成绩单数据维护

(一)凡2010年培养方案中有学分的课程均应录入学生成绩总表。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学期均以培养方案为准。

(二)全面检查历年学生成绩录入情况(含补考、重修成绩),不能漏录、错录。补考及重修必须通过补考、重修窗口录入,否则将影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三)部分课程录入方法提示 1.通识通修平台

军事理论,录在第1学期,百分制计分; 形势与政策,录在第8学期,百分制计分;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录在第6学期,百分制计分。 2.集中实践教学教学环节

除有卷面考核的课程(如基础必读书)外,其他课程均采取等级制计分。等级制可根据情况采取两种计分办法:①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

及格、不及格;②两级制:合格、不合格。

(四)成绩信息更正办法

已录入系统的课程成绩与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得更改,个别特殊情况需更正的须履行如下手续:

1.凡已录成绩的课程,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需要修改的,请于5月9日前填写《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信息纠错表》(附件1),经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2.凡课程成绩需要修改的,请任课老师本人于5月9日前填写《教师申请修正成绩审批表》(附件2),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交教务处审批,

获准后由教务员老师协助修改,同时更换纸质成绩单。

3.按培养计划进程安排,已录入教学任务但尚未录成绩的课程,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需要修改的,由各学院仔细查实后自行修改教学任务后再录入成绩。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信息纠错表附件2:教师申请修正成绩审批表

二O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信息纠错表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学年学期 年级 专业 班级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错误信息 错误项目 错误内容 正确信息 错误原因 说明:1.“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的填写须与软件中完全一致,以便于准确查找。2.如果更改课程名称,须在“正确信息”中同时填写更改后的课程名称、学分及课程代码。如课程名称不改,只改学分,须同时填写学分以及该学分对应的课程代码。

填报人:

附件2

教师申请修正成绩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学年、学期 工号 所在学院 联系电话 学年度第 学期 需修正成绩的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学生所 在学院 年级、 班级 合班上课 班级名称 课程性质 考试性质 (考试或考查) 上课时间 上课校区、地点 学生 学号.姓名 已录错误分值 正确分值 1 2 申请修正成绩的理由 平时 平时 实验 期中 期未 总评 平时 实验 期中 期未 总评 星期 第 节 实验 期中 期未 总评 平时 星期 第 节 实验 期中 期未 总评 申请人签字: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教师所在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申请获批并修正成绩后,应及时更换原有纸质成绩单、试卷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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