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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管理

2021-05-21 来源:九壹网
工具管理

一、 总则:

1、 为了规范工具的发放及使用管理,加强控制工具的合理损耗,特制定细则如下:

2、 工具管理制度实行仓库集中管理、班组集中管理与个人管理相结合的方针;

3、 仓库设有公用工具柜,由仓库管理员管理且只有仓库管理员持有钥匙,实行有效管理;

4、领用分为个人领用、长期领用及离职交接:

a. 个人领用:因工作需要为个人配置的基本工具及因各种原因需要再次补给的工具领用;

b. 长期领用:指某些岗位上从事生产加工需要长期使用时工具、量具等类领用;

c. 离职交接:员工离职或岗位变动时对长期及个人领用的工具应办理交接/缴回手续; 二. 个人领用:

1. 个人工具领用原则上实行按工种/按标准/按计划配置,同时严格采用以旧(坏)换新制度;

2. 部门新入职员工应由主管工程师按照工种标准填写个人工具领用卡并交维修经理签字确认后共同到仓库办理个人工具领用手续; 3. 以旧(坏)换新时,需由主管工程师鉴定并会同责任人填写工具报废单/工具领用单在主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向仓库管理员申请领

用工具并办理领用手续;

4. 原工具丢失,由领用人及主管工程师将工具报废单/个人工具领用单书面报告递交部门经理/维修经理审批,并按照工具的使用年限折旧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可通过人事/财务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抵扣);

5. 属人为造成的损坏责任由责任人承担,主管工程师应协助仓库管理员根据工具领用时间/按照工具的使用年限折旧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也可以通过人事/财务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抵扣); 6. 原工具正常使用在及最低使用限期内磨损/损坏,由领用人及主管工程师将工具报废单(须注明原因)/个人工具领用单书面报告递交部门经理/维修经理审批后方可再重新领用,新工具的使用期限将从领用日起重新计算; 三. 长期领用(班组领用):

1. 长期领用(班组领用)原则上采用领用人谁领取,谁负责,即自行妥善保管并整理好放入工具箱;

2. 长期领用(班组领用)的工具,领用人(责任人)须在仓库办理长期领用登记卡,登记卡须详细记录工具名称、型号规格、品牌、损伤程度及领用日期并要求领用人签名确认;

3. 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须为工具建立全套完整档案系统,即工具的系统目录、名称、型号,检查记录;

4. 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同时须根据系统目录为工具建立完整的工具借用系统,含借用人、借用物品详细信息,归还信息及归还

时工具状态,避免出现因工具问题出现的安全事故/生产延误; 5. 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所管理工具到达正常使用期限以旧(坏)换新时,需由主管鉴定工具使用程度(损坏程度),双方共同填写工具报废单/长期工具领用单并交部门经理/维修经理最后签字方可重新办理领用;

6. 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发现领用工具丢失立即口头报告仓库库管理员及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维修经理,当日未报处罚责任人100元/次,两日内未报处罚责任人300元/次;当日上报但未找到工具需在书面报告中确认,属人为造成的损失由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工具折旧由经理通知人事/财务对责任人做赔偿扣除;

7. 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工具柜钥匙由仓库管理员、维修领班、电器班组各执一把,管理主要责任人为维修领班;同时实行谁借出/用谁负责,在谁手头损坏谁负责报告直至补充结束的一条龙负责制,出现扯皮责任不均摊但共担; 四. 离/转职交接:

1. 公司员工离职应到仓库同管理员办理工具领用缴回手续; 2. 员工职务或工种变动同样应到仓库同管理员办理工具变更手续; 3. 缴回工具缺少由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记录单计算折扣并立即报维修经理通知人事/财务对其做赔偿扣除; 五. 仓库管理员:

1. 仓库分别为每个员工(含工程师)及班组建立完善的工具领用卡。 2. 仓库管理员需根据已得到经理审批签字的工具领用申请为责任人

发放工具(主管工程师需根据工作/种需要合理配置工具); 3. 工具报损/领用后补充库存信息应及时准确汇报主管经理; 4. 公司员工离职/工种更换的工具交接工作,折旧及赔偿应立即汇报主管经理;

5. 仓库管理员有随时对长期(班组)领用工具/个人领用工具抽检查并对多处配额工具收回权利;

6. 仓库管理员有随时对非记录在案的公司工具/没有安全检查标识的工具全权收回仓库权利,并登记造册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重新使(借)用;

7. 非公司工具可通知主管经理要求其停止在公司内部使用的权利; 8. 仓库管理员有负责对工具按计划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在案并在设备上张贴安全检查标识的义务; 六. 折旧标准:

1. 工具使用期限:

⑴.个人类: a. 扳手、钳类为1.5年;

b. 螺丝刀、内六角、尺类等易损工具为1年; c. 个人领用较大型工具为3年

d. 电器类绝缘工具应根据国家规定期限同时

结合实际安全使用工况为前提;

⑵.长期(班组)类: a. 移动线盘、行灯、卡钳类、等易损工具

为1.5年;

b. 角向砂轮、钻类、量仪具为2年;

c. 耐用工具/特别耐用工具为3-5年;

2. 工具折旧:工具赔偿金额(暂定)

工具赔偿金额 = 购买价格-(购买价格/工具使用年限标准)×

实际使用年限

工具价值≤100元-----折扣100%/年限基数2;

工具价值≤300元-----折扣50%/年限基数1.5 工具价值≤500元-----折扣40%/年限基数1.2 工具价值≤1000元-----折扣30%/年限基数1.2 工具价值≤2000元-----折扣25%/年限基数1.2 工具价值≤3000元-----折扣20%/年限基数1.1 工具价值≤5000元-----折扣15%/年限基数1.0

七. 施行过程中疑义请向仓库管理员咨询,其它细则中未详举事宜/实际运行中疑点由维修经理协调解决并更新细则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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