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电机中性点设备柜特性及性能保证值 项 目 型 式 型 号 制造厂/产地 系统最高电压 额定电压 额定容量 绝缘水平(kV) 变比和精确等级 额定电流 操动机构 进线方式 冷却方式 安装地点 (每台柜设备) 隔离开关 接地变压器 电流互感器 环氧浇注干式单相接地环氧浇注绝缘型 变压器 接地变压器二次侧电阻 台 数 3.6 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 3.13.1 概述
3.13.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13.1.2 投标人应与其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相对应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和数据,以便能够与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进行完整和确实的比较。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发包人同意,设备的设计应按照这些图纸、资料和数据的所有详细说明进行。 3.13.1.3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所述的供图要求,提供1份工厂图纸的目录及供图时间表,图纸应包括招标文件所列的内容和承包人认为应增加的内容。
3.13.1.4 投标人应提供用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运输、保管和运行维护的标准和规范目录。
3.13.1.5 投标人应提供工厂试验检查计划表。计划表应包括部件名称、标准、试验标准、材料试验项目、制造过程与检验以及试验项目,并注明需由发包人参加的项目。
3.13.2 图纸和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至少应包括:
(1)所提供设备装置的说明书;
(2)为了保证投标货物的安全、可靠、持续运行功能所必需的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详细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制造商;
(3)逐条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范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将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列入 “技术偏差表”。
6.1.2.1 发电机中性点柜:
1) 3套完整的发电机中性点柜;包括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
2) 我公司提供完整的满足所供设备设计、安装、所供设备性能确定、运行和维护所需
的技术文件。
我公司将提出符合合同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和完善的设计。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符合合同要求的、性能优良的所供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1.1 供货界定
1) 发电机中性点柜:
我公司提供发电机中性点柜与电缆上进线连接接口
7.1 发电机中性点柜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发电机中性点柜的主要技术参数: 项 目 型 式 型 号 系统最高电压 额定电压 额定容量 绝缘水平(kV) 变比和精确等级 接地变压器二次侧电阻 隔离开关 GN19-12Q/400 12kV 10.5kV - LI95/AC45 - - 接地变压器 环氧浇注干式单相接地变压器 DKDC-30/10.5 12kV 10.5kV 30kVA LI95/AC45 10.5/0.1kV 电阻值:0.17Ω; 电流互感器 环氧浇注绝缘型 - 0.66kV 0.6kV 15VA 10/5A, 0.5 - 项 目 隔离开关 接地变压器 额定电流:400A。 - - - AN 电流互感器 额定电流 操动机构 进线方式 冷却方式 安装地点 数量(每台柜设备)台 数 400A 手动 柜顶电缆进线 - - - 户内 1极 户内 1台 3 户内 1只 说明:变压器型号均为参考型号。各投标人可按厂家型号修改,但技术参数必须等
于或优于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值。
外壳:发电机中性点设备柜应采用钢板外壳,屏面颜色应一致,颜色由业主确定。外壳防护等级为IP20。
柜体:柜内设备布置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要求,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柜体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运输、安装中不应发生变形。柜体设计应采取有效分隔措施,保证在隔离开关分闸时,运行人员对接地变压器分接位置进行调整时,与带电部分隔离。隔离开关分、合操作应在柜外进行,外壳上应设置能观察隔离开关断口状态和变压器分接位置的观察窗和隔离开关位置指示器。隔离开关应设辅助开关,并将至少两常开、两常闭接点引至端子排;电流互感器二次输出应引至端子排。高压电缆从上部进线,在外壳的进线部位应设预留进线口,如需要,还应配电缆支架,以便进线电缆固定,为方便电缆头安装连接,外壳的高度距电缆接线端子不小于500mm。
安装方式:柜体通过膨胀螺栓固定在地面上,安装孔的位置应便于在现场柜体就位后,再通过膨胀螺栓固定在地面上。
接地:柜体及元件的基础框架应有良好接地,柜体应设接地端子,并标明接地符号。 发电机中性点柜的试验
发电机中性点设备柜及其附属设备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现场试验应按有关标准
进行。
发电机中性点柜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与原配件应具有相同的材料和质量,可以互换。备品备件应包括必需的安装材料。备品备件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保护,以保证长期贮存后能投入使用。 2)专用工具
我公司需针对合同在电厂长期安全运行所需要进行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的需要,向用户推荐必要的特殊工具和仪器清单。
6 提供资料
8.1 总体要求
1) 我公司技术文件包括全部设计图纸,检验、试验报告,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调试说明书,试验大纲,用户手册等。
2) 我公司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应为中文版。 3) 我公司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均应使用SI制。
4) 我公司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均应规范、清晰、完整、图纸应符合国家制图标准,否则用户有权拒收。重新提交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也由我公司负责。
5) 我公司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经用户认可后,并不由此减轻我公司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8.2 我公司图纸和文件审批
1) 用户对我公司图纸和技术文件仅做概要性审查,对任何性质的错误和疏忽,图纸或说明中的偏差,或由此偏差而可能产生的质量责任和其它产品的配合问题,均应由我公司负责。
2) 所有提供给用户审查的图纸(包括已根据设计联络会的讨论修改过的图纸)需盖有“送审”图章。
3) 用户将在收到送审图纸后10天内审查完我公司图纸,并返回我公司。经用户审查返回的图纸上应附有下述标记之一: ① 无须修改; ② 按修正进行; ③ 修正并重新提交;
4) 所有正式提交给用户最终的正式资料均需盖有“正式”图章。
5) 如在现场安装时需进一步修改图纸,必须征求用户同意。所涉及的图纸应作废,我公司应向用户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图纸供批准。
我公司的图纸必须经过至少设计、校核、审查后方可提供给用户,否则用户视为无效。 8.3 投标文件提交资料
随投标文件提交相同份数的以下所有资料和图纸。
1)
厂用变压器
a) 变压器外形尺寸图,图中应标明进线开孔位置和大小、信号温度计、测温装置、温
控装置的位置、接线端子外形尺寸等; b) 变压器安装图;
c) 变压器测温电阻型号、数量;
d) 温度信号装置、无载和有载分接开关型号、制造厂; e) 温度控制箱端子图、交流电源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 f) 变压器的空载电流、空载损耗、负载损耗、噪音水平; g) 变压器重量。
h) 变压器及其辅助设备的试验报告; 2)
限流电抗器
a) 限流电抗器三相水平布置安装图,图中应标明进出线位置、接线端子外形尺寸等; b) 限流电抗器安装对基础的要求、与相邻开关柜(材料为钢板)的距离; c) 限流电抗器安装起吊图、起吊重量; d) 限流电抗器单相损耗。 e) 限流电抗器试验报告; 3)
发电机中性点设备柜
a) 柜体外形图和安装图,图中应标明进线位置、接线端子外形尺寸、观察窗、隔离开
关操动机构位置、隔离开关位置指示器位置、柜体安装孔位置和尺寸等; b) 柜内设备布置详图和各元件型号、技术参数; c) 柜体安装时起吊图和起吊重量;
d) 变压器的空载电流、空载损耗、负载损耗、噪音水平; e) 柜体及元件试验报告。 8.4 合同签定后第一批资料
我公司在合同签定后二十天之内应向用户和设计院分别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和图纸(共八套)软盘(Word和AutoCAD14格式共两份),其中三套图纸和光盘寄送设计院,其余资料寄送用户。供用户和设计院认可与批准,但不免除我公司的责任,只有得到用户和设计院认
可与批准的资料和图纸才是有效的。
1) 厂用变压器
a) 变压器外形尺寸图,图中应标明进线开孔位置和大小、信号温度计、测温装置、温
控装置的位置、接线端子外形尺寸等; b) 变压器安装图;
c) 变压器测温电阻型号、数量;
d) 温度信号装置、无载和有载分接开关型号、制造厂; e) 温度控制箱端子图、交流电源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 f) 变压器的空载电流、空载损耗、负载损耗、噪音水平; g) 变压器重量。
h) 变压器及其辅助设备的试验报告; 2) 限流电抗器
a) 限流电抗器三相水平布置外形尺寸图和安装图,图中应标明进出线位置、接线端子
外形尺寸等;
b) 限流电抗器安装对基础的要求、与相邻开关柜(材料为钢板)的距离; c) 限流电抗器安装起吊图、起吊重量; d) 限流电抗器单相损耗。 e) 限流电抗器试验报告; 3) 发电机中性点设备柜
a) 柜体外形图和安装图,图中应标明进线位置、接线端子外形尺寸、观察窗、隔离开
关操动机构位置、隔离开关位置指示器位置、柜体安装孔位置和尺寸等; b) 柜内设备布置详图和各元件型号、技术参数; c) 柜体安装时起吊图和起吊重量;
d) 变压器的空载电流、空载损耗、负载损耗、噪音水平; e) 接地电阻值计算报告。 8.5 合同签订后第二批资料
收到我公司提交图纸后20天左右在我公司召开设计联络会,我公司应在设计联络会后二十天之内,提供已按设计联络会纪要修改后的第二批(三套)资料光盘(两份)寄送设计院。
8.6 所供设备供货时第三批资料
所供设备供货时,下列资料(十八份)于产品出厂时随产品提供给用户。 1) 全部出厂试验报告。
2) 产品原材料选用厂家,工厂验收合格的原始资料随出厂技术资料提交。 3) 完整的满足所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和维护的说明书。 4) 用户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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