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管理、民主治校,民主决策是关键,为充分调动全校师生民主管理的自觉性,特制定民主决策制度。
1、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民主管理,民主治校的自觉性,鼓励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向学校建言献策,为学校的民主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2、学校设立意见箱,收集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也可直接向领导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
3、学校每月由校务公开办公室收集整理一次意见和建议分送到党、政、工、团等相关组织阅读和处理。
4、学校党、政、工、团等相关组织每月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一次会议集中进行讨论、研究,是意见的先进行自我剖析,然后提出整改意见,交学校领导小组或党支部备案。是建议的拿出符合政策法规,有利学校发展和师生员工意愿的初步决策意见交学校党支部。凡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利于学校发展和师生员工利益的意见交党支部备案后,由党支部派专人对建议人做好善后思想工作晓之以理。
5、党支部对各组织上报的初步决策意见和备查留档案件,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进行审议后交学校领导小组最终决策。
6、学校领导小组最终的决策意见要在教职工在会上公布或书面发文公示,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交相关部门定期实施或改进
7、凡形成的决策意见,坚决执行,并安排专人督办。凡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在决策意见出台后,再交教职工讨论,征求改进意见后再最终决策实施。
8、对有关紧急事件,学校领导小组可召开紧急会议策,决不搞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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