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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案件工作总结

2021-12-27 来源:九壹网


2011-年案件工作总结

鞍银稽字[2011]397号 签发人:黄伟

鞍山银行2011年

案件防范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

鞍山银监分局:

2011年,为进一步推动我行风险和案件防范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案件查防工作目标,我行以“减少违规、减少发案”为目标,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强化监督约束、充分发挥案件防范领导小组的作用, 深入开展了“深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案件防范工作情况

为了扎实推进案件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我行不断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全面部署、细化安排了2011年我行的案件防范的各项工作,确定了目标,提出了要求,拓展了思路,实现了早部署,早动手,高起点,好开局。在鞍山银监分局的指导和帮助下,案件防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行实现了安全运营、稳健发展,无案件发生。具体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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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组织、落实责任,促进案件防范工作达到四个“到位”。

今年年初,行总部召开了全行工作会议,行总部案件防范工作小组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调整了各支行和部门的案件防范工作小组的联络员,以保障案件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与各支行和相关部门签订了《鞍山银行案件查防责任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支行、各相关职能部门。增强了各支行和相关职能部门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了岗位职责,强化了我行案件查防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案防履职意识。真正促使了我行的案件防范工作达到四个“到位”,即防范措施到位、检查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为我行案件防范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高度重视、深入学习, 大力推进“深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

今年,我行按照市银监局部署,大力开展了“深化内控和案件执行年活动”。行总部案件防范领导小组组织各支行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了鞍山银监分局《关于转发深化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鞍银监发[2011]61号)的文件精神,并深入基层向各支行行长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的总经理了解案件查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指导督促各部门及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市银监局提出各项工作要求,对各单位在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和总结,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各支行和部门案件查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了我行案件查防工作机制建设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案防履

职意识,保障了案件执行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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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在全行范围内进行了风险排查和整改工作。在以贷款“三查”、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授信权限、大额资金管理、款项限额管理、银行卡和ATM机管理,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方面为重点的自查活动中,我们发现个别风险环节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个别支行有记帐串户、记帐不及时,对帐率不达标的现象;个别经办行在办理个人按揭贷款过程中未签订抵押合同;个别经办行利息催收不及时,新增贷款欠息;大额不良贷款问题仍存在;个人信贷业务在调查、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行充分发挥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及时有效地跟进整改了风险易发环节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结合《整改落实情况明细表》逐项落实检查中发现的各基层行在操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下发至各基层行,要求其必须在当月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2、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岗位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及反复强调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力求提高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

3、加强业务的规范管理,督促各支行在柜面业务操作上要严格按照《柜员现金管理办法》、《鞍山市商业银行柜员制操作规程》、《柜员业务印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纠正操作中的违规行为;在贷款管理上要根据《信贷业务操作规程》、《授信业务资料审查要点》、《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贵宾客户个人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单位定期存款质押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各项贷款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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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了对新增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客户授信的管理工作,尽快地推进我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客户授信工作的开展,提高我行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甄别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

总之,我行在内控和案防制度案件执行年活动中,充分发挥了案件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较好地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了内控管理,完善了规章制度,提高了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降低了各类风险隐患。

二、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在总结成绩,正视不足的同时,我行将坚持“保增长与防风险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管理理念,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案件防范工作,为全年案件查防目标的实现提供根本保证。 (一)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力度。

不断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机制,增加对基层网点检查的频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并注重检查的实效性,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严格实行检查和整改责任制,切实提高检查工作的质量。

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支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季上报自查结果。

二是监督检查“鞍山银行案件查防责任书”及“支行各部门(含二级支行)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三是行总部与各分支机构实施联动,各级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到案件易发、高发的地方去,到遗留问题集中的地方去,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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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处理、抓整改,整改要重制度建设、重目标修正、重信息管理进步、重内控和内审到位,积极推动我行案件防范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按照市银监分局的要求,我行将继续加强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工作力度,研究和探索新的稽核方式,总结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将操作风险的研究与控制作为二00九年的工作重点,并将对原有的考核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加强对要害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

继续按照银监会案件防范“十三条”的要求,对那些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实行岗位轮换、岗位交流和行为排查。人力资源、纪检监察、会计结算、稽核审计等部门逐步健全和完善岗位轮换、群众监督、考核奖惩、离任审计等制度,充分发挥上级、同级、下级三个层面的监督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案件防控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案件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案件查防责任制,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做到责任到位、追究到位、惩戒到位、整改到位。

二是切实落实案件专项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案件防范和操作风险防控情况会议,对全行的静态时点的风险状况和动态的变化趋势进行总结和分析,努力做到把各类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切实落实案件专项汇报制度,各支行和部门“一把手”要按季向行总部汇报案件防范和操作风险防控情况,对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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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报告。通过这一制度,查隐患、堵漏洞,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完善信息系统,提高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以风险管理为主线,开展计算机系统风险排查,对系统的管理权限、计算机日志和应用档案等重要环节进行检查和调研,把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统风险作为控制点,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总之,我行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发送:本行各位领导

鞍山银行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印发

打字:金朝华 审校:冯志恒 共印:1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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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扎实有效开展案件查防工作,确保我行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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