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
一、对辖区内服务人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监测
二、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镇卫生院、村内卫生室协助开
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
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
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
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三、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
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病人后。
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时。按照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四、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闹事件相干信息的收集直报,或
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同时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
送《传染病报告卡》或《突发公共卫闹事件相干信息报告卡》。
五、发觉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
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觉其他传染病、不明缘故原由疾
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发现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
小时内报告。
6、订正报告和补报。发觉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
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
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闹事件,应实时进行补报。
七、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对突发公卫闹事件伤者进行抢救,实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
妥善保管。
八、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
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九、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
供给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干信息。
十、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
作。协助对被净化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11、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
并提供指导。
十二、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干知识技
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三、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