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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可以不赔偿吗?

来源:九壹网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成立,犯罪嫌疑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债务应当清偿。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下是法律规定的赔偿内容: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二、财产损害赔偿包括: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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