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后可根据劳动法和公司规定办理离职,也可请长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医疗期满后若能从事原工作,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能力将根据鉴定标准进行评估。
法律分析
办完离职可以立刻走。员工生病以后不能工作的,可以根据劳动法以及公司的规定,正常办理离职。员工生病也可请长病假。其在患病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拓展延伸
病假期满后,是否需要提前通知雇主并提交相关证明?
在病假期满后,通常需要提前通知雇主并提交相关证明。根据劳动法和公司规定,雇员应当在病假期满前的一定时间内向雇主提供书面通知,说明病情恢复情况以及计划返回工作的时间。此外,通常需要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或医疗证明,以证明病情确实需要请假治疗。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雇主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并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合理管理。如果未能提前通知或提交相关证明,可能会导致雇主对员工的请假行为产生疑虑,并可能影响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建议在病假期满前及时与雇主沟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规定,员工在病假期满后应提前通知雇主并提交相关证明。这样能够确保雇主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并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合理管理。建议员工及时与雇主沟通,遵守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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